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漳州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三十八次會議。會議表決通過有關人事任免事項。因工作崗位變動,接受蘭萬安辭去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的請求。
蘭萬安,男,畬族,1966年3月生,致公黨黨員,大學學歷,法律碩士。
此前,他任漳州市政府副市長、致公黨福建省委副主委(兼)、致公黨漳州市委主委(兼)。(來源:觀八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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