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回音丨網傳佔道經營不納入文明城市測評?福建一地辟謠
2026年04月20日10:52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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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人民網三明4月20日電 (記者劉寶琴)“我在網上看到一個視頻,說國家相關部門出台新規,將佔道經營、流動商販移出文明城市考核標准,屬實嗎?”近日,三明市尤溪縣的陳先生在“領導留言板”上咨詢。
該條訴求很快被三明市信訪局轉到了尤溪縣。
尤溪縣委文明辦負責人嚴先生表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由中央文明辦牽頭組織實施,周期為三年,分為地級以上全國文明城市和縣級全國文明城市。2026年出台的文明城市考核標准裡沒有群眾提到的“新規”,在具體的評估標准中有“科學規范管理流動攤販,城市主要公共場所無明顯違規佔道經營現象”要求,網上視頻宣稱內容與該規定不符。
“流動商販的管理,不是‘創城’才管、不‘創城’就不管。”嚴先生進一步強調,佔道經營、衛生問題、攤販售賣等問題屬於城市管理范疇,商販應遵守市容和環境衛生相關法規。
記者查閱《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其中明確規定:不得擅自佔用道路、橋梁、人行天橋等公共場所設攤經營、兜售物品。同時,在方便群眾生活、不影響交通和市容的前提下,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以確定特定路段和時間段,允許擺攤設點。
尤溪縣委文明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城市管理堅持以人為本,既要“煙火氣”也要“文明風”,規范有序、潔淨文明的城市環境需要大家共同營造。
收到回復后,陳先生給出了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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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帆、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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