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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陈青文称,税收工作涉及面广,媒体十分关注。我们统计了一下,去年各大媒体刊发刊播了涉及全省各级地税的正面报道有4498篇,有力地宣传了地税部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效、新作为,进一步营造了和谐的税收氛围。我认为,全省地税深入扎实的工作实践和积极成效,为税收宣传积累了丰富的素材,这既需要我们自己去总结、去提炼,也要靠大家帮忙来挖掘、来展示。
  在工作思路和措施上,我们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与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积极把握中央支持福建进一步加快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紧密结合地税实际,确定了“一二三四五”工作新思路。即:践行一种精神,自下而上广泛征集提炼出“崇法尚德、服务至善、求是创新、和谐兴税”的……【详细】

省地税局开展挂钩联系企业活动

2014年,省地税局下发《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继续做好挂钩联系企业工作的通知》(闽地税〔2014〕64号),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和具体工作要求,理顺工作机制。省局机关分设若干帮扶小组,由领导班子成员牵头,明确业务主管部门为责任单位,确定25户企业作为省局机关的挂钩帮扶对象。各级地税部门也根据省局要求,确定帮扶企业1271户,并探索个性化税收服务举措,积极主动与企业交流与沟通、协调各内部单位快速响应企业涉税诉求,提升重点税源企业纳税遵从度。 省地税局领导对挂钩联系企业,推行一线工作法,实行走访联系制度,通过上门走访调查、税企高层对话、现场办公、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为企业提供贴近式、零距离的服务,全面掌握有关情况,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困难,推动协调解决问题。各级地税部门还对每个挂钩企业确定了税企联络员,建立责任单位、联络员间多层级的联系互动机制,搭建与企业互动工作平台,提供点对点、面对面的服务......【详情】

去年全省地税系统共收集挂钩企业诉求和问题1621个

其中1548个问题己解决或明确回复企业,32个问题正积极协调处理中,其余41个不属于地税部门职权范围的问题也己告知企业向其他有权部门反映。 2015年,全省地税系统将围绕落实行动计划,积极跟进重大投资项目建设、辅导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各级地税部门将主动对接当地党政部门,结合“七个一”平台建设中“挂钩联系一批重点税源企业”工作,确定对地方税源贡献大的在建重大项目作为重点挂钩联系项目。全系统共确定挂钩项目99个,每季度向省政府上报上一季度跟进服务工作情况。对行动计划中涉及地税部门工作事项,明确具体责任分工,制定落实措施。帮助企业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构建良好税收环境,积极为企业减轻负担、促进我省消费市场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优化我省经济税收结构、助力龙头企业和总部经济发展以及积极落实平潭综合实验区先行先试的税收政策等。同时,主动作为,积极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相关税收政策诉求,促进相关税收政策在福建先行试点,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更好发挥地税部门的职能作用......【详情】

省地税局采取措施确保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

近年来,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下文简称小微企业)发展,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优惠范围也不断扩大。2015年3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进一步扩大,从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省地税局及时、主动采取措施,确保小微企业尽知尽享税收优惠……【详情】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答

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下文简称小微企业)发展,根据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决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时下发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17号),明确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及贯彻落实有关问题……【详情】

省地税局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国家税务总局及省政府的领导和统一部署下,按照依法实施、公开透明、高效便民、科学民主、积极稳妥的原则,省地税局着力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详情】

省审改办发文确认省地税局的行政权力事项共44项

具体为:行政审批2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处罚32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监督检查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方面,经省审改办《关于公布省直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文件确认,省地税局共有13个大项,63个小项的公共服务事项。 这里要说明的是,对仅有的2项行政审批,按照国务院及省政府简政放权的要求,省地税局已将其中一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市级地税机关执行,另一项企业印制发票的审批则是采用公开招标确定的方式进行,实现“能放则放,能简则简”……【详情】

省地税局规范税务进户执法

长期以来,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多头执法”、“重复检查”问题,一直是纳税人反映的热点问题之一。为了切实提高税务机关工作效率,落实“便民纳税春风行动”精神,避免对纳税人“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轻纳税人负担,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省地税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税务系统职能转变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3〕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12号)精神,出台了《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对全省地税机关规范进户执法项目进行清理,建立防止多头执法和重复检查的工作机制,取得了较好成效……【详情】

主要措施:

(一)分类梳理,分级清理 分类梳理。依据进户执法项目的发起者和进户执法目的不同,将全省地税机关实施的进户执法项目划分为依地税机关发起的进户执法项目、依纳税人发起的进户执法项目两类。按类别对进户执法项目进行梳理,逐条列明依据。 分级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由省、市、县(区)三级地税机关分别对本级本部门制定的相关进户执法项目逐项进行清理。要求对进户执法前提已不存在的、进户执法作用不大的、可进可不进的、可以通过信息共享或其他途径解决的进户执法项目,坚决予以取消。对于取消进户执法的项目,一律不再安排进户……【详情】

省地税局推出创新税收服务措施助力福建自贸区发展

福建省地税局以“简政放权、透明高效、办税便捷、风险可控”为核心,按照区内率先突破、区外积极跟进的工作原则,遵循自贸区建设运营的共同特点和规律,因地制宜推出“五一三化”创新服务措施,将福建自贸区建设成为税收服务管理创新“高地”,全力支持打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自贸区营商环境……【详情】

八项具体举措

一、“一掌通”移动税务平台 包括纳税人端和税务端两大功能区。纳税人端包括政策发布、信息宣传、征纳互动、公众平台、涉税平台、移动办税等模块,实现政策法规和门户信息的公开、与公众的互动、协税信息和技术的帮扶(如税费计算器、办税地图导航、办税日历等)、发票查询与兑奖、单位与个人涉税信息(个税、社保、办税进度、税务登记证等)查询、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功能;税务端实现征管概况、收入监控、管户状况(税管员)、一户式查询、预警与风险提示查询及催报催缴、实地核查取证等功能……【详情】

省地税局率先在自贸区大幅拓展网上办税服务事项

为推进福建自贸区在投资环境国际化和两岸投资贸易便利化进程中的税收管理和服务创新,突显地税部门积极作为,省地税局自4月1日起率先在福州、平潭自贸区推出27项新拓展的网上办税服务事项,让自贸区的纳税人真正体验到足不出户,便可通过互联网便捷办理比原先更多的涉税事项……【详情】

福州平潭自贸区可通过“网上自助办税区”办理涉税事项

福州、平潭自贸区内,无论是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还是日常网报用户,均可通过“网上自助办税区”或“网报用户办税区”进入省地税局网上办税平台办理所需的设立登记、重新税务登记、代开发票、房产承受方申报申请(契税)、外出经营管理、认定管理、证明管理、部分停业申请、外来经营报验等27项涉税事项。其中,办理重新税务登记、认定管理、证明管理等19项涉税事项则实现了网上全程即办。特别是对外出建安涉税事项实现了“一条龙”管理服务。此外,设立登记、代开发票等8项涉税事项通过网上预申请、预审核方式办理。纳税人通过网络登陆省地税局网上办税平台,录入办理涉税事项的相关信息,提交后由税务端进行核对办理。纳税人只要在约定的时间内凭系统打印的《一次性告知单》及相关资料即可到办税窗口领取相应的税务文书或凭证……【详情】

省地税局推行纳税服务规范2.0版

制定和实施全国统一的纳税服务规范,是税务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促进依法治税、规范执法、改进作风、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制度化、长效化的重要成果。为纳税人提供日益规范的服务,有利于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实现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双提高,有利于加快实现税收现代化,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详情】

实施效果

纳税服务规范2.0版自2015年3月1日起在省、市、县三级地税机关全面实施,纳税人无论在哪里或到哪里都能享受到标准统一、热情周到、方便高效的纳税服务。服务一把尺子、办税一个标准,减轻了办税负担,提高了办事效率,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让纳税人满意;提供了工作标准,规范了操作流程,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让税务人满意……【详情】

税务部门将贯彻以纳税人为中心、视纳税人为客户的服务理念,秉承纳税人所盼、税务人所向的服务诚意,将规范纳税服务作为税务机关的一种工作新常态坚持和发展下来。随着情况的变化,技术的进步和纳税人要求的提高,纳税服务规范将经常性动态升级,持续改进、不断完善,更好满足纳税人的需求。纳税服务规范2.0版将按季动态升级,2016年年底前形成3.0版,于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福建省地税系统将按照税务总局部署积极贯彻落实……【详情】

省地税局积极组织开展第2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各项活动

今年4月是第2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15年税收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税总函〔2015〕94号),今年税收宣传月的主题为“新常态、新税风”。省地税局结合福建地税工作实际,拟在宣传月期间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一是召开“新常态 新税风”媒体座谈会暨第2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通报2014年全省地税系统“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主要成效,介绍今年省地税局适应新常态,倡导新税风的主要工作; 二是联合省国税局召开2014年度纳税百强暨民营企业纳税百强表彰发布会,进一步弘扬守法经营和诚信纳税正能量; 三是评选公告2014年度A级信用纳税人名单、公布税收“黑名单”,大力宣传纳税信用体系建设; 四是围绕3月份实施的《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0版、4月份实施的《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和助力福建自贸区发展的8项创新税收服务措施,全面宣传我省地税工作的新亮点新成效; 五是联合福州市局在税收教育基地——福州一中开展一次主题教育活动; 六是在省局直属分局纳税人学堂举办一期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 七是联合省国税局在平潭综合实验区举办一场税收政策宣讲活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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