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冠李戴”的行政處罰:車輛已賣仍被追罰,檢察機關精准監督終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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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已經轉讓的車輛涉嫌非法營運,原車主林某卻因此背上行政處罰,甚至被強制執行。在檢察機關精准監督與全鏈條糾錯下,這起“張冠李戴”的案件終於得以徹底糾正,林某的生活也重回正軌。
車輛已賣卻涉非法營運
2023年4月,福州市民林某突然發現自己的銀行卡無法使用,機票無法購買,房產還被查封。“我沒有欠別人錢,怎麼會被限制高消費?”他十分驚訝。
經查詢,林某獲悉自己有一筆六萬元罰款未繳納。2017年3月,有關部門認定林某存在無証從事道路客運經營的違法行為,於同年11月對其作出3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受郵寄地址有誤、無法聯系當事人等因素影響,行政機關2018年1月以公告送達的方式送達處罰文書,並於同年11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3萬元罰款及3萬元加處罰款。法院裁定准予執行后,於2023年4月立案開展執行,對林某下達限制消費令。
“我自己的車子2016年就賣了,怎麼會在2017年從事客運經營?”帶著這個疑問,林某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並多次向相關行政部門申訴。但案件時隔多年,証據梳理困難、爭議症結復雜,錯誤的懲戒措施及行政處罰始終未能解除。
精准監督還原事實真相
2026年6月,林某向鼓樓區人民檢察院遞交監督申請。檢察官啟動全鏈條穿透式監督,回溯案件源頭,全面調取行政處罰、司法審查、強制執行的卷宗材料,逐一核對案件細節。
“行政機關表示林某是違法車輛的車主,故據此作出了處罰。但我們認為這並不代表林某就是從事非法營運的當事人。”承辦檢察官說。面對客觀証據缺乏的情況,檢察官另辟蹊徑,從林某的個人社交平台軌跡入手,鎖定了他案發當天身處外地旅游的圖片、定位和消費記錄,証明該案處罰主體認定錯誤。
此外,林某表示,雖然已經把車輛賣出並交付,但因為沒有及時辦理過戶手續,導致車輛登記信息仍是自己。檢察官據此比對行政處罰案件卷宗后發現,行政機關在作出行罰決定時未准確核實身份信息,僅憑乘客証言和車輛登記信息,就將違法人員認定為林某,而后續的執行程序也存在未嚴格履行實質審查等問題。
把脈問診推進系統治理
2026年7月,鼓樓區人民檢察院向相關單位發出檢察建議督促整改。相關單位隨即撤銷錯誤處罰文書,終結案件執行程序,解除限制高消費和房產查封等措施。“張冠李戴”的處罰和執行終於畫上句號。
行政案件無小事,一紙錯誤處罰、一項失信懲戒,都會影響群眾的權益與正常生活。為實現“辦理一案、規范一片、治理一域”的監督效能,鼓樓區人民檢察院堅持對行政行為、司法行為一體監督的工作思路,實地走訪相關單位,就案件中發現的問題進行交流會商,對身份核查不嚴、事實証據固定不嚴謹、行政非訴執行實質審查標准弱化等共性問題全面梳理,總結經驗。
“我們通過發出檢察建議推動相關單位查漏補缺,完善違法主體身份核驗、全流程取証規范等工作機制,助力提升基層執法司法規范化水平與法治治理能力。”經辦檢察官表示。
2025年以來,鼓樓區人民檢察院共辦理行政檢察案件208件,制發各類檢察建議31件、檢察意見116件。下一步,鼓樓區人民檢察院將繼續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最高檢行政檢察專項工作報告的審議意見,以監督更深一度推動法治更進一步,為助力法治政府建設貢獻檢察力量。(劉柳青 張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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