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未簽訂勞動合同工作中受傷能認定為工傷嗎?一個案例,告訴你答案。(以上內容由莆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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