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同安法院行政與生態庭守護廈門“高顏值”

同安法院行政與生態庭到翔安大帽山開展巡回審判。

同安法院會同相關單位實地開展補植復綠踏勘驗收。

法官等人到野生植物保護司法修復基地查看委托培育的涉案金豆。

用生態修復保証金開展增殖放流活動,助力海洋生態修復。
美麗的廈門長年綠意盎然,山海城景如畫。這座“高顏值”的城市,離不開每一個守護者,廈門市同安區人民法院行政與生態環境審判庭的法官就是其中之一。
2018年3月12日,同安區人民法院行政與生態環境審判庭(以下簡稱“行政與生態庭”)正式成立,在全省率先實現生態環境案件跨區域集中管轄。它是全市唯一審理涉生態一審案件的法庭,負責廈門六個區所有生態環境案件一審。自成立以來,行政與生態庭的法官們因案施策,持續探索實踐,守護綠水青山,讓廈門的天更藍、地更綠、水更清。
復綠一方
林地被非法砍伐破壞
法官量刑前踏勘補植復綠情況
上午9點,同安區人民法院的法官與該區多個部門的工作人員,以及農業專家等一行人,來到同安某村庄,踏勘一起非法佔用農用地案的農用地補植復綠情況。
大部分地塊都種上了龍眼樹、相思樹樹苗,山坳裡的一大塊地種上了紅薯苗。行政與生態庭法官林思思和其他工作人員一起,一塊地一塊地地查看,聽農業專家們評定是否合格。驕陽似火,一行人汗流浹背,他們仔細查看后得出結論:林地部分補植復綠造林總體施工質量合格,耕地部分仍需進一步整改。
這次踏勘,林思思是發起人。近期,她正在審理一起非法佔用農用地案,被非法佔用的農用地的補植復綠情況,是該案量刑時需要考慮的情節之一。
這起案件的起因是某工程項目附近村庄的幾名村民想借修路,利用村集體林地消納建筑渣土,賺點“土尾費”。於是,他們聯合該項目土石方工程分包商,接收施工產生的渣土,傾倒在村集體林地裡,每車賺取150元的“土尾費”。
在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間,數名被告人、被告單位非法砍伐林地、傾倒建筑渣土、改變林地用途,造成林地毀壞面積約31畝(1畝約等於666.7平方米),被毀壞林木400余株,林木價值損失共計28622.2元。
“非法佔用並毀壞商品林地超過10畝可能就要獲刑,這起案件涉案林地面積超過30畝,在近年來算是比較大的。”林思思說,生態環境遭受破壞,就一定要進行生態修復,這個要求幾乎貫穿了每一個涉生態環境案件辦理的始終。
示范一片
將法庭搬到“案發現場”
用身邊人身邊事警示村民
金豆,又叫山橘,在同安、翔安較為常見,此前許多人會把它們當作景觀樹在家裡擺放。2021年,金豆被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目錄》,成為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不允許私自採挖。
2022年,被告人黃某某在未取得採集許可的情況下,多次到翔安大帽山採挖金豆,挖回來就種在家裡,還在網上學習金豆培植技術,成功培育出人工植株,在賣野生金豆時搭售。經查,黃某某一共採挖45株野生金豆,經鑒定價值共計3200元。
審理該案件的行政與生態庭法官楊文德說,被告人黃某某明知其行為違反國家規定,還非法售賣,法律意識淡薄。金豆的售價一株從幾十元到上百元不等,雖然價格不高,但按照法律規定,採挖兩株就可能獲刑。因此,為了普法教育,楊文德決定將法庭“搬”到大帽山現場,邀請村民、護林員等旁聽,並當庭宣判。
法庭就設在一棵大榕樹旁,紅色的桌子、肅穆的審判團隊、鴉雀無聲的旁聽人員……這是巡回審判的一種方式。同樣把庭審地點搬到“案發現場”的還有丙洲村的非法捕撈水產品案,這些“身邊人”“身邊事”,會警示更多村民、漁民,達到“審理一件,示范一片”的社會效果。
楊文德說,作為行政與生態庭法官,生態司法審判的意義不僅在於打擊破壞生態違法犯罪行為,更在於強化普法教育。
多想一層
為金豆制定“重生計劃”
成立野生植物保護司法修復基地
案件宣判,當事人受到懲罰,但對行政與生態庭來說,事情還沒有結束。
前述案件的45株金豆,加上另一起案件的24株金豆,共69株金豆被拯救出來后,起初被安置在廈門市園林植物園內。因為環境變動,它們變得很脆弱。“植物醫生”體檢后發現,它們的根系還算健康,葉子也還有救,但需要精心養護,等元氣恢復后才能回植。
法庭生態技術調查官建議,雖然原地修復是最佳方案,但將涉案金豆回植到原生地需要專業管護,否則很容易造成植株死亡,還存在被盜挖風險。
為此,法庭為金豆制定了詳細的“重生計劃”——專業機構養護+定期體檢。后來,涉案金豆被交由廈門華僑亞熱帶植物引種園管護,將來再擇機回植原生地,從而實現原生地生態修復。幾個月后,行政與生態庭的法官們和生態技術調查官到引種園一看,這些金豆長勢不錯。
於是,在今年3月11日,“野生植物保護司法修復基地”就揭牌成立了。基地由同安區人民法院、同安區人民檢察院、廈門華僑亞熱帶植物引種園共同設立,就設在引種園內。在這裡,對於司法機關委托培護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苗木,將盡可能確保野外回歸,植回原生地。
與此類似的,還有一起珊瑚石案。被告人鄭某某在湖裡從事水產制冷設備銷售,為提高銷量,鄭某某在出售制冷設備時搭售珊瑚石(即石珊瑚遺骸)用於淨化水質,並同時在網上售賣珊瑚石。石珊瑚目所有種屬於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案件在審理宣判后,法官們又“多想了一層”。於是,今年8月,同安區人民法院聯合自然資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同安區人民檢察院共建的“雲上珊瑚園”正式上線。“雲上珊瑚園”以直播形式,展示珊瑚礁世界的神秘、美麗及其生物多樣性,同時宣傳珊瑚礁保護。
創新一招
繳交生態修復保証金
購買碳匯項目進行替代性修復
行政與生態庭的法官們大腦裡總繃著“生態修復”這根弦。案件中,被破壞的生態環境都要進行生態修復。行政與生態庭庭長洪淳淳說,原址原貌修復是最理想的方式,無法原址原貌修復的,可以考慮替代性修復方案。自成立以來,在因案施策推動受損生態環境修復方面,行政與生態庭做了諸多探索和嘗試。購買碳匯就是創新手段之一。
2024年3月2日,廈門市公安局同安分局在丙洲大浦海邊查獲4條滿載漁獲的捕撈船,一查發現,4條船均為“三無”船舶,且船上都沒人,但每條船上都有許多花蛤苗,總計49928.47公斤。原來,這4條船是去鱷魚嶼附近捕撈花蛤苗的。為了躲避執法,船上幾名人員計劃到丙洲大浦海邊靠岸,但靠岸時發現執法人員,眼見要被抓個正著,他們迅速棄船逃竄,但最終還是落網。
經審理發現,2024年2月至3月,陳某某與林某共同策劃,組織人員到鱷魚嶼附近,多次使用“吸耙”等設備捕撈花蛤苗,並把捕撈所得分6次銷往山東,一共賣了141340.5公斤花蛤苗,金額達262659元。
“吸耙又叫‘海底吸塵器’,用這種禁用漁具捕撈,附近的海洋生物會被一網打盡,嚴重破壞幼苗的生態環境。”洪淳淳說。
這是行政與生態庭成立以來,受理的非法捕撈水產品重量最重的案件。在這起案件中,6名被告人向司法機關繳交生態修復保証金,共計200000元。后來,12萬余元被用於向廈門產權交易中心購買碳匯項目,剩余款項用於增殖放流。洪淳淳說,同安法院積極探索“破壞—懲治—修復—監督”的生態修復閉環機制,創新運用“直接修復+替代性修復”的融合模式,既促進了海洋生態環境改善,也能夠讓更多沿海漁民認識到保護海洋生態資源的重要意義。這起案件還被評為“廈門法院2024年度典型案例”。
2022年8月,全國首個生態司法公益碳賬戶設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義務人自願向廈門產權交易中心認購“綠碳”“藍碳”等生態價值產品,以承擔替代性生態環境修復責任。
廈門產權交易中心的數據顯示,廈門海洋碳匯交易已達21萬噸,佔全國藍碳市場的一半以上。據了解,其中有很大部分是司法案件中當事人購買的碳匯,他們通過這樣的方式進行替代性修復。
這些認購的生態價值產品,被應用於許多場景,比如種植紅樹林、茶樹等,不單用於廈門的生態環境保護,也用於西北水土保持。
2024年10月19日,廈門機場安檢發現,在廈門機場中轉的一個包裹很可疑,經鑒定,發現包裹裡有11根國家一級保護動物高鼻羚羊角,價值220000元。這起非法收購、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案件中,當事人都不在廈門。案件審理過程中,涉案的當事人自願認購了105000元西北地區水土保持碳匯,用於替代性修復。
護木一舉
用賠償金為古樹買保險
司法懲治與生態修復並重
另一個創新方式,是為古樹名木購買保險。
在今年審理的一起生態刑事案件中,法院引導當事人為大帽山農場的38株古樹名木購買了保險,這些古樹名木包含樟樹、榕樹等多個品種,平均樹齡約150年,樹齡最高的超過300年。根據協議,因火災、暴雨、洪水、風災等,造成古樹名木出現主干折斷、傾斜、斷梢等無法正常生長的情況,保險公司將按照約定進行賠償,保額最高達247000元。
這是全市首個古樹名木綠色保險項目,緣於一起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的案件:大帽山農場的黃某某非法出售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金豆24株。
在案件審理時,根據相關規定,黃某某自願繳納森林生態系統服務損失賠償金,並同意將該款項用於有利於保護、修復森林生態系統的公益性措施。
如何用好這筆賠償金?審理該案件的洪淳淳聯合該案的生態技術調查官,走訪了案發地大帽山農場,詳細了解大帽山的生態環境保護情況及現實需求,創新性地提出了為當地的古樹名木買保險的舉措。
今年3月15日,《古樹名木保護條例》正式實施。“如何進一步加強古樹名木保護,助力森林生態產品價值實現,通過創新修復方式以達到司法懲治、修復效果、法治宣傳融合促進,購買生態保險是一次有益的嘗試。”洪淳淳說。(文/圖 李小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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