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

举措介绍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我省法院作为全国10个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省份之一,制定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召开试点改革工作部署会议,在龙岩中院和永定、龙海、海沧、晋江等5个法院全面推开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全省5个试点法院确定新增人民陪审员名额827名,其中新增台胞陪审员32名。全省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78062件,一审案件陪审率达9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