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建廳等12部門聯合印發物業小區執法依據指引和投訴處理爭議調解制度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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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近日,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會同省發改委、公安廳、民政廳、自然資源廳、市場監督管理局等12部門,聯合印發《福建省物業小區部門執法依據指引》《物業服務投訴登記處理及爭議調解制度清單》兩份專項文件,系統梳理物業領域52項執法事項,進一步明晰各部門職責邊界、搭建跨部門聯動工作體系,為各地規范開展物業執法、高效處置矛盾糾紛、精准開展爭議調處工作提供了清晰、權威的政策依據和實操指引。
此次文件出台旨在精准指導各地各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履行執法職責,防范履職缺位、失職追責等問題。新規重點健全三項工作機制,全方位夯實物業領域監管治理體系。
深化執法聯動機制建設。各相關執法部門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問題線索移送處置、執法聯系人公示等常態化工作制度,明確線索移送、接收核查、依法處置的全閉環工作流程。同時,要求在小區醒目位置公示各執法部門聯系人姓名、照片及聯系方式,切實打通群眾訴求反饋渠道,確保群眾訴求有人接、問題有人管、執法有落實。
強化違法行為“三方告知”機制。明確物業服務企業主體責任,要求其對小區內各類違法行為第一時間開展勸阻、制止工作﹔對勸阻制止無效的違法行為,需及時告知業主委員會或臨時物業管理委員會,並在規定時限內書面報送屬地街道(鄉鎮)、社區及對應執法部門,同步建立完整工作台賬留存備查,實現小區違法行為早發現、早上報、早處置。
健全糾紛調處與部門執法聯動機制。嚴格依據《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梳理形成七項物業服務投訴登記處理及爭議調解制度清單,清晰界定街道、社區在物業糾紛調處中的法定職責,督促屬地街鎮、社區主動靠前,及時排查化解物業管理領域矛盾糾紛。針對涉及專項執法的物業問題,建立“街鎮吹哨、部門報到”工作機制,推動“執法進小區”常態化、制度化。
該系列文件的出台,是福建省集中力量、從嚴從實推進物業領域突出問題整治的重要舉措。接下來,省住建廳將持續聯動各相關執法部門,聚焦監管履職、部門協同、糾紛化解等關鍵環節,督促指導各地各部門不折不扣落實各項制度舉措,持續提升物業行業精細化監管質效,切實保障廣大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全力營造規范有序、和諧穩定的小區人居環境。(閔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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