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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死亡!泉州豐澤發布一起事故調查報告

2026年07月14日10:11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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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發布《5.1一般物體打擊事故調查報告》。

調查報告顯示,2026年5月1日15時32分許,位於豐澤區城東街道轄區的豐2023-7號地塊項目施工現場發生一起物體打擊事故,造成一名工人死亡,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75萬。

調查報告還原了事故發生經過:

2026年5月1日下午,木工班組工人張某在*號樓21樓層鋪設卸料平台(懸挑式)穿過外腳手架處的通道板。

15時32分許,張某在局部拆除卸料平台處梁底模板支撐時,先拆除立杆留下未固定的方鋼管,當其在拆除另一處立杆時,該方鋼管意外脫落,並從20樓層外腳手架處(卸料平台下方位置,事故發生時,該外腳手架處的安全立網因卸料平台抬升時拆除未恢復。)掉出,高處墜落過程中穿透*號樓南側17樓層位置的水平安全防護平網后,掉落到*號樓南側圍擋頂部,方鋼管在圍擋上反彈后,砸到圍擋外側地面正在進行景觀作業的工人胡某某的頭部,致胡某某受傷。

事故發生后,景觀作業現場的工人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項目部管理人員也立即趕到事發現場,組織現場警戒,保護事故現場。

15時45分許,120急救醫護人員到達現場,將胡某某送泉州市第一醫院城東分院搶救,17時54分許,胡某某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

(一)對有關責任人員處理建議

1.吳某某,男,福州雅閣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項目部負責人。經查,吳某某作為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未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對企業安全管理不到位,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不到位,未認真開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和治理,及時消除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對本起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建議由豐澤區應急局依照相關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2.周某,男,福建省二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項目經理。經查,周某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未有效督促分包單位落實安全技術交底和現場監護,對卸料平台抬升的拆除、安裝等重點施工環節現場安全監督不到位,對本起事故發生負有一定責任。建議由泉州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站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3.庄某某,男,福建新時代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總監。經查,庄某某安全監理責任履職不到位,對卸料平台抬升、高處拆模等高風險工序的現場安全監理不到位,對日常巡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未有效督促施工單位落實整改,對本起事故發生負有一定責任。建議由泉州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站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4.石某某,男,泉州城建南濱江置業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經查,石某某對項目安全生產協調管理職責履行不到位,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問題跟蹤督促不及時,對本起事故發生負有一定責任。建議由泉州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站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5.鄭某,男,福州雅閣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安全員。經查,鄭某未認真履行安全員職責,對模板拆除、卸料平台鋪設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外腳手架安全防護不到位的安全隱患未能及時落實整改,對本起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責任。建議由福州雅閣建筑勞務有限公司依照企業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6.張某,男,福州雅閣建筑勞務有限公司木工組工人。經查,張某未按模板拆卸操作規程拆除梁底支撐模板,導致梁底懸空的方鋼管脫落,對本起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責任。建議由福州雅閣建筑勞務有限公司依照企業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7.胡某某,女,景觀工程工人。經查,胡某某在本起事故中無責任。

(二)對事故有關責任單位處理建議

1.福州雅閣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檔案不夠完善,對木工組作業人員開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不到位,對*號樓21樓層卸料平台通道鋪設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缺失,未認真開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和治理,對*號樓20樓層外腳手架安全防護不到位的安全隱患未及時消除,對本起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建議由豐澤區應急局依照相關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2.福建省二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對分包單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認真開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和治理,對木工班組作業現場未實施有效管理,對卸料平台抬升的拆除、安裝等重點施工環節現場安全監督不到位,對本起事故發生負有一定責任。建議由泉州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站依照有關規定予以約談、列入差異化監管。

3.福建新時代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對分包單位安全生產監理不到位,對模板拆卸開展安全巡檢不夠,雖有對模板拆卸、卸料平台鋪設存在的安全問題向施工單位發出監理通知,但未能及時跟蹤督促整改,對本起事故發生負有一定責任。建議由泉州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站依照有關規定予以約談、列入差異化監管。

4.泉州城建南濱江置業有限公司對參建各方安全履職監督不到位,未及時督促總承包、監理單位整改施工現場的安全隱患,對本起事故發生負有一定責任。建議由泉州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站依照有關規定予以約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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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觀八閩)

(責編:江葦杭、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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