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開展全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百日攻堅”專項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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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日前,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福建局、福建省應急管理廳出台《福建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百日攻堅”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決定在全省非煤礦山領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百日攻堅”專項行動,集中力量排查整治深層次、頑固性安全風險隱患。
本次“百日攻堅”專項行動范圍涵蓋福建省所有金屬非金屬礦山、尾礦庫,以及涉礦的安全評價、安全設施設計、礦用設備檢測檢驗、礦山工程監理等中介服務機構。行動核心是通過“百日攻堅”,徹底解決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排查發現的根本性、源頭性頑瘴痼疾,重點整治整改不到位、反彈回潮、屢打屢冒的突出問題。行動旨在通過一百天集中攻堅,推動各地和礦山企業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全面完成建設項目中違規建設、不規范管理、不規范施工“三個清理”,堅決扭轉事故多發的被動局面,健全長效治理機制,確保治本攻堅三年行動順利收官。
本次“百日攻堅”專項行動將聚焦核心任務,以最嚴標准起底整治突出問題,統籌推進八項重點任務,確保整治見底見效。重點攻堅任務包括礦山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全面收官總結、建設項目突出問題整治、不按設計組織生產建設突出問題整治、採掘工程外包專項整治、豎井施工安全專項整治、頂板安全提質增效行動、中介服務機構專項檢查、重點縣動態管理及綜合評估等方面。
專項行動要求,要強化組織保障,以過硬作風壓實責任,市縣應急部門、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親自督辦,層層傳導壓力,推動落實責任﹔將聯合成立“百日攻堅”領導小組,對行動遲緩、問題突出的地區和企業點對點督辦。要以鐵的手腕從嚴執法,對隱患成堆、管理混亂、屢罰屢犯的企業,堅決停產整頓、公開曝光、實施聯合懲戒,強化警示震懾。要以長效機制鞏固攻堅成果,把“百日攻堅”與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兩辦《意見》、八條硬措施統籌結合,系統總結外包工程、重大災害治理、企業負責人履職等成熟經驗,把攻堅成果轉化為制度機制,持續提升礦山本質安全水平。(沈良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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