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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的五年,也是海洋与渔业事业实现跨越发展的五年。五年来,海洋与渔业工作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将海洋与渔业摆上战略位置,获得了全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关心、关爱。

福建省“十二五”海洋工作成就

    
    党的十八大首次明确提出“建设海洋强国”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对海洋强国建设作出了系统论述,李克强总理分别对海洋、渔业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国务院召开全国现代渔业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省委九届五次全会对建设海洋经济强省进行了全面部署,为加快我省海洋经济和现代渔业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

    五年来,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家海洋局、农业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抓住中央支持福建加快发展和福建被列为自由贸易试验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以及建设福州新区等重大机遇,主动适应发展新常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骄人的业绩。

海洋经济实现新飞跃
 
     
  五年来,我们坚持把发展海洋经济作为海洋强省建设的重要基础,坚持抓经济与抓管理并举,海洋经济成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规划》、《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方案》获批,我省海洋经济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支持和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九条措施》;2015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比2010年增长90%,“十二五”期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达13.7%,海洋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海洋建筑业、海洋船舶修造业五大传统产业进一步壮大,占全省海洋经济主要产业总量的70%以上,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邮轮游艇等海洋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初步形成环三都澳、闽江口、湄洲湾、泉州湾、厦门湾、东山湾六大海洋经济密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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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经济实现新飞跃

  五年来,我们坚持把发展海洋经济作为海洋强省建设的重要基础,坚持抓经济与抓管理并举,海洋经济成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规划》、《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方案》获批,我省海洋经济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支持和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九条措施》;2015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比2010年增长90%,“十二五”期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达13.7%,海洋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海洋建筑业、海洋船舶修造业五大传统产业进一步壮大,占全省海洋经济主要产业总量的70%以上,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邮轮游艇等海洋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初步形成环三都澳、闽江口、湄洲湾、泉州湾、厦门湾、东山湾六大海洋经济密集区。 【详细】


渔业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五年来,我们坚持养捕结合、控制近海、拓展外海、发展远洋的生产方针,加快转变渔业发展方式,激发渔业发展内在动力,现代渔业建设步伐不断加快。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十二条措施》;大黄鱼、鲍鱼、海带、紫菜、牡蛎等特色养殖品种产量居全国首位,鳗鲡、石斑鱼、海参产量居全国前列,基本完成全省连片50亩以上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十二五”期间全省渔业经济总产值年均增长近5%,水产品总产量超过我省粮食产量,年均增长达4.5%左右,水产品加工产值达15%以上。远洋渔业实现跨越发展,至2015年底全省远洋渔业企业达29家,远洋渔船投产规模达521艘,比“十一五”末增长188%,建立了9个境外远洋渔业基地,远洋渔业综合经济实力居全国第一。水产品出口创汇连续3年居全国第一,占我省农产品出口的6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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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五年来,我们坚持养捕结合、控制近海、拓展外海、发展远洋的生产方针,加快转变渔业发展方式,激发渔业发展内在动力,现代渔业建设步伐不断加快。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十二条措施》;大黄鱼、鲍鱼、海带、紫菜、牡蛎等特色养殖品种产量居全国首位,鳗鲡、石斑鱼、海参产量居全国前列,基本完成全省连片50亩以上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十二五”期间全省渔业经济总产值年均增长近5%,水产品总产量超过我省粮食产量,年均增长达4.5%左右,水产品加工产值达15%以上。远洋渔业实现跨越发展,至2015年底全省远洋渔业企业达29家,远洋渔船投产规模达521艘,比“十一五”末增长188%,建立了9个境外远洋渔业基地,远洋渔业综合经济实力居全国第一。水产品出口创汇连续3年居全国第一,占我省农产品出口的65%左右。 【详细】


生态优先理念不断深入
 
     
    
       五年来,我们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工作方针和陆海统筹的发展战略,以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自觉将生态优先的理念贯穿到海洋与渔业工作实际。国家海洋局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福建海洋经济发展和生态省建设的若干意见》,支持福建深入实施海洋强省和生态省战略。我省在全国率先实行沿海地方政府海洋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持续开展了“百姓富、生态美”海洋生态?渔业资源保护十大行动,厦门市、晋江市、东山县成为全国首批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全省建成国家级海洋公园6个、面积 1.89 万公顷,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7个,面积 2.72万公顷,人工渔礁工程6个、投放礁体61771立方米。我省近岸海域二类以上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比例由2010年的 59.5 %提升到2015年的66.1%,居全国前列,提前一年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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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优先理念不断深入

  五年来,我们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工作方针和陆海统筹的发展战略,以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自觉将生态优先的理念贯穿到海洋与渔业工作实际。国家海洋局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福建海洋经济发展和生态省建设的若干意见》,支持福建深入实施海洋强省和生态省战略。我省在全国率先实行沿海地方政府海洋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持续开展了“百姓富、生态美”海洋生态?渔业资源保护十大行动,厦门市、晋江市、东山县成为全国首批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全省建成国家级海洋公园6个、面积 1.89 万公顷,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7个,面积 2.72万公顷,人工渔礁工程6个、投放礁体61771立方米。我省近岸海域二类以上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比例由2010年的 59.5 %提升到2015年的66.1%,居全国前列,提前一年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 【详细】


民生工程建设稳步推进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民生优先,以新理念引领民生工作,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渔港建设的若干意见》,渔港建设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渔船就近避风率提高至70%。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幅提升,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合格率连续8年保持在97%以上。2011年以来组织渔业海难救助486起,成功救助遇险船舶484艘、船员5195人,挽回经济损失104477万元;有效应对台风35起,组织渔船回港避风91.84万艘次,安全转移人员302.64万人次。全省受理渔业互保理赔案件3720起,赔付金额达13429万元,为维护渔区稳定和谐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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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工程建设稳步推进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民生优先,以新理念引领民生工作,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渔港建设的若干意见》,渔港建设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渔船就近避风率提高至70%。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幅提升,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合格率连续8年保持在97%以上。2011年以来组织渔业海难救助486起,成功救助遇险船舶484艘、船员5195人,挽回经济损失104477万元;有效应对台风35起,组织渔船回港避风91.84万艘次,安全转移人员302.64万人次。全省受理渔业互保理赔案件3720起,赔付金额达13429万元,为维护渔区稳定和谐发挥重要作用。 【详细】


保障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五年来,我们按照“能减则减、能放则放、能快则快、能优则优”的要求,把“减”与“管”统筹起来,注重简政放权和加强监管、优化服务同步推进,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海域使用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将省政府审批权限的海域使用项目审查工作全部下放沿海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2011年以来全省共确权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1201本,涉及用海总面积33280公顷,有力促进了沿海工业、交通、能源等重点领域投资,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用海保障。我厅在全省先行启动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试点,海洋与渔业权力事项由最初上报的287项减少为154项,公共服务事项由68项减少为53项,确定责任清单286项,实现部门职能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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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五年来,我们按照“能减则减、能放则放、能快则快、能优则优”的要求,把“减”与“管”统筹起来,注重简政放权和加强监管、优化服务同步推进,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海域使用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将省政府审批权限的海域使用项目审查工作全部下放沿海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2011年以来全省共确权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1201本,涉及用海总面积33280公顷,有力促进了沿海工业、交通、能源等重点领域投资,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用海保障。我厅在全省先行启动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试点,海洋与渔业权力事项由最初上报的287项减少为154项,公共服务事项由68项减少为53项,确定责任清单286项,实现部门职能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详细】


科技创新平台更加完善
 
     
    
       五年来,我们全面实施科技兴海战略,海洋科技对海洋经济的引领作用不断增强,科技与产业不断融合,为海洋与渔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全国唯一的国家级综合性海岛研究机构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落户平潭,我省与教育部、国家海洋局等部门共建的厦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影响力日益扩大,海洋事务东南基地、“6.18”虚拟研究院海洋分院作用日益显现。诏安金都海洋生物产业园成为国家科技兴海示范基地,厦门列入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试点。2011年以来全省获得国家海洋创新成果奖项目14个、省科技奖项目47个;23个项目列入国家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6.18”成功对接项目607项,签约金额达641.38亿元。2015年海洋科技贡献率达59.5%,渔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到位率达96%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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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平台更加完善

  五年来,我们全面实施科技兴海战略,海洋科技对海洋经济的引领作用不断增强,科技与产业不断融合,为海洋与渔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全国唯一的国家级综合性海岛研究机构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落户平潭,我省与教育部、国家海洋局等部门共建的厦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影响力日益扩大,海洋事务东南基地、“6.18”虚拟研究院海洋分院作用日益显现。诏安金都海洋生物产业园成为国家科技兴海示范基地,厦门列入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试点。2011年以来全省获得国家海洋创新成果奖项目14个、省科技奖项目47个;23个项目列入国家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6.18”成功对接项目607项,签约金额达641.38亿元。2015年海洋科技贡献率达59.5%,渔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到位率达96%以上。 【详细】


对外交流合作成效明显
 
     
    
       五年来,我们秉持“项目带动、搭建平台、重在实效”的原则,全力实施海洋渔业“走出去”战略,与东盟国家的海洋经济合作持续深化。我省借助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项目支持,搭建了“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中国-东盟海洋学院”、“中国-东盟海洋合作中心”等合作平台,创新构建了我省与东盟国家在海洋渔业各领域的合作平台。借助海峡(福州)渔业周、厦门海洋周等活动平台,不断拓展海洋渔业事务对外务实合作。对外交流持续深入,2011年以来共组织67批223人次赴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或地区,全方位开展渔业资源开发利用、海洋防灾减灾等领域的交流合作,为我省外向型海洋渔业经济的发展增长了视野,拓宽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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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交流合作成效明显

  五年来,我们秉持“项目带动、搭建平台、重在实效”的原则,全力实施海洋渔业“走出去”战略,与东盟国家的海洋经济合作持续深化。我省借助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项目支持,搭建了“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中国-东盟海洋学院”、“中国-东盟海洋合作中心”等合作平台,创新构建了我省与东盟国家在海洋渔业各领域的合作平台。借助海峡(福州)渔业周、厦门海洋周等活动平台,不断拓展海洋渔业事务对外务实合作。对外交流持续深入,2011年以来共组织67批223人次赴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或地区,全方位开展渔业资源开发利用、海洋防灾减灾等领域的交流合作,为我省外向型海洋渔业经济的发展增长了视野,拓宽了渠道。 【详细】


执法能力建设明显提升
 
     
    
       五年来,我们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形象意识,紧紧抓住能力建设这个关键,实现了执法管理和队伍建设能作为、敢作为、有作为。2011年以来,我省参与执行海洋维权巡航任务30次,总计出海巡航600多天,航程6.5万海里,基本巡遍与我国存在争议的岛礁海域;在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增设直属四支队,建设了福州、东山、霞浦3个海洋维权基地。在机构改革控制人员编制的情况下,在沿海设立了98个海洋与渔业执法中队,核定编制405名。中国海警2112、2115船和中国海监8003船建成入列,新增船员90人。“海盾”、“碧海”行动成效居全国前列,福清市大队成为全国海岛执法示范大队,两岸协同执法成为福建独有的海上执法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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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能力建设明显提升

  五年来,我们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形象意识,紧紧抓住能力建设这个关键,实现了执法管理和队伍建设能作为、敢作为、有作为。2011年以来,我省参与执行海洋维权巡航任务30次,总计出海巡航600多天,航程6.5万海里,基本巡遍与我国存在争议的岛礁海域;在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增设直属四支队,建设了福州、东山、霞浦3个海洋维权基地。在机构改革控制人员编制的情况下,在沿海设立了98个海洋与渔业执法中队,核定编制405名。中国海警2112、2115船和中国海监8003船建成入列,新增船员90人。“海盾”、“碧海”行动成效居全国前列,福清市大队成为全国海岛执法示范大队,两岸协同执法成为福建独有的海上执法品牌。 【详细】


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五年来,我们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更加自觉地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和系统建设,增强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建好班子,带好队伍,树立了良好的政风行风。制定出台《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工作规则》,增设海洋经济处,成立海洋经济、基本建设、信息宣传、机关效能四个办公室,形成推动中心工作合力。党建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厅党组被评为第五届省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我厅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全国“双学双比”工作先进单位,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渔指办等获得“全国工人先锋号”、“省级青年文明号”等荣誉,2个基层党组织、1名党务工作者受到省委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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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五年来,我们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更加自觉地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和系统建设,增强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建好班子,带好队伍,树立了良好的政风行风。制定出台《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工作规则》,增设海洋经济处,成立海洋经济、基本建设、信息宣传、机关效能四个办公室,形成推动中心工作合力。党建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厅党组被评为第五届省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我厅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全国“双学双比”工作先进单位,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渔指办等获得“全国工人先锋号”、“省级青年文明号”等荣誉,2个基层党组织、1名党务工作者受到省委表彰。 【详细】


海洋强省意识深入人心
 
     
    
       五年来,我们始终将海洋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精心策划组织,把握舆论导向,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海洋、热爱海洋的浓厚氛围。在《福建日报》开创“海洋通讯”专栏,在人民网开设“福建海洋”视窗,在国家海洋局网站开辟“福建海洋”专栏;拍摄《福建远洋走进非洲》专题片在福建东南电视台播出;编辑出版了《美丽福建?美丽海洋》、《福建海洋经济发展报告》、《福建渔港》等,持续开展“6?8”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公众开放日活动,建设了福建海洋渔业科学馆、鼓浪屿?海博物馆、福建省海洋文化中心,建成全国海洋意识教育基地18家。福建省海洋影视文化中心成为全国首家宣传海洋文化、服务海洋经济的综合性影视文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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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强省意识深入人心

  五年来,我们始终将海洋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精心策划组织,把握舆论导向,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海洋、热爱海洋的浓厚氛围。在《福建日报》开创“海洋通讯”专栏,在人民网开设“福建海洋”视窗,在国家海洋局网站开辟“福建海洋”专栏;拍摄《福建远洋走进非洲》专题片在福建东南电视台播出;编辑出版了《美丽福建?美丽海洋》、《福建海洋经济发展报告》、《福建渔港》等,持续开展“6?8”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公众开放日活动,建设了福建海洋渔业科学馆、鼓浪屿?海博物馆、福建省海洋文化中心,建成全国海洋意识教育基地18家。福建省海洋影视文化中心成为全国首家宣传海洋文化、服务海洋经济的综合性影视文化机构。 【详细】


    “十二五”时期是海洋与渔业实现平稳较快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的五年,工作有亮点、有突破、有创新,为新福建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海洋与渔业发展进入新常态的情况下,取得这样的成绩来之不易,关键是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得益于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同志们的努力工作和辛勤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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