讓群眾“進一扇門”實現解紛止爭 廈門海滄法院創新推進基層治理促“人和”

日前,經過不懈努力的調解,一起涉及轄區東孚街道一幼兒園的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得到妥善化解,成為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法院(簡稱海滄法院)深入開展司法調解、指導人民調解工作,推進基層社會治理的又一成功實踐。
“情況特殊,案件調解難度大,但調解仍是這個案件的最佳解決方案。因此,調解過程中如何處理好這起案件法、理、情三者的關系,是對法官智慧的一個考驗。”海滄法院東孚法庭法官介紹,兩年前的春天,法庭收到轄區一社區居委會的一紙訴狀,訴求該社區居民返還租用的社區舊校舍,但法庭受理后調查發現,這起租賃合同糾紛案案情頗為棘手。
原來,該舊校舍曾是破敗不堪、荒廢已久的建筑,為該居民維修、加蓋、翻新使用,而為盤活這一村集體資產,社區居委會於2003年與其簽訂了一份租賃合同,約定由該居民承租社區舊校舍50年,但到了2023年,社區居委會以原租賃合同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租賃合同期限不得超過20年的規定”為由,認為該租賃合同前20年的租期有效、后30年的租期無效,要求承租方承租20年期限屆滿后返還租用的社區舊校舍——面對這一訴求,雙方對原租賃合同的善后處理進行協商但無法達成一致,社區居委會遂訴訟至海滄法院東孚法庭。
法庭在后續調查中發現,案涉糾紛還有一處難點,即該社區居民所承租的該舊校舍已轉租給第三人開辦幼兒園,且案件受理后,該幼兒園仍有90多名幼兒在讀……這也意味著因舊校舍產權歸屬問題,該幼兒園面臨關停風險,園內所有幼兒面臨在讀安置問題。
為妥善處理好這起租賃合同糾紛案及案涉相關衍生問題,東孚法庭立即在第一時間將相關情況報告區委政法委及街道等有關部門,並通過區綜治中心平台將幼兒安置問題上報區教育局,最終,在區委政法委的牽頭下,各相關部門在當年暑假制定分流方案,確保在新學期開學前案涉幼兒園所有在讀幼兒均平穩轉入周邊公立幼兒園,解決了家長們的心頭之憂﹔另一方面,案件開庭前協同街道及相關部門組織當事人開展了十余輪協商,在剛性法律框架中注入柔性治理智慧,並在開庭后持續開展調解工作,爭取在妥善解決幼兒安置問題的基礎上,加快實現糾紛“案結事了”……
“法律條文與社會現實激烈碰撞,這起看似普通的租賃合同糾紛,是海滄法院深度探索、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的生動注腳。”海滄法院工作人員說,這起租賃合同糾紛案能得到較為妥善處理,也得益於法院東孚法庭近年來積極助力推進綜治中心建設、加快建成新時代“楓橋式”人民法庭的責任擔當和主動作為。
“這是一個物理空間裡的解紛共同體。”東孚法庭工作人員介紹,東孚街道綜治中心一大主要功能,是組織協調各方調解力量,積極引入各類調解資源,推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全方位化解各類社會矛盾糾紛,“整合社會治理資源、創新社會治理方式,聚焦矛盾糾紛化解和社會治安風險防控職責,涵蓋糾紛咨詢受理、仲裁、監督等功能的‘一站式’矛盾糾紛調處。”
走進東孚街道綜治中心,隻見海滄法院東孚法庭“訴訟服務窗口”與公安、司法等7個部門窗口並排而立……“這是法庭創新‘三進駐三同步兩下沉’模式的生動寫照。”工作人員介紹,這個集糾紛受理、法律咨詢、立案登記於一體的標准化窗口實行“全天候響應”,其中通過“聯合引導機制”,僅在2024年即推動500余件糾紛先行調解,實現讓群眾“進一扇門,解所有事”。
然而,這離不開法庭專業團隊全流程駐守——在這裡,一個由“1名法官+1名助理+1名書記員”組成的常駐團隊,構建起“法律釋明——調解指導——訴調對接”服務鏈。同時,法官通過現場審核調解協議、同步啟動速裁程序,讓司法確認周期從“天”縮短至“小時”。
不僅如此,這個窗口還實現了“數字賦能全場景覆蓋”——牆上的“人民法院在線服務”二維碼,接入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庫的數據專網,同步上線遠程調解系統,市民群眾在家就能完成“雲調解”,“去年的2起重大風險隱患,正是通過數據共享實現早發現、早處置。”
值得一提的是,這個綜治中心內還因形成解紛共同體而產生了一套“零成本、高效率”的解紛模式:曾創下一天成功調解50個案件、節約百萬元訴訟成本的記錄,而這得益於受理端“零時差”流轉,即糾紛案件登記后立即啟動“調解直通車”,並實現“原告無需繳費、被告不用到場、司法確認裁定書即時生成”﹔同時,調解端“伴隨式”指導,即在“一案一指導”機制下,調解員組織調解、擬定協議時,法官同步審核條款﹔訴訟端“加速度”通道,即針對調解未果案件,常駐團隊將前期積累的爭議焦點分析直接轉化為庭審提綱,讓法庭審理周期縮短23%,這種“調解蓄能、審判釋能”的銜接模式實現“既保效率又不失溫度”。
而在東孚街道綜治中心核心區,一張圓形審判桌頗引人矚目。這個被廣泛贊譽的“句號法庭”,是海滄法院東孚法庭參與綜治中心規范化運行的智慧結晶:“在這裡,爭取為每個案件都畫上圓滿句號。”工作人員介紹,這個“圓桌法庭”是糾紛終止之處,截至目前,已有22起調解案在此握手言和、34起速裁案當庭宣判﹔是基層調解員的“法治課堂”,已有300人次在此參與調解培訓、100人在此觀摩庭審現場﹔是基層治理生態迭代升級的見証,這裡44%的委托調解率、49.3%的調處成功率以及下降50%的綜治中心化解案件執行率,昭示著“街庭聯動”向“治理共同體”的質變。
“有糾紛有訴求就找綜治中心,已日漸成為人民群眾的一種新選擇。”海滄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與訴訟、仲裁等方式相比,尋求在綜治中心解決矛盾糾紛,往往無需費用且費時較短,有的矛盾糾紛甚至可以當場化解,可大大節省當事人的時間和精力。從東孚法庭妥善化解轄區幼兒園租賃合同糾紛案到推動街道綜治中心的協同共治,也彰顯出司法的終極價值不僅是定分止爭,更在於推動社會治理現代化,“將持續探索開展司法調解、人民調解工作的新思路、新模式,助推轄區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不斷取得新進展、新成效,為海滄乃至廈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貢獻司法智慧和力量。”(余乃鎏 林佳霖 蔣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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