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司法改革配套举措

举措介绍

制定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开展刑事案件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试点,提高证人、鉴定人出庭率、律师辩护率,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与公安、检察机关联合制定刑事案件类案证据指引,强化庭审核心作用。福州、厦门试点基层法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刑事案件6445件7077人。全面推进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机制改革,促进“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全省法院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占68.22%。在全国率先创新开展“诉讼与公证协同创新”,得到中央政法委肯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发文推广。审判辅助事务管理创新、网格化送达两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首批推广的20个司法改革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