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會福州,經濟犯罪偵查的“矛”與“盾”

人民網福州5月16日電 (記者林曉麗)去年9月,福州公安破獲福建省首例“職業閉店人”合同詐騙案,抓獲犯罪嫌疑人,並為受害群眾追回了100多萬元的損失。
在該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歐某在六年時間裡與他人合股設立某游泳館,后因長期虧損,歐某遂開展“閉店業務”,即不向客戶退還資金,而是將未兌付的課程置換為其他機構的同類或近似的、單價更高的課程,造成大量客戶不滿后,歐某失聯,直至被抓獲。
參與辦案的民警、福清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一中隊副中隊長林旦龍告訴記者,作為全省首例“職業閉店人”合同詐騙案,該案件具有一定的隱蔽性,“我們在偵辦中發現,犯罪嫌疑人在經營過程中,採取變更法人等手段隱藏自己的資產,后期又採取將客戶未兌現的課程以更低價格轉移到其他機構的行為,涉嫌合同詐騙罪。”
在省會福州,民營經濟活躍,經濟犯罪偵查案件的數量多且更為復雜,“摸著石頭過河”是常態。這也意味著優化營商環境、為民營經濟發展“保駕護航”的責任更為重大。
新聞發布會現場。人民網記者 林曉麗攝
以民間集資為例,在5月16日福州市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福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副支隊長陳祖華表示,福州地處改革開放前沿,且作為省會中心城市,人流、物流、資金流高度集中,民間借貸頻繁,一定程度增加了非法集資犯罪風險。
當前,新型經濟犯罪活動增多,且呈現迷惑性更強、滲透面更廣、犯罪手段更專業等特點。對於福州公安系統而言,如何強化經濟犯罪偵查的“矛”與“盾”?
一方面,是“深耕一寸”。福州公安與人民銀行福建省分行共建反洗錢實驗室、與外匯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共建外管實驗室,通過席位派駐、專線互通、協同作戰,健全打擊和預防新型經濟犯罪的聯勤聯動工作機制。
另一方面,是“向前一步”。2024年以來,針對新經濟新業態,福州公安配套完善差異化企業警務聯絡專員和警務資源調配機制,通過在數字產業園、重點數字企業等布設38個經偵聯絡站(點),為企業提供全時全量、全周期警務供給﹔同時,依托大數據平台搭建多維度企業風險預警模型,置前刻畫各產業園區、重點企業風險狀況,針對性組織“線下”風險摸排,指導加強企業內部“智能安防”場景應用。
此外,是“登高一階”。福州公安依托大數據平台沉提模塊,賦能基層實現涉經偵業務銜接時間提速50%,賦能刑偵、治安等多警種部門偵破大要案300余起。
福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政委潘志國在會上說,福州公安始終將打擊整治矛頭對准群眾反映強烈、呼聲持續高漲、社會影響惡劣的經濟犯罪活動,秉承偵查破案與追贓挽損並重。2024年以來,全市共立各類經濟犯罪案件800余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400余人,為人民群眾挽損止損9億余元,堅決守好群眾的“錢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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