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政协副主席
基层社会治理要让群众看得基层社会治理是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您怎么理解这一“末梢”?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上下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制度创新和现代化建设,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是当前,一些地方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需要我们去下功夫,协调解决好这些薄弱环节,夯实好基层社会治理这块“基石”,才能更好地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确保国家安全和人民安居乐业。
基层社会治理对象多、门类广、业务杂,随着机构变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基层社会治理也面临许多的难点,我们要如何迎难而上,变难点为亮点?
基层社会治理工作面广、线长、难度大,越难越要迎难而上。首先,治理理念不能停留在传统方式上,要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创新治理方式。同时,地方的各个相关部门要打破条块分离的行政管理体制约束,形成合力,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的保障机制和督导考核力度,共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制度创新,变难点为亮点。
说到基层社会治理,有一种形容是需要“下绣花针”的功夫,这形象地描述了基层社会治理所需要的精细和精准。您认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制度,要如何拿捏好“行针走线”的技巧?
我的建议是六个“坚持”:坚持党建引领、坚持政府负责、坚持服务创新、坚持协同自治、坚持科技支撑、坚持法治保障。
坚持党建引领,把牢基层社会治理方向。要强化党的领导,打造“党建+综合服务”平台,建好管好用好基层党群服务中心等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阵地。
坚持政府负责,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将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具体内容纳入基层政府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村(社区)权责清单。积极开展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
坚持服务创新,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优化网格化管理服务机制。构建多元化服务机制,加强基层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卫生健康服务、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机制的建设。
坚持协同自治,增强基层社会治理活力。健全社会服务、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鼓励离退休人员回乡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对适宜采取市场方式提供、社会力量承担的基层社会治理公共服务项目,应尽可能采用市场方式和由社会力量来提供、承担。
坚持科技支撑,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充分运用网络强化信息公开,营造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可参与的基层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环境。
坚持法治保障,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健全基层社会治理相关法律法规,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加强法治文化与地方特色文化有机融合,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基层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群众法治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