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集體用地閑置公房首次有了“身份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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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近日,在集美區灌口鎮上塘村,廈門市成功辦理全市首宗集體用地閑置公房不動產登記。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集美分局、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的工作人員將一本紅彤彤的不動產權証書交到村委會代表手中,意味著廈門市為集體用地閑置公房確權登記頒發出首本“身份証”。
長期以來,散落在廣袤鄉村的糧倉、農具倉庫、知青樓等集體用地閑置公房,因年代久遠、手續缺失,陷入“確權難”的困境。為回應基層呼聲,市資源規劃局深入調研,出台《廈門市集體用地閑置公房利用及翻建審批管理辦法》,為符合條件的歷史閑置公房打通了確權登記的“政策通道”,明確規定1987年前建設、無權屬糾紛的閑置公房,經集體研究、公告、逐級審核及區政府批准后,可依法辦理不動產登記。
從“無據可依”到“有章可循”,該政策的出台,為全市范圍內的閑置公房盤活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制度基礎,但要讓好政策從“紙面”落到“地面”,還需打通“操作鏈”。市資源規劃局集美分局率先響應,將市級政策細化為可操作、接地氣的行動指南,印發《集美區集體用地閑置公房調查登記業務流程指引》,以“說明書”的形式,清晰勾勒出從申請到發証的全流程,並組織專班深入各鎮(街)面對面講解政策、答復問題,提供“一對一”全程指導,確保好政策真正惠及基層。
截至目前,市資源規劃局集美分局已高效完成16宗集體用地閑置公房的權屬審核,其中5宗已進入調查登記階段,1宗已成功登記發証。據悉,相關村集體經濟組織已規劃將確權后的房屋用於建設老年活動中心、游客服務中心、民宿配套場所等項目,不僅能滿足村民的公共服務需求,更能為鄉村引入新業態,激發內生發展動力。
名詞解釋
集體用地閑置公房
集體用地閑置公房是指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居)民委員會早年使用集體建設用地興辦鄉(鎮)村公益事業、公共設施和產業發展項目,建設並歸屬於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居)民委員會集體所有的房屋,如糧倉、農具倉庫、知青樓、加工作坊、看護用房等。(記者 袁舒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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