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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板式”住宅怎麼建?廈門出台新要求

2026年11月06日10:18 | 來源:廈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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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好房子”建設,近日廈門市資源規劃局印發《“抬板式”住宅項目規劃管理要求》(以下簡稱《要求》),明確抬板平台以下可設置停車、社區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等民生設施。

什麼是“抬板式”住宅?

根據《要求》,“抬板式”住宅是指在抬板平台上建設建筑主體,以抬板平台(含覆土)的面層作為室外地坪及公共活動空間的一種住宅建筑形式。住宅位於抬板平台面層以上,與平台面層連接,抬板平台結構層高不應大於6米。

通俗來說,傳統小區是“嵌”在地裡的,一樓就貼著地面,綠化、停車、入戶全擠在同一平面上。而“抬板式”住宅,是把整個小區“架”到空中——底下先用鋼筋混凝土托起一塊巨大的“水泥托盤”,住宅樓全部建在這塊板上,猶如將整個小區放到了一個“空中浮島”上。

可以建什麼?

在廈門,這樣的新型社區要怎麼建?抬板上部及下部空間可以建什麼?《要求》明確,抬板平台以下可設置停車、公共開放空間、公共使用功能用房、社區服務中心、社區養老服務照料中心、商業服務及公共服務設施,涵蓋社區助餐、家政便民、健康服務、體育健身、文化休閑等功能。

需要注意的是,抬板內除公共開放空間不計容外,停車空間、公共服務設施等其余功能用房均需按有關規定計容,計容部分用房的建筑規模在規劃條件中應予以明確。抬板平台上除消防、救援、裝卸、應急保障等特殊車輛臨時停放外,不得設置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車位。

具體規定有哪些?

《要求》還提出一系列具體要求。比如,抬板平台宜集中設置,不得侵佔規劃條件要求退讓的公共開放空間﹔抬板平台的防護欄杆宜採用透空式設計﹔通往抬板平台上的機動車坡道,不得沿城市主干道設置﹔“抬板式”住宅應設置無障礙設施並採用適老化措施,確保滿足無障礙通行要求等。(記者 袁舒琪)

(責編:陳楚楚、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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