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規定開展水平衡測試 廈門開出福建省首張節水行政處罰罰單
2026年09月14日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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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為嚴格落實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壓實計劃用水單位節水主體責任,近日,廈門市水利局聯合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開展節約用水專項核查,對兩家逾期未按規定開展水平衡測試的計劃用水單位依法立案調查。
依據《廈門市城市供水節水條例》第三十五條,月用水量在三千噸以上的計劃用水單位,應當每三年開展一次水平衡測試工作。廈門市水利局近期在日常節水監管中發現2家用水單位未按規定開展水平衡測試。
廈門市水利局執法人員通過用水數據篩查核實相關資料,初步固定証據,要求用水單位限期整改,同時開展現場約談、書面催告等方式督促整改,上述2家單位未按期完成水平衡測試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廈門市城市供水節水條例》等有關規定,廈門市水利局進行線索移送,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對該2家單位進行立案調查,作出1.1萬元、2.1萬元的罰款。這是廈門開出用水單位未依法開展水平衡測試的福建省首張罰單。
下一步,廈門市水利局和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兩部門將持續深化節水聯合監管,依法依規推進案件辦理。同時面向工業企業、公共機構等重點用水主體開展節水法治宣傳,明確水平衡測試法定要求,引導用水單位落實節水主體責任。
廈門市水利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接下來將持續常態化開展節約用水監督檢查,健全線索移送、聯合核查工作機制,對拒不落實節水法定責任的單位依法處置,持續規范用水秩序,不斷提升全市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陳金龍 王飛遠)
(責編:陳楚楚、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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