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11名干部職務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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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6月25日,廈門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有關人事事項。
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接受陳沈陽辭去廈門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6年6月25日廈門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和《廈門市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第八條的規定,廈門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決定:因到齡退休,接受陳沈陽辭去廈門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的請求,報廈門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鑒於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組成人員必須是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自本決定通過之日起,陳沈陽的廈門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相應終止。
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6年6月25日廈門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
一、免去柯軍的廈門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二、任命張建春為廈門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免去其廈門市監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6年6月25日廈門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
一、任命黃冬陽為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庭長(兼)。
二、任命姚亮為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審判員。
三、任命黃玉梅(女)為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四、免去林麗珊(女)的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6年6月25日廈門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
一、任命蔡維峰(女)、王麗萍(女)為廈門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二、免去董恆、黃惠賢(女)的廈門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來源:觀八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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