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去陳國雄的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二、免去王孔紀、何文燕、薛世光的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三、任命肖慶亮、陳霖、陳寶林、林瑩(女)、林三鳳(女)為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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