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省司法厅把莆田市列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访调对接”的三个试点设区市之一,对莆田创出经验寄予厚望。请李局长给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访调对接”?
信访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并不是两条平行线,而是有许多交叉和重合,很多时候做的就是同一项工作。《人民调解法》规定,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而信访工作部门所面对的问题,性质上大多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其中又有许多就是由民间纠纷引起——信访工作、人民调解工作,两项工作共同面对“民间纠纷”。 信访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都属于社会治理的范畴,二者对象的共同之处,决定了二者需要对接、可以对接。推动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形成化解信访问题的新机制、新合力,促进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就地化解,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
那么,“访调对接”具体对接什么呢?
前几年,我在莆田市城厢区担任“信访总召集人”,以我的亲身体会和近段时间的调研,我认为,信访工作首先要从两个方面去理清思路: 一类是初信初访。有一类典型案例,就是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引发“民间纠纷”,由于不知道找谁来评理,找谁来当裁判,群众出于对政府的信任,带着信访诉求而来。 一类是信访积案。一些信访事项,因为处理程序上有瑕疵,信访群众以此相“要挟”,“得理不让人”;或者本来是“小事一桩”,因为迟迟得不到解决,使信访人情绪激化,最后为了“出一口气”,变成了“不依不饶”。以上,有“依法不依法、合规不合规”的问题,有工作“主动不主动”的问题,都需要基层一线的同志更加注重增强法治思维,更加主动担当受理。
针对您说的“初信初访、信访积案”两大方面,该怎么做好“访调对接”呢?
一是对于初信初访,也就是老百姓初次来信或来访提出诉求,要严格落实市委确定的初信初访第一责任人的机制,即初信初访化解的第一责任人为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和乡镇长(街道办主任),在这一制度安排下,村级和乡镇的人民调解组织紧紧贴上去,充分发挥调解职能,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二是许多积案,以及超级上访,可以请精通法律、政策的专家型人才,与各级信访受理主体一道“会诊”会商,坚持法治思维,坚持公平公正,坚持依法办理。司法行政部门要调配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配合。 三是“访调对接”需要多元对接。即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齐头并进,要从构建“大调解、大信访”工作格局出发,整合和发挥各种部门职能,合力化解信访矛盾 。
您可以说说莆田市“访调对接”的好做法吗?
莆田市司法行政系统初步建立了访调联动对接工作机制。参与组建“网上大调解中心”,入选2017全国“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组建“律师在线”平台,网上受理群众的法律咨询,网民点击量超350万次;组织律师参与公、检、法等领导接待日等值班,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推进人民调解进法院、公安派出所等组建行业调解组织。各县区在“访调对接”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比如仙游县试点司法所与镇信访办合署。全市人民调解员5600多人,年均化解矛盾纠纷5000多起。这些做法和成效受到福建省司法厅的充分肯定。
莆田市“访调对接”今后要从哪些方面着力?
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身处新时代,各级各部门都要有新担当、新合力、新作为;各级各部门都要坚持法治思维,坚持创新推动,依靠基层、服务基层,共同打造“枫桥经验”的升级版。 二是建立健全“三大调解”多元衔接机制。社会矛盾的多元,需要解决纠纷的办法“多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要互为补充,通过综合施策,通过多元措施,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 三是依靠现代技术,充分发挥网格化效能。全市社会治理网格化,是莆田市在全国创下的典型经验之一。信访工作、人民调解工作,都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通过互联网+,通过网格化的办法,提高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的效能。 四是重视专业化调解组织的培育和发展。注重发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专业优势,及时接收和化解涉及相关行业、专业信访案件。在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物业管理、劳动争议、环境保护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中,设立“信访事项绿色通道”,为化解信访案件提供专业支持和快捷服务。 五是人民调解队伍素质的提升。加强人民调解员调解业务水平,积极创造条件,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以及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等调解力量,统筹开展“访调对接”。 六是保障机制的跟进。要落实访调对接工作经费保障,确保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经费保障到位。采取政府购买的方式,配齐配强人员,培育一批经验丰富的优秀调解员,守住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