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打造國際商事糾紛解決優選地” 廈門中院發布全國首批司法支持仲裁調查令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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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人民網廈門9月11日電 (余乃鎏)近日,首屆海絲國際商事仲裁發展會議在廈門舉辦。活動期間,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簡稱廈門中院)與廈門仲裁委聯合發布了全國首批司法支持仲裁調查令典型案例,協同助力海絲法務區加快打造成為國際商事糾紛解決優選地。
“通過全面展示成效、總結實踐經驗、強化示范引領、深化訴仲銜接,進一步助力打造國際仲裁友好型司法環境。”廈門中院工作人員介紹,此次發布的典型案例,包括全國首份商事仲裁調查令、廈門首例市外仲裁調查令、廈門首例省外仲裁調查令、廈門首例涉外仲裁調查令等6個仲裁調查令典型案例。
其中,全國首份商事仲裁調查令,系廈門中院依廈門仲裁委申請於2023年11月發出的全國首份司法支持仲裁取証的調查令,意味著廈門中院在全國首創仲裁調查令機制。
“首次以司法文書賦予仲裁調查取証強制效力,從制度根源上解決仲裁庭無強制取証權的難題,實現仲裁程序與司法保障無縫銜接。”工作人員介紹,這一商事仲裁調查令,因一起仲裁案當事人死亡導致仲裁程序推進受阻而引發:“調查令涉及繼承人信息調取”,廈門中院經審查認為符合調查令申請條件后予以准許,並開具調查令。代理人持令成功調取該死亡當事人的第一順位法定繼承人身份及戶籍信息后,申請人據此申請變更仲裁被申請人為該繼承人。仲裁庭依法准許該變更申請,從而保障了仲裁程序順利推進以及仲裁庭作出裁決,“該案為新仲裁法第五十五條提供了源頭實踐樣本,確立了全國仲裁調查令操作范式,標志我國司法支持仲裁進入制度化、規范化新階段。”
廈門首例市外仲裁調查令涉及金融借款繼承人身份查明。借款人在銀行貸款到期后未按期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即死亡,銀行向廈門仲裁委提起仲裁,請求其父母、配偶在繼承死者遺產的范圍內承擔債務清償責任。然而,因死者戶籍不在廈門市內,仲裁立案時無法准確獲取其繼承人身份及親屬關系信息,案件審理與程序推進遭遇障礙。於是,銀行向廈門仲裁委提交《調查令申請書》,申請向死者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調取其戶籍資料、親屬關系証明。廈門仲裁委經審查評估后同意該申請並開具調查令轉交函,提請廈門中院開具調查令。廈門中院經審查予以准許,於2025年1月17日開具調查令,最終實現依法維護金融債權……“本案突破了行政機關屬地管理的限制,建立跨區域取証協同機制,有效解決金融借款仲裁中‘債務人死亡、主體難查明’的高頻難題,充分彰顯了調查令對金融債權安全與程序安定的保障作用,為金融類仲裁高效審理、風險防控提供可復制路徑。”
廈門首例省外仲裁調查令涉及跨境身份信息調取,案件起因是一名內地居民借款給一人,借款期限屆滿后,未收到本應按時足額償還的借款本息,遂向廈門仲裁委提起仲裁,請求借款人清償借款本息。工作人員介紹,因借款人為香港居民,申請人無法自行獲取其護照、身份証件、住址等信息,於是向廈門仲裁委直接提交調查令申請書,申請向廈門、深圳出入境部門調取借款人護照、身份証件、住址信息。廈門仲裁委經審查后同意該申請並開具調查令轉交函,提請廈門中院開具調查令,廈門中院於2025年6月初開具調查令,代理人持令前往前述機構調取到相關信息……最終仲裁庭作出裁決,依法保障了民間借貸債權。“本案調查令打通跨省、跨境主體信息取証通道,破解了涉港澳台案件送達難、查明難突出問題,凸顯了調查令在跨境糾紛中的制度價值,為跨境爭議解決提供重要實踐支撐。”
此外,在一起商業合同糾紛案仲裁過程中,A企業向廈門仲裁委提交調查令申請書,申請調取2023年7月起B企業在廈門海關向一境外企業為境外收貨人的報關單號及報關單,以固定違約事實與損失依據。仲裁庭經審查認為,海關報關數據系認定B企業違約事實、計算可得利益損失的關鍵証據,同意該申請,並開具調查令轉交函,提請廈門中院開具調查令。廈門中院經審查予以准許並開具調查令,代理人持令向廈門海關調取相關材料,查實2023年8月至2024年2月期間B企業向該境外企業直接出口產品金額達580余萬元。最終,仲裁庭認為,B企業單方報價並直接接單的行為違反合同約定,導致A企業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構成根本違約,裁決B企業向A企業作出賠償……工作人員介紹,本案系廈門首例涉外仲裁調查令,通過司法協助獲取海關核心數據,精准認定違約事實與損失金額,顯著提升涉外仲裁裁判公信力,“該案為涉外合同可得利益損失舉証難提供成熟解決方案,契合國際仲裁証據規則,助力打造國際一流仲裁機構與爭端解決優選地。”
另兩個仲裁調查令典型案例,則分別涉及發票抵扣信息調取、財政審核資料調取。最終,前者以調查令獲取稅務核心數據,避免冗長的工程造價鑒定程序,充分彰顯仲裁高效、經濟的制度優勢,“該案為建設工程糾紛結算難、舉証難、周期長提供可復制的解決方案,強化仲裁在工程糾紛解決中的核心競爭力”﹔后者借助調查令獲取法定結算依據,精准厘清工程款爭議,保障裁判事實清楚、依據合法,“該案進一步拓展了仲裁調查令在政府投資項目、財政評審工程中的適用場景,是訴仲銜接在建設工程領域的示范樣本。”
數據顯示,自2023年11月發出全國首份司法支持仲裁取証的調查令以來,截至2026年8月31日,廈門仲裁委申請開具仲裁調查令83件,廈門中院簽發78份,准予率93.98%,被取証機構配合率100%,是全國實施仲裁調查令機制最早且數量最多的法院和仲裁機構。
而隨著海絲法務區國際商事糾紛解決影響力的提升,廈門中院司法支持仲裁調查令適用范圍也適時擴大——所在地為廈門的仲裁機構、仲裁地為廈門的國際仲裁案件、仲裁地為廈門的臨時仲裁案件,均可以向廈門中院申請調查令,由廈門國際商事法庭集中辦理。
“仲裁取証難長期制約仲裁公信力與審理效率,司法支持仲裁調查令有效破解了這一難題。”廈門中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廈門司法支持仲裁的經驗做法,被中國國際商會推廣,在最高人民法院專題會議上作經驗交流,入選最高人民法院“一帶一路”建設典型案例和仲裁司法審查十大典型案例,“司法支持仲裁調查令這一制度創新,還為《仲裁法》相關條款的修改,積累了實踐基礎,今年3月1日新《仲裁法》施行,司法支持仲裁取証正式成為國家立法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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