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仰豪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院长

勇于先行先试
让经验可复制可推广

嘉宾: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院长丁仰豪
地点:人民网福建演播室
摘要: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兴起“大学习”热潮,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奋力推进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谱写新时代政法事业新篇章,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员会、人民网福建频道、福建法治报、福建长安网联合主办《全省政法系统“拥抱法治新时代 踏上平安新征程”大型系列访谈》。本期嘉宾为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院长丁仰豪。
  •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院长丁仰豪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院长丁仰豪
  • 丁仰豪接受人民网专访丁仰豪接受人民网专访
  • 丁仰豪走进人民网福建演播室丁仰豪走进人民网福建演播室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院长丁仰豪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院长丁仰豪
丁仰豪接受人民网专访丁仰豪接受人民网专访
丁仰豪走进人民网福建演播室丁仰豪走进人民网福建演播室

精选对话

问:

丁院长,我们知道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树形象、创一流”的工作思路,在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中,如何强化党建工作?

答:

针对新时代党建工作的新要求,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提出了“做细、做实、做新”的目标要求。所谓“做细”,就是严格按照中央、上级单位关于党建工作的要求部署,做好每一环节工作,如支部工作重点是做细“三会一课”;所谓“做实”,就是党建工作是一项实用性很强的工作,功夫要用在提升党员政治素质、培树党员意识上;所谓“做新”,就是党建工作不能简单的理解为开会学习,应当是运用多种新的形式,达到党建目标要求。在“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活动中,我们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头做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先行者、实践者。院领导都要以上党课的形式,向全院干警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

问:

平潭拥有全国唯一的“综合实验区”“自贸试验区”和“国际旅游岛”三区叠加的重大历史机遇,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在服务保障大局、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方面有哪些创举?

答:

我们始终围绕“综合”和“实验”两大主题词,先行先试,积极打造服务保障自贸区和国际旅游岛新路径。一是创新企业送达信息共享机制。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设立企业送达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自贸区内企业事中事后监管,这项机制被国务院列入第四批全国复制推广的自贸改革试验成果,这是全国法院系统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成果首次被国务院列入集中复制推广范围。二是创新完善旅游纠纷化解平台。找准服务保障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出台司法服务保障意见,与区旅发委等5家单位签订《旅游纠纷诉调衔接机制合作备忘录》,构建起全省首个涉旅游纠纷多部门联合调解平台,已累计调处旅游纠纷近200件。我们还在海坛古城等重点景区设立旅游纠纷巡回审判点,就地快速调处各类旅游纠纷。

问:

通过您刚才的介绍,不难看出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在服务自贸试验区和国际旅游岛建设上亮点频频。而作为闽台合作的窗口,平潭正在全力打造“两岸同胞的共同家园”,那么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在涉台司法工作上有哪些新突破?

答:

平潭综合实验区因台而设、因台而特。在涉台司法上,我们创新了多项台胞台商司法保护制度,已经成为全省涉台审判的先行窗口。一是构建涉台、涉自贸区多元解纷机制。2017年3月,我们与海峡两岸仲裁中心共同构建了这一机制,并且聘请9名台湾法律专才担任专家咨询顾问,由这些专家顾问协助我们开展涉台案件的法律查明和咨询论证等工作,高效便捷的化解涉台纠纷,这一机制被第三方机构评估为“全国首创”。二是创新涉台案件法律查明机制。与海峡两岸仲裁中心共同制定《涉台、涉自贸区纠纷法律查明实施规则》,明确查明法律的范围、流程衔接、答复规则、费用收取和免责条款等方面事宜,由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聘请的两岸法律专才提供法律查明服务,打造权威、高效、便捷的台湾地区有关规定查明新平台。这一平台较传统的委托第三方机构查明、委托高效查明两种模式,具有权威性、便利性、中立性等优势。该机制得到了国台办法规局领导的高度评价和肯定,并被评为福建自贸试验区第十二批创新举措。三是探索适用台湾地区有关规定。强化涉台民商事案件中台湾地区有关规定的适用,出台《关于在涉台民商事案件中适用台湾地区有关规定的裁判指引》,维护两岸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是成立台胞权益保障工作室。实行驻点与预约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法官每周定期常驻,为台胞答疑解惑、就地解决纠纷,其他时间台胞可通过热线电话预约法院审理、开庭时间等。

问:

下一步在涉台审判、涉自贸试验区审判上又有哪些计划呢?

答:

下一步,我们还将在打造涉台、涉自贸审判司法品牌上下功夫,精心谋划,精准发力。一个是把现有的多元解纷、域外法查明与适用和台胞权益保障等机制常态化运转好。二是积极探索新的特色亮点,推进两岸远程视频讯问平台建设,探索依托自贸区法庭建设“互联网法庭”等等。

问:

除了刚才谈到的不俗成绩,事实上,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方面,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也积极贡献着平潭方案,请您为我们详细介绍一下?

答:

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作为深化司法改革的“排头兵”“试验田”,2017年2月,我们在全省率先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探索建立“大综合、扁平化、团队式”的内设机构管理模式,将原有20个内设机构精简为10个团队,实现创新审判团队建设与内设机构改革的同步运行。2017年9月,全省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在平潭召开,总结推广平潭经验。我们积极构建了新型审判管理格局。积极探索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1+1+1”和“1+N+N”等多种人员配比模式,分类制定三类人员绩效考核方案,努力激发团队内生动力,法官人均办案数从132.25件上升为340.2件。还有一个是突出法官主体地位,设立了全省首个由全体员额法官组成的法官大会,负责研究确定各团队法官工作量、团队间案件动态调剂等重大审判事务,实现法官自我决策和自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