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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順昌:公訴亮劍懲犯罪  普法入心護山靈

2026年05月29日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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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由順昌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吳某某非法狩獵案件,在案發地順昌縣洋墩鄉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公開開庭審理。當地干部群眾現場旁聽,直觀接受法治警示教育。

法庭現場

法庭現場

經查,2024年10月至2025年10月期間,被告人吳某某在禁獵區、禁獵期,使用禁用的工具獵捕1隻山麂,使用鋤頭挖洞灌水、籠子等方式獵捕8隻竹鼠、1隻烏梢蛇,用於出售或食用。

在庭審中,順昌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對被告人吳某某涉嫌非法狩獵罪進行了指控。被告人當庭認罪,並深刻反省,願意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法院將綜合考慮案件情節及被告人悔罪態度,擇期宣判。

開展法治宣傳

開展法治宣傳

順昌縣人民檢察院立足生態檢察職能,依托此次巡回法庭+普法宣傳,以群眾“看得見、聽得懂”的方式開展普法宣傳教育,達到了“辦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會效果。

“我們通過‘巡回法庭’,將法庭‘搬’到案發地,一方面以案釋法,用身邊案警示身邊人﹔另一方面可以更好地進行普法宣傳,講解野生動物保護的相關法律規定,明晰法律紅線,引導群眾自覺抵制非法獵捕、食用野生動物等陋習。”順昌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魏莉說。(文/胡宗榕 楊嘉俊 陳少鳳 圖/高以歆)

(責編:江葦杭、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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