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妇联、平潭综合实验区妇工委,省直机关妇工委、省国资委妇工委、省总工会女工委,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省广大妇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本职岗位,创业创新创优,在各条战线创造了骄人的业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充分展示了八闽巾帼的使命担当和时代风采。
为了表彰先进,用榜样的力量团结凝聚全省广大妇女,为实现新发展、建设新福建作出新贡献,省妇联决定,授予吴莹惠等10人福建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张延芳等390人福建省三八红旗手、福州市鼓楼数据信息服务中心等195个单位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新的起点上,砥砺奋进,创造出新的更大的业绩。希望全省广大妇女以受表彰的福建省三八红旗手标兵、红旗手(集体)为榜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建设新福建、巾帼有担当”的时代精神,自尊、自信、自立、自强,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创业、创新、创造、创优,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再立新功,为实现中国梦贡献巾帼之力。
福建省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