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山地區檢察院牽頭統標定向 推動減刑工作提質增效

為持續強化減刑案件實質化審查,福州市鼓山地區檢察院聚焦減刑工作規范化建設,主動牽頭法院、監獄等單位,共商破解《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審查財產性判項執行問題的規定》施行一年來本地區實踐操作中遇到的難點堵點。
7月31日,該院聯合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福州中院)審判監督庭及福州地區八家監管單位,共同召開減刑工作聯席會議,合力推動減刑工作提質增效。
為確保聯席會議靶向發力,鼓山地區檢察院聯合福州市中院審監庭組建聯合調研組,深入本地區八個監管單位開展“全覆蓋式”走訪,與監獄刑罰執行科、監區一線辦案民警開展“面對面”座談8場,全面收集監獄在提請減刑中遇到的程序梗阻與法律適用難題,建立問題台賬並組織實務骨干進行集中研判。經梳理合並,最終提煉財產性判項與減刑關聯審查中存在的証據收集不暢、幅度把握不准等共性堵點,形成聯席會議要點,為精准破解問題奠定扎實基礎。
會上,福州市鼓山地區檢察院副檢察長俞大江通報了上半年本地區減刑案件辦理存在的普遍性問題,並對目前各監管單位反映的主要問題進行了分析。
與會各監管單位分管領導相互交流了執行機關提請環節中証據收集、証明標准、實體要件等方面存在的疑惑以及財產性判項與減刑關聯審查中遇到的實踐問題。檢、法機關立足如何准確統一適用法律、精准把握減刑証據標准、實質開展財產性判項與減刑關聯審查,對提升減刑案件辦理質效提出針對性研討意見,形成多方聯動的解困合力。
經充分研討磋商,檢、法、監三方在減刑辦理流程規范、減刑幅度把握、財產性判項與減刑關聯審查等方面達成十一條共識,有效解決了當前減刑案件辦理中遇到的新問題。此次共識的達成,不僅統一了執法司法尺度,更筑牢了刑罰變更執行的規范根基,既促進在押人員合法權益保障,也為減刑案件高質效辦理注入強勁動力。
福州市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鼓山地區檢察院分黨組書記、檢察長吳詩疆介紹,此次聯席會議共商解決的問題涉及事實認定、証據標准、法律適用等多方面問題,是檢、法、監集智聚力、共促共進的一次有力“破題”。司法機關辦理減刑案件,要以高質效為落腳點,聚焦刑罰執行公平正義和在押人員權益保障這兩個基本點,以証據審查實質化、法律適用精准化、案件效果優質化為三個抓手,推動減刑制度公正、高效落實和刑事執行工作高質量發展。同時,在減刑工作的提請、裁定等各環節中,執行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既各司其職、分工負責,又相互配合、相互制約。檢察機關刑罰執行監督貫穿其中,積極構建相融互促的刑事執行檢察監督大格局。(林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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