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侯檢察:用心用情用力守護福建海洋文明“源頭活水”

福州市檢察院部署“海上福州–檢護蔚藍”專項行動以來,閩侯縣檢察院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海洋強國戰略的重要論述,狠抓上級工作部署,結合自身職責定位,充分發揮黨建引領作用,詮釋福州海洋文化從歷史走向未來的“閩侯樣板”。
黨建引領,用心做好海洋文物保護與文化傳承
創新“黨建+業務”融合模式,強化檢察護海支撐。曇石山文化是福建海洋文化的搖籃,具有很高的海洋文物保護價值和海洋文明的傳承價值。閩侯縣檢察院與曇石山遺址博物館開展黨支部聯學共建,以曇石山文化遺址保護為切入點,探索海洋生態保護與文化遺產保護協同治理路徑,為海洋文化提供法治保障。
設立海洋文物保護和海洋文化研學基地,強化“檢察+館校”交流研學
強化“檢察+館校”交流研學,發揮專業智庫支撐。在曇石山遺址博物館、閩侯縣博物館設立海洋文物保護和海洋文化研學基地,聯合轄區內高校海洋研究人才,建立“高校+博物館+檢察”人才互聘機制,聘請高校教授和博物館研究員8名為檢察機關專家咨詢庫成員,提升涉海案件辦理專業化水平﹔由檢察業務骨干兼任高校“實務導師”和博物館“法治顧問”,推動跨區域海洋檢察課題研究,實現“專業人才反哺專業辦案,學術成果轉化司法效能”良性循環。
推動“檢察+文物”跨界協作,守護傳承海洋文化記憶。借助博物館科普資源,打造“沉浸式”普法矩陣,試點檢察業務骨干兼職博物館講解員,在講解游覽中融入“海洋法治文化”、檢察公益訴訟推動文物保護等內容,同時創新“閩劇+海洋+普法”新模式,積極開展“海洋法治進校園、進社區、進企業”活動,助力海洋法治文化推廣發展。
逐“藍”向“新”,用情服務涉海民營企業
實地走訪,問需於企,架起檢企連心橋。閩侯縣檢察院主動回訪涉海企業,走進福州恆達標本公司山海標本館,沉浸式參觀藍眼淚產業實驗室,通過回訪“藍眼淚”的科學化培育、產業化開發,了解當前企業在海洋經濟發展中如何將資源優勢轉化為技術優勢與產業優勢,成為海洋新質生產力培育與發展的新動能。走訪中,檢察干警秉持“需求導向”原則,針對企業提出的海洋生物標本進出口法律風險、技術專利侵權界定等具體問題,組建專項法律服務小組,做好法律風險解答,積極為企業保駕護航。
精准打擊,利劍出鞘,筑牢法治防護牆。始終保持對侵害涉海民營企業犯罪的高壓態勢,嚴厲打擊詐騙、職務侵佔、走私等涉企違法犯罪行為6件21人。在辦理張某某等人海上跨國走私凍品案中,通過提前介入引導偵查,成功查獲禁止進出口的冷凍食品24.65噸,斬斷了一條走私凍品的黑色產業鏈。
長效護航,機制賦能,激發發展新活力。加強與閩侯縣新的社會階層人士聯誼會的深度協作,在7家重點涉海民營企業設立民行聯絡點,選聘企業法務、行業專家擔任檢察聯絡員,搭建起“檢察+企業”與涉海企業之間的常態化溝通平台。定期開“法律問診”活動,及時收集企業訴求,協調解決用工糾紛、融資擔保等實際困難30余件,讓企業感受到“檢察溫度”。
護水常青,用力守護碧水清源
源頭預防系統治理,織密流域法治防護網。與公安、水利等部門構建“信息共享、線索互通、聯合執法”的全流程協作機制,依托“水陸空”立體化巡查網絡,開展常態化公益巡江活動10余次,針對流域治理存在的問題,制發檢察建議6份,推動2家企業改進污水處理設備,拆除非法養殖點、違章建筑等1處。
增殖放流活動
創新生態修復模式,繪就水韻重生新圖景。依托“兩山一水”生態修復示范基地與塔礁洲濕地公園生態公益檢察保護基地,積極探索多元化生態修復路徑,構建“資金補償+增殖放流+勞務代償”三位一體修復體系。共督促涉案當事人繳納水生態修復資金170余萬元,累計投放各類魚苗25萬尾,修復受損岸線3000多米、沙灘500多畝,讓閩江流域的生物多樣性與生態景觀逐步恢復生機。同時,聚焦流蜞、蜆子等特色水產品養殖產業資源保護,聯合漁業部門開展專項執法行動,通過打擊非法捕撈行為,系統推進淨灘整治,引導漁民科學養護等多元手段,為水產品資源蓬勃發展保駕護航。
強化跨區協同共治,凝聚全域治水新合力。積極推動跨區域檢察協作,與閩清縣相關部門簽訂《閩江流域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協作機制》,在案件線索移送、聯合辦案、生態修復等方面實現深度合作﹔與鼓樓、連江建立結對共建機制,圍繞打擊涉海犯罪、保障海洋產業發展、守護海洋文物遺產、融合高校科研資源等領域,定期開展聯席會議、聯合調研,形成信息共享、優勢互補、協同發力的全域治水司法新格局。
下一步,閩侯縣檢察院將以黨建為舵、法治為槳,傳承曇石山先民“耕山耘海”的開拓精神,深化“黨建+檢察+文化+生態+科研”五位一體護海模式,持續做優高校科研協作,做好涉海企業服務保障,做強區域協作聯動,以久久為功的韌勁,匯聚多方合力,共同守護福建海洋文明的源頭活水。(文/劉昌群 高小燕 圖/林慶生)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