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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學校能開、誰能夠承包、可售賣哪些品類……廈門公開征求校園商超食安團體標准意見

2025年05月27日08:56 | 來源:廈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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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我市校園商超食安團體標准征求意見

  廈門市食安辦相關負責人5月26日透露,針對校園商超這一重要的校園內食品供應渠道,由廈門市食品安全工作聯合會立項,集美區食安辦聯合集美大學共同研究制定的《校園商超食品安全管理規范》團體標准(以下簡稱“標准”)日前已順利通過供廈食品標准評審會評審,正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標准對校園商超食品安全管理的總體要求、環境與設備設施、商品管理、人員管理、衛生管理、投訴處置、監督管理等做出了明確規定,特別提出規范校園商超設置范圍,非寄宿制中小學和幼兒園不得在校內設置校園商超﹔寄宿制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根據學校實際,確有需要開設校園商超的,報所屬教育主管部門批准。校園商超經營企業應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信用中國、中國政府採購網中無不良記錄,近3年內無食品安全事故。同時,標准要求學校應建立健全校園商超准入及退出機制,加強對承包企業的管理,嚴格履行合同要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嚴禁承包方轉包、分包或轉租他人。校園商超應實施售賣商品清單管理,建立可售賣品類清單並嚴格執行。標准將於近期正式發布實施。

  接下來,廈門市食安辦還將積極推進《學校食堂承包商食品安全管理規范》等團體標准盡快出台,實現全鏈條全領域標准化覆蓋,進一步完善校園食品安全管理機制,為校園食品安全綜合治理提供“廈門方案”。

  

  同步

  “‘鷺’享食安”進校園

  5月26日下午,由廈門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指導,廈門市市場監管局、廈門市教育局、廈門日報社主辦,市食安聯、集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及廈門醫學院協辦的“‘鷺’享食安”校園食品安全供廈標准宣貫活動在廈門醫學院舉行。活動聚焦《校外托管機構食品安全管理及評定規范》《學校“星級食堂”評定規范》等校園食品安全供廈標准,通過經驗分享、現場交流、企業承諾等環節,推動相關供廈食品標准落地執行,構建“政企家校社”多方協同的食安共治格局。

  2023年以來,廈門市食安辦牽頭,聯合教育、衛健、市場監管等部門,聚焦校外托管、學校食堂、集體配餐、食材配送等關鍵環節,率先福建省創新性推出了《校外托管機構食品安全管理及評定規范》《學校“星級食堂”評定規范》等四項校園食品安全供廈標准。其中,《學校“星級食堂”評定規范》為全國首創。

  據悉,今年5月,廈門市食安聯組織標准起草專家,對全市25家供校集配單位、19家大宗食材企業進行培訓,推動校園供廈食品標准落地執行。目前,廈門市供校集體用餐配送企業、學校食堂大宗食材配送企業已全部承諾執行供廈食品標准。(記者 陳泥 通訊員 黃煜)

(責編:陳遴、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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