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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澤法院:為生態服務功能損失計算做“簡”法

2025年10月23日1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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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意漸濃,武夷山國家公園西麓仍綠意融融,10月14日,南平市、光澤縣兩級法檢機關,稅務、自然資源、林業等職能部門,生態領域專家和人大代表齊聚光澤法院,共赴“為生態定價”生態服務功能損失核算方法法律研討會,圍繞“參照稅費標准計算生態服務功能損失”這一主題展開研討,共同探索生態服務功能損失計算的“簡”法。

“簡”法探索因何而起?

81.77%的森林覆蓋率,111條大小溪流,共同塑造了光澤縣“半城山水半城綠”的自然之美。近年來,光澤縣立足優越自然稟賦,深耕綠色發展,逐步從“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向“靠山養山,靠水護水”轉型,可一些人卻未能跟上步伐,甚至動起歪念。

2024年,彭某伙同他人非法採挖螢石礦124.9噸,礦產資源破壞價值達21萬余元,公訴機關將其訴至法院,並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光澤法院與檢察院工作人員在非法採礦現場實地勘察。

光澤法院與檢察院工作人員在非法採礦現場實地勘察。

以往審理此類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時,需要聘請第三方鑒定機構,對生態服務功能損失進行鑒定,存在鑒定難、鑒定貴,標准不統一,周期長等問題。2024年,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創設全省法院森林生態系統服務功能損失司法賠償機制成功破題,讓森林生態系統服務功能有了“價格表”,推動林木價值的有形修復轉向森林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價值的全面修復。這也引發了光澤法院對生態服務功能損失標准化計算的思考:“非法採礦、污染環境、非法佔用農用地、危害野生動物等領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中的生態服務功能損失是否也能循路而行,以具備科學支撐又被公眾普遍認可的簡易計算方式,為生態保護減負,為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解鎖新路徑?”

今年以來,光澤法院以“合法與非法同等經濟責任”為核心,在眾多可參考計算模型中對比篩選,最終為生態服務功能損失標准計算找到了一份極具權威的參照標准——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納稅繳費信用管理辦法》。

合法生產經營需繳納的稅費在制定時已充分考慮環境資源開發可能造成的公共生態利益損失,標准明確統一。以合法生產經營應繳的資源稅、環保稅、耕地佔用稅等國家稅費作為生態服務功能損失計算基礎,再乘以依生態破壞面積、修復難度、區域重要性等案件情況確定的賠償系數,簡明易操作的計算模型即刻讓生態價值從艱澀的理論價值轉變為百姓也能“算得清”的賠償金額。

以彭某非法採礦案為例,案涉螢石礦開採點曾是光澤重要礦區,雖已為保護武夷山國家公園關停,但其所需繳納稅費已有成例可參照,生態服務功能損失即算即知,僅此一案就可為公益訴訟起訴人節約鑒定費6000余元。

生態服務功能損失社會化計算方式的“金種子”有了,光澤法院又是如何讓它覆土扎根的呢?

2025年8月,在彭某非法採礦案的案件協調溝通會上,光澤法院向參會的檢察官、人民陪審員、生態技術調查官介紹了“以稅費標准計算生態服務功能損失”這一創新計算方式。

“這個方案很新,但符合侵權責任損失填補原則,具有明顯的實踐優勢。”

“公開透明,簡單易行,又能確保受損的全民生態公共利益得到全面、足額填補,可行 。”

……

經各職能部門共同論証完善的計算方案,亦得到稅務機關的“專業支持”,不僅出具了《關於估算礦產資源相關稅款的復函》,還派出稅務機關工作人員作為專家輔助人出庭。

9月2日,光澤法院組建7人合議庭,公開審理彭某非法採礦案,生態技術調查官、專家輔助人相繼出庭就受損林地的生態修復工作所需費用、稅費計算標准發表專業意見。經彭某同意后,光澤法院參照合法採礦行為應繳納的各類礦產資源稅費(含資源稅、增值稅、所得稅、印花稅等)標准計算生態服務功能損失,鑒於彭某等人非法開採螢石礦,採取的是一般機械開採方法,開採的礦石也全部運走並悉數計量,沒有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合議庭根據該案礦產資源被破壞程度,按照稅費標准的1倍確定賠償系數計算生態服務功能損失。最終判決被告人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並賠償生態服務功能損失及修復生態環境費用10420.24元。

光澤法院組建7人合議庭,公開審理彭某非法採礦案。

光澤法院組建7人合議庭,公開審理彭某非法採礦案。

該案判決后,訴訟各方均服判。根據《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規定》,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金作為地方政府非稅收入,直接上繳光澤縣本級國庫,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由地方政府統籌使用,還之於民。案件審理周期大幅縮短至28天。

“法院這個算法好,咱老百姓聽得懂,算得來,心裡有明賬,自然不敢再踏法律‘紅線’。”直觀易懂,寬嚴適度,符合人民群眾朴素公平正義觀的新計算模式,迅速走進群眾心坎。

而來自“法院+”的多方協同更為新路徑探索添加后續動能。

“計算所需數據,稅務與其他部門可協同進行。”

“賠償系數的確定,生態技術調查官能提供專業支持。”

在“為生態定價”生態服務功能損失核算方法法律研討上,各參會部門代表和專家結合自身職能為進一步完善“生態損失核計—損害擔責—恢復性司法落地”閉環建言獻策,充分凝聚檢察、稅務、生態環境等多部門專業優勢,聯動科研院所專家力量,為司法創新錨定方向、校准路徑,共商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司法支持良策,為守護閩北綠水青山注入新動能。

雖是從未有人走過的路,卻讓大伙看見截然不同的新“楓”景。(文/張莉 圖/官詩揚)

(責編:楊帆、吳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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