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公眾用藥安全防線” 廈門出台福建省首個處方藥銷售合規指引

人民網廈門10月21日電 “企業應憑處方銷售處方藥”“處方應由執業藥師負責審核”“處方審核、調配、核對人員應在處方上簽字或蓋章”“處方保留不少於五年”……近日,《廈門市藥品零售企業處方藥銷售合規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印發,以引導和幫助全市藥品零售企業規范處方藥銷售行為,持續完善藥品經營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切實維護公眾用藥安全。
據悉,《指引》由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廈門市市場監管局)制定,系福建省首個處方藥銷售合規指引,其在為廈門市藥品零售企業提供一份清晰准確、操作性強的處方藥銷售“實用說明書”的同時,助力監管人員正確理解和運用藥品監管法律法規,有效促進全市藥品零售行業高質量、規范化發展,共同筑牢公眾用藥安全的堅實防線。
“印發《指引》是全市開展藥品經營環節‘清源行動’的重要舉措。”廈門市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介紹,《指引》不僅從“許可和注冊”“陳列和展示”“憑處方銷售”“處方審核調配”“記錄和追溯”“專門管理要求” 等六個方面,共提出38條處方藥銷售的具體合規建議,還以附件形式列出了零售環節處方藥銷售常見的6大類28種違法違規行為及其對應的法律責任,並列舉了7個典型案例,以幫助企業精准識別風險,有效自查自糾。
“《指引》重點突出三大特色,包括堅守法治原則、確保依法依規,立足廈門實際、力求務實管用,以及強化警示教育、引導行業自律。”工作人員介紹,一方面,《指引》嚴格在現行法律法規框架下制定,盡量直接引用法律條文原文,確保合規要求的准確性,避免因解讀偏差而產生歧義﹔另一方面,《指引》緊密結合廈門藥品零售行業現狀與發展趨勢,精准提煉合規要求,在針對特殊管理藥品和網絡銷售處方藥等監管重點與難點,單獨列明合規要求的同時,直接提供藥品網絡禁售清單與網絡銷售報告的官方查詢網址,便利企業操作,並以簡明表格形式梳理常見違法行為與法律責任,讓相關經營者一目了然,以及鼓勵企業採納行業內更好的實踐經驗,推動廈門整體行業質量水平提升。
此外,《指引》還闡明了合法銷售處方藥的重要意義,通過附件的典型案例以案釋法,揭示違法違規行為的后果,以起到強有力的普法宣傳與警示震懾作用,從而引導和推動企業從“被動監管”向“主動規范”轉變,自覺依法誠信經營。
“保障公眾用藥安全,處方藥管理至關重要。”廈門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國對藥品實行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規定處方藥必須憑處方且經執業藥師審核通過后才能銷售。此次印發《指引》,通過進一步嚴格、規范轄區藥品零售企業處方藥的銷售,有助於避免因處方藥誤用、濫用可能導致的直接健康損害(如藥物中毒、藥物成癮、嚴重副作用甚至死亡)、延誤疾病治療(如掩蓋真實病情,錯過治療時機)等情形,防止含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等特殊管理藥品流入非法渠道,維護社會穩定,保護公眾健康。接下來,市場監管部門將積極宣貫這一《指引》,加強規范全市藥品零售企業處方藥銷售行為,保障群眾用藥安全、促進合理用藥。(余乃鎏 陳穎 陳雪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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