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部推廣公安先進典型工作經驗法規出台

人民網漳州6月9日電 (蘇海森)近日,《“漳州110”發展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頒布,自8月1日起施行。這是全國首部以公安先進典型工作經驗推動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地方性法規。
“漳州110”基地。漳州市公安局供圖
“漳州110”是福建省漳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隊直屬大隊的簡稱,1990年引領全國建立110報警服務台快速反應機制,開創維護治安與服務群眾並重先河,推動“110”成為人民警察隊伍的標志性品牌。
長期以來,“漳州110”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用心守護群眾,與群眾血脈相融,被人民群眾譽為“遠親不如近鄰,近鄰不如‘漳州110’”,其於1997年被國務院授予“人民的110”榮譽稱號,2021年被中宣部授予“時代楷模”稱號。
《條例》共18條,緊貼漳州城市發展和“漳州110”隊伍建設實際,從立法目的、適用范圍、職責分工、弘揚宣傳等方面入手,以“漳州110”的發展促進為核心進行制度設計,明確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公安機關要完善工作落實機制,建立創新激勵制度﹔政府有關部門和公共企事業單位要立足自身職能定位,建立健全相關應急聯動機制,加強與公安機關的對接聯動,切實將“漳州110”忠誠為民、快速反應融入警務機制建設、對接聯動協作和基層社會治理等領域,提升基層社會治理水平,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
同時,《條例》還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漳州110”發展促進工作,並從品牌文化建設、學習研究等方面進行了規定,推動營造全社會學習“漳州110”的良好氛圍。
“漳州110”民警在訓練中(資料圖)。漳州市公安局供圖
作為全國公安機關的一面旗幟,“漳州110”從上世紀九十年代創立以來,在創新體制機制、改善社會治安、提升社會治理面貌等方面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經驗,發揮了重要示范推動作用。在新時代的征程中,“漳州110”大力推進實踐創新、理論創新、制度創新、文化創新,以建立完善“專業+機制+大數據”新型警務模式為抓手,升級構建現代警務機制,創建“一法一校兩基地、三館三園四中心”格局,以“再快一秒、止於未發”的極致追求為人民群眾創造更多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市域治理現代化試點創建中,漳州依托“漳州110”堅實的群眾基礎和輻射效應,充分發揮“民生110”“民間110”“鄉村(社區)110”等具有漳州特色的“110體系”品牌作用,實現對社會治理主體、治理機制、治理布局、治理能力、治理方式的提檔升級,推進市域治理現代化。這些為“漳州110”立法提供了必要的政策理論依據和基層實踐基礎。
《條例》的頒布,是將“漳州110”在基層社會治理實踐中的工作機制與治理經驗具體化、制度化、法治化的重要舉措,將進一步發揮“漳州110”輻射帶動作用,傳承弘揚“漳州110”“人民的保護神”服務宗旨,傳播推廣“漳州110”在基層社會治理中形成的機制與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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