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28條政策措施 泉州台商投資區加強台商台企服務保障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的意見》,進一步激發台資企業活力,提升台企投資落地意願與發展積極性,加速打造兩岸融合發展主陣地,泉州台商投資區制定加強台商台企服務保障工作的十二方面28條政策措施,並從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在電力服務升級方面——
支持企業開門即接電。推廣先導式辦電,將辦電服務前移至企業開辦環節,落實延伸投資政策,統籌土地儲備與電網配套同步規劃、建設。加強政企聯動,對已明確在泉州台商投資區落戶的新台企,提前6個月啟動周邊電網規劃建設。對用電容量在160千瓦及以下的台企,提供低壓接入和“零上門、零審批、零投資”服務﹔積極向上爭取試點,將低壓接入容量上限提升至200千瓦,進一步降低台企辦電成本。
提供“一企一團隊”專屬服務。組建“客戶經理+技術專家”的專屬服務團隊,為台企提供電費賬單解讀、電價策略及電力市場交易規則咨詢、能源金融、計劃停電協商、電壓暫降治理方案協助制定、用電安全指導、“契約制”接電、新能源並網指導、綠電政策咨詢、客戶參與負荷調節市場指導等“一站式”用電服務。
在燃氣價格優惠、通信服務保障、教育資源保障方面——
對台企申請管道安裝時,在工程費用上給予一定的優惠,氣價根據企業的規模體量“一事一議”,給予幫扶支持。
圍繞台胞台企通信需求,簡化業務辦理手續,開通綠色服務便捷通道,推出台胞台企專屬優惠方案,提供“一對一”業務咨詢與技術支持。
對持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証》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居民居住証》的台灣學生,因家長在泉州台商投資區工作需隨父親(母親)在該區生活而要求就讀的,給予安排到優質校就讀﹔對“四上”(規模以上工業、限額以上批發零售住宿餐飲、規模以上服務業、有資質的建筑業及房地產)台企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子女,給予優先安排到鄉鎮優質校就讀。
在政務服務幫辦、企業發展支持方面——
對區內台企投資建設的工程項目,實行“一個項目、一個管家、全程服務”的模式,並建立“台資項目審批服務綠色通道”。
推出台企“掌上注冊”服務。優化拓展企業開辦“智能導辦”系統功能,運用數據智能匹配與業務智能導辦技術,實現台企設立登記注冊全流程掌上辦理。
打造台胞台企線下服務站點。在泉州台商投資區政務服務中心設立對台服務專屬站點,開通“人才互認”“待遇互惠”“往來互通”“融資互信”“權益互助”五個預約通道,集成辦理涉台業務,為台胞台企提供專屬政務服務。
支持台企申報專項資金,轉型升級。支持台企加入泉州台商投資區相關行業協會組織,融入內外貿大循環和產業鏈分工。
在金融服務支持方面——
支持金融機構設立台胞台企服務驛站支付綜合服務點、台胞會客室等專屬服務平台,為台胞台企提供“一戶一策”精准服務。
支持金融機構在“了解客戶、了解業務、盡職審查”原則的基礎上,為台胞辦理商品房交易相關的跨境人民幣收付款及境內支付業務。支持金融機構持續推行線上預約開戶,加大自動取款機(ATM)改造力度、開通境外銀行卡支取人民幣現金功能,提高外幣兌換服務水平。
支持金融機構按照“了解客戶、了解業務、盡職審查”原則,為優質台企辦理經常項目外匯收支業務﹔對於單筆等值5萬美元以上的服務貿易等項目外匯支出,可事后核驗《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表》。
支持金融機構創新金融服務,自主辦理優質台企真實合規的新型跨境貿易外匯收支業務。優質台企與同一境外交易對手開展特定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時,金融機構在風險相對可控的情形下,可為其辦理軋差淨額結算。
支持金融機構為優質台企辦理貨物貿易特殊退匯業務,企業無需事前在所在地外匯管理部門登記。優質台企與其具有關聯關系的境外機構間發生的超12個月服務貿易項下代墊或分攤業務,以及與非關聯關系的境外機構間發生的服務貿易項下代墊或分攤業務,金融機構審核真實性、合理性后辦理。
鼓勵和支持金融機構推出“惠台貸”“台企快服貸”“台胞貸”“融合貸”等特色產品,頒發對台金融信用証書。支持台胞台企通過“親清家園、台商易貸聚合碼”等線上渠道辦理融資授信、繳納稅收、社保卡等業務。
與海峽股權交易中心聯合設立“海峽股權交易中心台資板泉州服務基地”,依托該中心構建“陸台匯”專屬服務體系,為台企提供培育孵化、政策咨詢、投融資對接等48項精細化服務。
在用工服務保障、創業就業補貼方面——
設立台胞台企勞動保障服務專區。通過區零工市場平台提供招聘對接與政策咨詢,協助台企解決用工需求。在區綜治中心設立台胞台企勞動爭議受理專窗及調解室,提供“一站式受理、一攬子調處、全鏈條解決”的用工服務保障。
支持台企員工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台企員工參加崗前培訓、在崗技能提升培訓等納入人社部門認定范圍的職業技能培訓項目,並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証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証書、專項職業能力証書)的,可按規定申領個人培訓補貼。
台灣青年首次在泉州台商投資區創業且實際運營6個月以上的,每家可領取2萬元的一次性開業補貼,用於創業場所裝修改造、設備和家具採購。
鼓勵台灣人才租用泉台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場地,屬台企且實際運營6個月以上,按照先交后補的模式給予“前兩年租金全額補貼、第三年租金補貼50%”扶持,每家企業補貼租賃面積不超過100平方米,補貼金額不超過實際租金數額。
符合申請優惠政策引進的台灣人才應在泉州台商投資區工作或自行創業,可認定為台灣優秀人才和台灣青年人才。給予台灣優秀人才1500元/月、台灣青年人才1000元/月的工作生活津貼。每年給予區級台灣人才一次泉台往返交通補貼,包括:往返乘坐的飛機、長途汽車、高鐵(動車)、輪船、公交的費用。按票據票價據實補貼,單程補貼最高不超過2500元。因婚育、喪事(含一等親及二等血親)、本人罹患重大疾病或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等,可再提供一次泉台往返交通補貼。
從泉州台商投資區人才公寓中選取50套作為專門房源供符合相關條件的首次來該區就業創業台灣青年一年免費住宿。
在就醫保障服務方面——
全區各醫療單位開通台胞就醫“綠色通道”,並在泉州台商投資區醫院設置台胞健康管理中心,提供專人對接服務。將在區台胞納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服務對象,與本地群眾享受同等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
設立泉州市台胞台企醫保服務中心,由泉州市醫療保障基金中心台商投資區分中心指定專人負責,積極落實“兩個同等待遇”,為台胞提供醫保健保雙向服務和線上線下全方位服務,辦理泉州市基本醫保參保、繳費、報銷等業務及台灣健保自墊醫療核退。
在項目落地支持方面——
鼓勵台企入駐國有資產場地,對入駐國有資產場地的,按照先交后補的模式給予租金“一免一減半”(即第一年免租金,第二年租金減半)扶持。
對新落地台資農業項目實際投資達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按投資額的0.5%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25萬元。鼓勵台企申報國家、省、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及省級閩台農業融合發展推廣基地項目﹔對新建市級泉台農業融合發展示范項目或基地,區級財政一次性給予2萬元補貼。對在區內漁業台資生產經營主體所實施項目,在專項資金補貼申報和補貼比例上優先給予扶持。
在稅費宣傳服務方面——
舉辦“稅企面對面”涉台專場服務系列活動,立足幫助台企更大化享受稅費優惠和規避稅費風險,舉辦面向台企的宣稅辦稅系列活動,著力解決台企關心的問題和反映的訴求。
組建台胞台企涉稅專家團隊,聚焦台胞台企需求,提供政策精准輔導、訴求聯合調處等服務。
據悉,上述政策措施有效期兩年,至2027年12月31日止。泉州台商投資區建立區領導挂鉤台企制度,常態化溝通聯系,定期召開台商台企服務專題調度會議,打通台企落地存在的難點、堵點。(劉錫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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