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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推動《生態環境法典》落地實施  讓基層執法權“接得住、用得好”

2026年09月21日1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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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已於今年8月15日正式施行。如何推動法典在福州落地實施,讓基層執法權接得住、用得好?今年以來,福州市生態環境局堅持宣貫與承接並重,累計開展各類學習培訓、宣傳解讀活動80余場次,同步重構“1+3”制度體系、建立“四層四審”管控機制,推動法典從紙面走向執法一線。

建章立制在前,基層執法名正言順。基層賦權,最怕權力下放、監管懸空。福州市生態環境局前期開展兩個月摸底調研:今年5月,組建調研組全覆蓋走訪各縣(市)區派出機構,逐項排查基層法制力量、取証能力、案卷質量等短板﹔7月9日,牽頭召開派出機構獨立執法法律問題聯席會議,邀請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福州市司法局和各派出機構,圍繞訴訟被告資格、復議管轄、規范執法、兩法銜接等實務難題統一口徑。

底數摸清后,三項制度同步落地。聯合市司法局印發職權承接通知,明確自8月15日起,各縣(市)區生態環境派出機構正式具備獨立執法主體資格,以自己名義開展現場檢查、查封扣押、代履行、行政處罰等全部執法事項,並規范執法主體公示,要求基層提前對接屬地司法局完成資格確認公示,從源頭堵住執法主體不合法風險﹔修訂兩級案審辦法,實行兩級會審、分級提請案審,對市執法支隊和基層派出機構設置差異化審查標准﹔廢止舊版派出機構執法暫行規定,出台《福州市生態環境行政處罰管理若干規定(試行)》,統一全市兩級辦案標准。

圍繞“權限下放不鬆監管、基層自主不越紅線”的目標,市局構建起“基層自審、市局介入、事后備案、動態調整”四層四審管控體系——

第一層,把住基層關口:大隊初審與法制專項審核雙重把關,法制審核人員須具備法定資質﹔所有案件由單位負責人組織審查,重大疑難案件主要負責人組織集體討論﹔法律顧問對全部案件出具書面意見,把法律風險擋在作出決定之前。

第二層,由市局靠前把關:對基層60萬元以上大額處罰、涉嫌刑事犯罪、移送行政拘留的案件,市執法支隊全程參與調查取証、法律定性、裁量指導,重大案件上報市局案審會時同步匯報介入情況,大案要案從一開始就按統一標准辦。

第三層,抓事后閉環:基層作出30萬元以上罰款、吊銷証照、責令停產、聽証類處罰的,20日內將案卷報送市局法制部門備案,市局通過案卷評查常態化糾錯糾偏。

第四層,留出成長空間:制度設置兩年試行有效期,持續跟蹤基層法制隊伍建設、復議敗訴、案卷質量情況,待基層能力全面提升后動態優化制度條款,實現平穩過渡,既不一放了之,也不急於求成。

在推進執法體系落地的同時,福州市生態環境局堅持多維普法、精准施策,構建分層分類立體化普法體系。截至目前,全市生態環境系統累計組織各類學習宣傳培訓70余場次,覆蓋機關干部、鎮街園區工作人員、企業從業人員、社會群眾超6200人次。具體做法如下:

淬煉內功推進全員輪訓。將法典學習作為全市生態環境系統干部履職必修課,組織系統內部學習培訓30場次,實現全市生態環境系統干部職工全員輪訓全覆蓋。局黨組中心組帶頭開展專題研學,執法人員聚焦証據固定、辦案流程、新法適用、行刑銜接開展實務培訓,同步開展案卷交叉評查。

面向企業“一業一策”送法入企。針對核電、金屬冶煉、新材料制造等重點工業企業開展政監法企四方聯動普法﹔面向口腔醫療機構、排污單位重點解讀核技術利用、放射性污染防治、醫療危廢規范化管理條款﹔針對畜禽養殖、建陶行業圍繞排污管控、固廢貯存轉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高頻風險以案釋法。累計開展入企宣傳、企業專題培訓22場次,服務各類企業540余家。

面向鎮街延伸法治觸角。聚焦基層履職能力提升,將鎮街分管領導、園區工作人員納入培訓范疇,累計組織面向鎮街、部門專題培訓8場次,參訓基層干部780余人次。聯動法院、檢察院、司法局開展多部門聯合宣講,解讀法典賦予縣級派出機構獨立執法主體資格等制度變革,推動法典要求融入基層巡查督導、隱患排查、信訪處置等實務工作。

緊扣重要節點集中造勢。充分用好六五世界環境日、8·15全國生態日、國際生物多樣性日、全國低碳日等關鍵時間節點,統籌開展“七進”系列宣傳活動42場次,覆蓋群眾3100余人次。8·15全國生態日當天,在晉安湖公園、各區縣廣場社區舉辦“施行生態環境法典,守護福州綠水青山”主題系列活動,設置以書換蔬、學法猜謎、舊物投壺等趣味互動,把法條轉化為群眾喜聞樂見的科普內容。

解鎖多元普法“新玩法”。打破傳統課堂宣講單一模式,開展特色普法活動8場次。羅源局舉辦生態環境法典知識競賽,7支企業代表隊同台競技,以賽促學調動企業學法積極性﹔福清市舉辦第六屆“理響玉融”基層理論宣講比賽,12名基層宣講員同台比拼,將法典普法融入基層理論宣講,講好本地生態法治故事。倉山局推出“我執法·我普法”執法直播,將普法嵌入現場執法全過程,實現“執法一次、普法一片”。

下一步,福州市生態環境局將持續推動法典配套制度落地,常態化開展基層執法業務培訓、案卷評查,動態優化兩級案審和備案監管機制,讓基層執法在規范化、法治化軌道上運行,為福州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陳立 肖丹)

(責編:范語田、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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