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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門口的“健身福利”再升級  《廈門經濟特區體育設施建設與管理規定》8月8日起施行

2026年08月08日08:58 | 來源:廈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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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是我國第18個“全民健身日”,《廈門經濟特區體育設施建設與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今起施行。《規定》聚焦市民日常健身中遇到的煩心細事、切身感受,設計一條條“接地氣”的制度,努力讓老百姓健身“找場地不再難、花錢更少、路途更近”。

《規定》對體育設施用地給出量化“硬指標”——全市公共體育設施應當按照每千人口不低於六百平方米的用地定額指標進行規劃建設。新建、改建、擴建居住社區的公共體育設施,應當按照每千人口不低於二百八十平方米的用地定額指標要求,與主體工程同步規劃、設計、建設。用地指標的剛性約束,從源頭上堵住了配套設施被擠佔和縮水的可能。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李明哲表示,《規定》堅持“小切口、惠民生”的立法理念,把實踐中証明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通過立法固化下來,同時針對群眾比較關心的體育鍛煉問題精准施策。隨著《規定》的落地施行,越來越多的市民將感受到“健身就在家門口”的便利與實惠。

市體育局群體處處長楊海艦介紹,目前《規定》實施的各項准備工作已經就緒,將確保各項惠民舉措盡快落地見效。市民可通過“廈門i健身”平台、12345熱線等渠道獲取信息、反饋意見,共同參與監督。

學校操場“應開盡開”

鏡頭

傍晚時分,在湖裡中心小學的操場上,不少居民正在運動健身,學校剛開放一會兒,就有30多人進場鍛煉﹔在廈門五中,市民刷手機二維碼或身份証即可進入學校進行體育鍛煉。作為首批試點開放學校之一,廈門五中因其臨近多個小區、運動場地較大而頗受歡迎。

解讀

《規定》將公辦中小學校向社會免費開放體育設施這一惠民舉措上升為法規要求,讓市民刷臉進校鍛煉有了法治保障——《規定》明確新建公辦中小學校必須將教學區和體育場地進行合理分隔,已建學校也鼓勵進行相應改造,在保障正常教學秩序和校園安全的前提下,公辦中小學校應當向社會免費開放體育設施,並公示開放時間。

針對學校擔心的管理運維難題,《規定》明確政府給予財政補助、辦理責任保險、支持委托第三方管理等配套保障,給學校吃下“定心丸”。據楊海艦介紹,目前,全市已有188所中小學體育設施面向社會開放,這一數字還將隨著新規實施繼續增加。

盤活城市空間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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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這裡是一片雜草叢生的廢棄邊角地,人都進不來。現在平整了土地,建起地擲球場和氣排球場,早晚來活動活動,既方便又安全。”在思明區文屏社區,說起家門口這片“變廢為寶”的健身場地,正在打球的居民滿臉笑意。

解讀

“寸土寸金”的廈門,去哪裡找地方新建體育設施?李明哲介紹,《規定》跳出傳統思路,在盤活城市空間資源上大膽創新。

《規定》明確鼓勵利用商業樓宇、廠房、倉庫等建筑及屋頂、地下室等空間建設體育設施,積極引導住宅小區盤活資源建設嵌入式體育設施。同時,要求在新建、改建、擴建公園、綠地、廣場、濱海區域及慢行系統時,因地制宜配套建設球場、健身路徑、水上運動設施等。

一個平台“約”遍全城

鏡頭

打開手機,登錄“廈門i健身”平台,附近哪些體育設施開放、什麼時段可以預約、科學健身指導,一目了然。目前,這一平台注冊用戶已超130萬,累計服務超過1600萬人次。

解讀

《規定》要求:市體育行政部門建立全市統一的全民健身智慧服務平台,匯總體育設施名稱、地址、服務項目等數據,提供體育設施查詢、預約等公共服務。同時,鼓勵物業服務人、社區將全民健身智慧服務平台接入相關服務平台,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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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有了硬約束

有些市民擔心:公共體育設施免費開放,會不會只是“制度挂在牆上”?《規定》明確,公共體育設施應當堅持公益性,免費向社會開放﹔確有運營成本開支的,可以收取成本費用。此外,在全民健身日,開放收取費用的公共體育設施應當向社會免費開放﹔鼓勵經營性體育設施和單位自用體育設施當天也向社會免費開放。

關注特定群體需求

《規定》還特別關注到老年人、殘疾人等群體的健身需求,要求公共體育設施的規劃、建設、改造必須符合無障礙環境建設要求,充分考慮特定群體的實際需要。

“以前去公園鍛煉,輪椅進出不太方便。以后新建改造的體育場地都要考慮無障礙設計,這對我們來說太重要了。”殘障人士代表在立法調研座談時提出的有關建議,如今被寫進法規條文。此外,《規定》還專門要求,收取成本費用開放的公共體育設施,應當為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等提供優惠,減輕特定群體的健身負擔。

(責編:陳楚楚、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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