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十五五”開局起勢 泉州出台強化自然資源要素保障7條措施
近日,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出台《強化自然資源要素保障7條措施》,聚焦規劃引領、指標配置、審批效率、問題處置等關鍵環節,推出一系列精准務實舉措,進一步提升自然資源要素保障質效。
強化規劃引領,優化國土空間格局。統籌推進《泉州市“十五五”自然資源保護和利用規劃》編制,支持各地同步開展專項研究並納入市級規劃體系。鼓勵各地探索城鎮開發邊界實施管理優化路徑,為城市長遠發展預留戰略空間。
精准配置指標,保障重大項目落地。積極向上對接,推動符合條件的項目納入國家、省級重大項目清單,爭取直接配置用地計劃指標﹔福建省自然資源廳下達的基礎用地指標由設區市統籌分配,確保指標向重點領域、關鍵項目傾斜。
推動聯動審批,降低企業辦事成本。推進用地、用林、用草等多類審批事項整合聯動。打通“三調”及年度國土變更調查底圖等數據壁壘,實現信息互通互用。將土地勘測定界等多項現場工作合並為“一次踏勘”,大幅提升審批效率。
盤活海洋資源,化解歷史圍填海問題。聚焦歷史遺留“未批已填”圍填海區域,實行分類處置。對零星圍填海區域可採用委托鄉鎮管理或整體收儲方式,提升資源利用效率﹔支持大面積圍填海區域實施“一次平整、整體驗收、分塊出讓”模式,加快圍填海資源轉化為發展空間。
深化要素市場化改革,提高要素配置效率。開展彈性出讓、先租后讓、工商業用地使用權續期、產業鏈供地等試點,推動土地供應模式更加靈活高效。同時,爭取更多縣(市、區)納入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范圍,進一步激活農村土地資源價值。
完善登記規則,暢通項目流轉通道。對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若開發投資未完成出讓合同約定總額25%需轉讓的,可先簽訂附條件轉讓合同,共同申請辦理不動產轉移預告登記,待達到法定開發投資要求后,再依法辦理轉移登記。
做好規劃銜接,保障礦產資源穩定供給。開展“十五五”礦產資源規劃編制,嚴格履行審批程序。在新一輪規劃獲批前,如需調整勘查開採規劃區塊,應與正在編制的規劃做好銜接,嚴格按照“十四五”礦產資源規劃要求組織實施,確保礦產資源勘查開採有序銜接。(湯俊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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