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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批!7本取水權不動產權証書落地福州

2026年10月23日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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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福州市規劃館內,福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福清市水投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閩清縣金沙佳塘水電站、福建新東陽體育娛樂有限公司等企業領取了全省首批7本取水權不動產權証書。

福州作為全省首個取水權不動產登記試點城市,在福建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的指導下,福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利局先行先試,把無形的“水資源”變成可登記、可交易、可融資的“水資產”,在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國家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中邁出堅實一步。

福建省首批取水權不動產証書頒發儀式現場

全省首批7本取水權不動產權証書頒發現場

先行先試 首批7本証書落地

取水權對企業意味著什麼?福州市工業自來水定價為4.46元每噸,其中基本水價2.6元每噸,而自備地表水取水價僅0.12元每噸,遠低於自來水定價。企業持有取水權,便擁有了巨大的成本節約空間。

今年6月,福建省自然資源廳印發文件,確定福州作為全省首個取水權不動產登記試點城市,福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福州市水利局迅速響應,隨即全面啟動相關試點工作。經過多部門協同攻堅,福州市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以及福清市、閩侯縣、閩清縣自然資源部門、水利部門已完成業務落地,核發全省首批7本取水權不動產權証書。其中,福清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已為福清市水投集團核發4本取水權不動產權証書。

首批獲証的4家登記主體中,既有國企,也有民營小微主體。福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福清市水投集團作為國企率先領証,其中福清市水投旗下東張、建新、墓亭、烏仔底4座水庫分別完成確權登記﹔閩清縣金沙佳塘水電站、福建新東陽體育娛樂有限公司則分別作為小微企業和民營企業代表,拿到了自家水資源的權屬憑証。

福州市資源規劃局確權登記處負責人說:“不動產登記証書是起點,不是終點”。過去,取水權主要依靠取水許可証進行行政管理,物權屬性不夠凸顯﹔如今通過不動產登記,取水權被載入不動產登記簿,以法定物權形式固化取水主體、取水規模、取水期限等核心權益,實現從行政許可管理向物權保護的轉變。

政策宣講會現場

政策宣講會現場

賦能企業 水資源變水資產

今年7月,福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福州市水利局聯合出台《福州市取水權不動產登記試點工作實施方案》﹔9月,兩個單位再次印發《關於開展取水權不動產登記試點工作的通知》,將試點工作具體化,解決了廣大取水企業確權難、流轉難、抵押難三大難題。

首先,企業產權有了保障。取水權作為受法律保護的用益物權,以不動產登記形式固化下來,企業對取水權益有了清晰、穩定的權屬憑証。

其次,企業融資有了通道。過去取水許可証難以直接用於抵押融資,如今企業可憑取水權不動產權証辦理抵押登記、向金融機構融資。以閩侯縣自來水有限公司為例,該企業年取水約3000萬立方米,取水權評估價值可觀,融資空間顯著打開。

再次,價值得以激活。自然資源、水利、金融等部門協同聯動,推動綠色融資落地,幫助企業把“沉睡”的水資源變成“活”的資產,實現生態效益與經濟效益雙贏。

制度護航 3個工作日辦結

作為全省首個試點,福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利局堅持制度先行,出台試點實施方案並配套多份技術規范,把辦理范圍、申請材料、業務流程、權責邊界講清講透。

在辦理效率上,福州推行3個工作日辦結制,對已共享獲取的材料不要求重復提交,並制作申請材料清單對外公布﹔同時探索預告登記在取水權登記中的應用,開通綠色通道、延伸服務窗口、推行全程網辦,讓企業“少跑腿、快辦証”。

在辦事成本上,取水權不動產登記隻收取証本費10元/本,地籍調查費用由相關部門承擔,切實減輕經營主體負擔。

福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確權登記處負責人表示,改革的目標最終落在“生態增效、企業受益”上。下一步,資源規劃、水利部門將扛牢試點主體責任,健全自然資源、水利、金融跨部門協同聯動機制,補齊完善配套制度,抓實業務能力建設,加大政策宣傳普及力度,充分挖掘釋放水資源資產價值,為全省推廣輸出可借鑒的“福州實踐”,讓更多企業和經營主體共享改革紅利。(文/石磊磊 圖/包華)

(責編:范語田、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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