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乃“地球之肾”、“天然水库”和“生物超市”,与森林、海洋并列全球三大生态系统。受围垦、污染、水资源破坏等因素影响,福建湿地资源保护刻不容缓。
2月2日,又是一年世界湿地日。“湿地关乎我们的未来:可持续的生计”,今年的主题再次突出表明了湿地跟我们人类的息息相关。保护湿地,就是保护我们可持续的生计。

如何理解2016世界湿地日主题?
湿地不仅关系人类文明兴衰和自然生态平衡,也关系淡水资源安全、粮油食物供给和应对气候变化,对人类生存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健康的湿地生态系统,是国家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第20届世界湿地日主题“湿地关乎我们的未来:可持续的生计”,诠释了湿地与人类相互依存的关系,反映了湿地保护的重要性,没有湿地就没有我们的未来。呼唤社会各界都来关注湿地、了解湿地、保护湿地,确保我们人类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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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在湿地保护上具有哪些特色?
福建是一个湿地资源比较丰富的省份,据2010年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有近海与海岸湿地、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和人工湿地5类21型,总面积87.1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7%。滨海、河流和人工湿地是福建省的主要湿地,特别是浅海、河口、海湾、滩涂和红树林是福建省重要湿地。这些构成福建湿地独具特色,同时也使得福建省湿地保护与众不同,以沿海港湾、河口、红树林等特色为主构建的沿海迁徙候鸟保护网络,成为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徙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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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湿地利用和保护的矛盾日益凸显,如何看待这一态势?
由于福建省山多地少,人口众多,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土地资源需求不断增长,向湿地要地的趋势依然旺盛,湿地面积面临继续减少的命运。由于湿地具有极其重要的生态社会服务功能,随着湿地资源快速消失,必将对今后福建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严重的制约,并影响到福建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美丽福建的建设。必须尽快采取必要行动,提高对保护湿地资源的认识,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强化对湿地资源的保护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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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保护立法进展如何?它对福建湿地保护有哪些积极意义?
湿地保护体制机制性障碍依然严重,全国已有21个省出台加强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广东、江西、浙江等我省周边省份均出台了湿地保护地方法规,而我省尚未有专门的湿地保护法规条例,不利于湿地的依法保护。为推动我省湿地保护工作,在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的关注和呼吁下,我省湿地保护立法工作积极推进。2014年9月省政府通过《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并提请省人大审议。2015年9月省人大进行了第一次审议,现正在筹备二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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