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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林業行政執法領域碳匯代償在詔安首次落地

2026年09月18日1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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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漳州市詔安縣兩名涉林違法當事人通過福建海峽資源環境交易中心,認購共計166.4346噸林業碳匯,以碳匯代償方式依法履行異地林木補種義務。這是福建省林業行政執法領域碳匯代償試點的首次落地實踐,破解了涉林案件生態修復執行難的基層治理堵點。

此前,詔安縣梅洲鄉當事人林某因無証採伐840株林木,被林業部門依法作出責令三倍補種林木的行政處罰。按照傳統執法模式,當事人需完成原地林木補種,並落實剩余苗木異地補植。但受縣域土地資源等現實因素影響,當事人無法落實異地補種任務,暴露出基層涉林執法中處罰易、修復難、落地虛的普遍困境。

今年3月,詔安縣依托全省行政執法碳匯試點建設契機,率先出台《關於林業行政執法碳匯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創新構建“行政處罰+碳匯代償+生態修復”全鏈條執法閉環體系,以市場化手段補齊傳統生態修復短板。

碳匯代償機制打破了僅核算林木實物價值的單一執法模式,建立起“林木實物損失+森林生態碳匯損失”雙重核算標准。詔安縣林業部門建立科學測算體系,參照標准化造林規范,精准核定違法林地需補植苗木數量,明確原地補種、異地補種責任清單。對確無造林地塊、無法完成實物補種的當事人,引入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碳匯損失核算,依據單株林木生態價值、造林撫育成本,精准量化森林固碳釋氧等生態功能損失,換算為對應林業碳匯認購額度。

詔安縣林業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當事人繳納的碳匯代償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全部專項用於縣域生態修復項目,確保生態損害可量化、可補償、可修復、可追溯。此次試點落地推動林業執法從傳統管林木、管資源向現代化管生態、管碳匯、管價值轉型。(沈默琳 施永勝 金亞杰)

(責編:江葦杭、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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