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高起点推进工作,高质效执法办案,高品质服务人民,高站位深化改革,高标准规范管理,高素质建设队伍,在审判执行、改革创新、党建队建、司法政务事务等各方面改革创新举措频出、亮点不断,以司法新作为新担当全力保障新时代新福建建设。 为系统回顾、全面展示和总结推广2018年福建法院改革创新举措,做到完善提升“一批”、复制推广“一批”、创新推进“一批”,努力让一地“盆景”变成八闽“风景”,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理解、信任、支持法院工作,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与人民网福建频道联合开展“2018年度福建法院十大改革创新亮点举措”评选活动。
社会公众可以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7日登陆人民网福建频道参与投票。投票结束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网福建频道将根据投票情况和专家意见评出最终结果并予以公布。欢迎各界人士积极参加、踊跃投票,投票评出您心目中的2018年度福建法院改革创新亮点举措。
福建高院立足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制定出台《关于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针对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依法安商、便捷暖商、平等护商、自治尊商、善执惠商“五商原则”,明确了畅通市场救济途径、保障市场主体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扩大市场对外开放、完善市场信用体系、健全市场退出机制等六个方面40条具体措施,内容涵盖优化升级诉讼服务、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坚持契约自由原则、发挥多区叠加优势、决战破解执行难题、加强破产审判、夯实组织领导基础等方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为我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今年1-11月,全省法院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40.61万件。
福建高院在2015年《福建法院服务保障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基础上,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今年又制定出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进一步深化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意见》包含三个部分七个方面30条具体措施,要求各地法院紧紧围绕“专业化、国际化、便利化”和“融入性、创新性”要求,进一步强化涉自贸区司法服务保障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精准服务、便捷服务、品质服务,推动涉自贸区案件诉讼服务“流程再造”和“全网通办”,切实增强涉自贸区服务保障工作的司法认同。福建自贸区设立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涉自贸区案件6700余件,标的逾51亿。
福建高院聚焦重大决策部署、回应民营企业关切,制定出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十项措施》,要求全省法院要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落实依法保护、精准保护、平等保护、全面保护、善意保护“五个保护”,全力服务保障我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要坚持平等原则,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诉讼服务,努力为民营企业纠纷解决提供更多便利;依法定罪处刑,充分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强化产权保护,加大涉民营企业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力度;规范金融秩序,促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保护创新创业,健全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审判机制;慎用强制措施,依法统筹兼顾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破产审判,推动完善民营企业救治和退出机制;注重法治宣传,增强民营企业依法经营和依法维权的意识。
福建高院在调研督导全省法院“分调裁”改革推进情况基础上,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做好人民法院调解、繁简分流及速裁案件办理平台相关基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将“分调裁”机制改革引向深入。全省法院结合本地实际深化“分调裁”机制改革,设置程序分流员200余名、专职调解员270余名,速裁团队550余个、速裁法官1000余名,今年以来通过“分调裁”结案案件占结案总数50%以上,其中一审民商事案件占比超过60%。全省全部96家法院、193家调解组织、1211名调解人员已经上线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
福建高院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推动诉讼服务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大目标”,牢牢把握面向人民群众、面向审判执行“两个面向”,深入开展精准服务、便捷服务、品质服务“三项服务”,深化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四办要求”,完善诉讼服务大厅、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自助服务终端、手机移动应用、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五位一体”平台,统筹推进服务功能体系、服务供给体系、规范标准体系、人文互动体系、创新推广体系、评估督查体系“六大体系”建设,构建更加开放、动态、透明、普惠均等、便民利民的诉讼服务机制。
福建高院切实把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细抓实,建立健全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台账报送、大要案跟踪指导、审理进度定期清查和犯罪线索移送等长效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研究制定证据收集指引、程序衔接等规范性文件,统一执法尺度。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司法建议工作机制,加强与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努力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建立三级联动线索通报制度,下发“套路贷”犯罪线索排查要点,拓宽线索摸排渠道,确保线索摸排精准、长效。结合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积极开展繁简分流、认罪认罚从宽等审判程序、法律制度在涉黑恶案件审理中的探索实践。
坚决贯彻落实我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任务,推进《监察法》有效实施,将“国家监察与司法审判有机衔接问题研究”确定为省法院党组本年度重大课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会同省监委、省检察院等单位先后出台了《福建省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办法(试行)》《关于职务犯罪案件管辖问题的若干规定(试行)》等文件,规范“法法衔接”相关问题。省法院联合省监委起草《职务犯罪案件常见罪名证据指引(试行)》,统一监察调查与移送起诉、司法审判之间的证据规格,明确定案证明标准,确保监察与司法衔接顺畅,进一步推进反腐败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
推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专业化审判,建立健全技术调查、技术鉴定、技术咨询、专家陪审、专家证人“五位一体”的技术事实调查认定体系,与福建省知识产权局、福建海关等部门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信息共享等机制,畅通诉讼与仲裁、调解的对接机制,探索案件调解前置程序,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效率。全省法院2018年1-11月审结知识产权案件7128件。审理的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与维易科精密仪器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安踏(中国)有限公司与东莞布鲁克斯思跑奇贸易有限公司、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等受到广泛关注、取得良好效果。充分发挥福州知识产权法庭职能作用,受理技术类知产案件610件,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人合法权益,服务保障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建立健全生态审判组织运行、生态司法制度、生态司法保护、多元共建共治共享等生态司法“四大体系”。坚持夯基垒台,逐步完善生态环境审判机构设置,实行涉生态刑事、民事、行政与非诉执行案件“三加一”归口管理和部分地区案件集中管辖模式,构建最专业的审判组织运行体系。坚持着眼长效,在全国法院率先出台环境资源司法16项工作机制,覆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的重点流程和关键节点,构筑最严格的生态司法制度体系。坚持履职尽责,积极探索补种复绿、增殖放流等多种修复形式,建立打击、预防、修复“三位一体”的生态司法机制,形成最严密的生态司法保护体系。坚持主动作为,按照“生态+”司法理念,探索生态司法与审计、保险、绿色金融等领域的融合衔接,打造最广泛的多元共建共治共享体系。2018年1-11月,全省法院共审结生态环境案件3250件,责令缴纳生态修复资金283.4万元,补种、管护林木3234亩,放养鱼苗619万尾。
成立执行难攻坚指挥部,开展“全省法院攻坚执行难擂台赛”,启动全省法院“亮剑八闽”集中执行统一行动,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开展“决胜执行难”全媒体直播活动,集中有力打出了百日决胜“组合拳”。实现了党委领导亲临指导督战、院长挂率亲征执行攻坚、联动单位参与联合惩戒、代表委员参与见证执行、法院领导班子包案落责等“五个全覆盖”,有效破解查人找物、规避抗拒执行、财产处置效率、执行救助、涉执信访化解等“五大难题”。省法院与省公安厅建立快速查询信息共享及网络执行查控协作工作机制,与省公安厅、省检察院下发了打击拒执罪指导意见,与省税务部门建立执法协作机制,与省人保财险建立“执行+保险”救助新机制,出台规范首封与轮候查封法院之间处置权的意见,推进“询价+网拍”及以物抵债。
在全国率先建成全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实现系统对接达到100家,其中65家实现自动查询、自动比对、自动识别、自动拦截、自动惩戒、自动反馈“六个自动”功能。全省74个市、县(区)建立了本地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2555家联动单位参与实施联合惩戒。平台上线运行以来,累计查询、比对失信被执行人784.96多万次,拦截、限制、惩戒失信被执行人11.89万多次,118.33万例被限制购买机票,36.18万例被限制购买动车、高铁票,限制3247人入住星级酒店,限制高消费48.61万例,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08.17万例,其中20多万名被执行人慑于压力主动履行了法定义务。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工作获评福建十大信用典型案例。
福建法院减刑假释智能办案平台与省监狱管理局及下辖各监狱、省检察院及各市级检察院相应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减刑假释案件无纸化办理,全程留痕,执行、审判、监督无缝对接。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时将案件材料信息输入系统,相关数据传送至法院端平台,案件办理各个环节均在该平台完成,无需向法院移送纸质卷宗。该平台支持立案审查、分案、书面审理、电子卷宗、案件在线评议、文书审签、文书送达等功能,系统支持自动生成立案信息、预设通用文书模板,以及关键流程节点的短信提醒、辅助提示等提醒功能及文书纠错功能;并与科技法庭、数字审委会、庭审公开网、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裁判文书网等相关系统对接。
省法院、公安厅、司法厅、保监局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在全省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上线道交数据网上一体化处理平台,运用大数据构建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调解组织、保险机构、鉴定机构的相互衔接、协调联动工作格局,统一业务流程、证据规则和赔偿标准,实行电子送达、一键理赔,纠纷全程可视化、阳光化,通过理赔计算、调解、鉴定、诉讼、理赔等业务的信息共享和在线处理,实现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全程信息化快速处理与化解,大大提升交通事故处理的质量和效率,有效保护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提升福建法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发挥人才培养对队伍建设的激励和促进作用,福建高院组织开展高层次审判专门人才培养机制课题研究,出台《福建省审判业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审判业务专家培养管理,创新建立分级管理架构,推动人才逐级培养;建立人才保障和评价机制,突出审判业务专家在审判指导方面的作用发挥考量,建立能上能下的动态调整机制,激发队伍活力。对标最高法院“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评选标准、程序,开展首批全省审判业务专家评选,组织省内外知名法学专家、教授和闽籍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评比打分,推动福建法院高层次审判专门人才数量、质量实现新提升。相关做法经验获最高法院肯定。
省重点工程上汽宁德基地项目启动以来,省法院和宁德两级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聚焦高位推动,精准施策;聚焦纠纷化解,精准保障;聚焦机制创新,精准联动;聚焦便捷司法,精准服务。省、市、县三级法院深入项目开展调研,成立由省法院行政庭、宁德中院、蕉城法院、福安法院等组成的服务保障专班。宁德中院专门出台相关服务保障意见,与有关部门单位成立“上汽宁德基地项目司法行政多元调处中心”,做好释法说理和疏导调处;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开辟案件立审执“快车道”,宁德两级法院共审结相关案件28件;深化府院良性互动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互联互通共享机制,通过发布白皮书、典型案例、发送司法建议等,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选派专人做好项目建设争议、纠纷的释明、指引工作,为企业代表作专题讲座,及时提供法律意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平潭法院与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出台《关于建立自贸区企业送达信息共享机制的工作意见》,法院接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数据分析系统,按照系统记载的联系信息送达文书;通过工商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送达的,将送达记录移送给市场监管局,由其将该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诉讼中变更住所、经营场所或重新取得联系的,市场监管局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同时告知企业及时与法院联系。今年5月,该机制被列入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这是人民法院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成果首次被国务院集中复制推广。省法院与省工商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全省建立企业送达监管信息共享机制推进联动监管的意见》,在全省推广平潭法院经验做法。
思明法院率先在全省打造金融与互联网专门法庭,以“集成专审、联动护航、科技赋能”三项机制创新为驱动,提升审判质效,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建立集中管辖新型审理机制,运用系列案件“潮汐”审判管理法,“快E贷”等新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创新审判经验,被建行总行确定为创新经典事例在全国建行系统推广;率先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严厉打击职业放贷人违法行为;引导全市14家金融机构对照61项金融审判要素,规范梳理金融合同格式文本;建立以“金融调委会”为核心的诉前纠纷化解工作机制,调解、撤诉化解金融案件1100余件;与证监局合作建立证券期货行业纠纷联动调处机制;邀请金融专家担任人民陪审员,与人保财险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推进构建多元解纷新机制;自主研发金融案件智审系统,系列案件文书制作效率提升85%。今年1-11月,思明法院审结金融案件7960件,员额法官人均结案429件。
莆田中院在处置楼盘烂尾系列案件中,强化大局意识,坚持善意执行,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支持,做到事前协调建议、事中综合施策、事后结案维稳,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党委正确领导,政府主动担当,法院积极作为,各方联动配合”工作模式。2018年,在处置万好国际“ECO城”系列执行案件中,灵活采取拍卖举措,将涉案烂尾楼后续开发与空地开发建设捆绑拍卖,争取“一揽子”解决问题,一次性有效处置“ECO城”地块内的465套房产、60亩土地。该系列案件的成功化解,有效带动其他117件关联案件的妥善处置,涉案标的达21亿元,化解了数十亿元金融不良风险;通过国有企业全盘买受,支付拖欠工人工资近2亿元,900多户安置户、购房户及400多户以房抵债债权人顺利实现交房,并办理了产权证,维护了社会安定稳定。
闽侯法院自主研发执行案件“三色管理”系统,将执行案件分为 “绿、红、黑”三种颜色,“绿色案件”是指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能执结的“执行能”案件,“红色案件”是指需要强化执行举措的“执行可能”或者“执行不力”案件,“黑色案件”是指穷尽了一切的执行措施,但客观不能执结的案件,特别是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不能”案件。并开发了执行案件三色公众助手APP,当事人可通过APP提交诉求,查询执行全日志等详细信息,大大提高了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认同度。截至2018年11月,通过闽侯法院执行案件三色公众助手APP查询案件执行情况的人数达2365人次,累计提交诉求、意见建议等986条次,群众来信来访同比分别下降26%、31%。“三色管理”模式得到最高人民法院肯定,两次受邀到国家法官学院介绍经验。
石狮法院构建“分权、分流、分段、分工”和“定员、定时、定岗”的流水线执行流程管理新模式,分权制衡,分流管理,分段集约,分工协作。自主研发运行“信息化执行系统V1.0”,获得国家版权局著作权登记,实现网络查控系统自动发起查询、智能筛选反馈、自动冻结等功能,实现全流程信息化驱动,智能代替人工彻底解决影响执行效率的工作环节,查控效率有效提升达80%以上,文书制作耗时节省80%以上;全流程节点信息主动公开,接受监督,确保案件信息全程留痕、全程可视、全程监控,财产处置、案件监管水平有效提升达80%以上,实现从源头上消除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和乱执行,获得最高人民法院领导批示肯定。
2018 年5 月,泉州市泉港区政府和泉港、丰泽、洛江法院在全省率先联合成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着力形成社会协同的“共建”格局,构建服务网络、打造调解平台、配强专业队伍,形成化解行政争议的强大合力;发挥规范高效的“共治”优势,探索跨区协作、创新平台载体、规范调解程序,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实现更为普惠的“共享”目标,聚焦信息研判、部门联动、宣传引导等机制,有力服务发展大局。该中心探索减少涉诉案件、化解行政争议途径,进一步促进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密切干群关系,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中心成立以来,成功调解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矛盾纠纷26件,服务保障泉港石化工业园区安全控制区安征迁等重大项目顺利推进,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漳州法院创新涉台司法“机制专业化、服务人性化、创新制度化、保障常态化”漳州模式,赢得各界赞誉。设立全国首个独立建制的涉台案件审判庭,组建12个新型涉台审判团队,推动形成涉台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四合一”司法机制;创新110名台胞陪审员、120名台胞调解员、138名台企司法联络员“三员联动”纠纷化解机制,实现涉台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持续达70%,自动履行率达90%以上;通过联合走访、定期调研、推送案例,有效精准服务、预防风险、化解难题;创新解决因犯罪在大陆受审的台湾居民依法适用缓刑和假释难题,建立涉台社区矫正基地,试行涉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制度;坚持一线服务项目建设,助推漳州古雷腾龙翔鹭项目整改修复工作,实行涉台庭异地办公,成立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零距离”靠前服务。
漳州法院积极推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与基层社会治理有效融合,构建了“三全三融入”调解模式漳州样本,即融入基层、大局和特色搭建调解平台,实现调解功能全面覆盖;融入分流速裁快处,线上解纷提速,集成信息共享,实现调解模式全速提效;融入职责一把手抓,联动多级联调,社会多元拓展,实现调解队伍全员拓展。设立40个人民调解工作室,推广巡回办案车,选聘803名便民服务联络员;成立40个涉企纠纷调解室,服务企业创新创业;创建黄志丽法官工作室、陈少华法官工作室、党员调解网络等多样纠纷化解模式;借力QQ远程视频、微信群聊等,建立“二维码直通法庭”、微信公众号专栏预约调解;研发依托微信平台的综合集成式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实现纠纷“速递”;调动社会力量,共建立特邀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册32个,建成527名特邀调解员队伍,最大限度把矛盾消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一线。
翔安法院首创涵盖诉前解纷、多元参与、平台保障的矛盾纠纷“三合一”诉前导分机制,建立了诉前送达、诉前调查、诉前调解、诉前保全、诉前鉴定、评估和审计等“六位一体”诉前程序,形成了司法辅助人员、调解员、律师、公证机构、行政机关等“多方参与”解纷格局多元解纷体系,研发了诉讼参与人性化、纠纷化解专业化、司法服务多元化、司法送达集约化、辅助办案智能化等“五项功能”于一体的“好厝边”诉前案件管理平台。自2017年9月启动改革以来,通过诉前程序调解成功3056起纠纷,47.01%的纠纷在诉前化解。因采取保全措施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和撤诉的达29.94%,采取诉前鉴定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和撤诉的达23.16%。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同比缩短14.95天,多次受邀在全国性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介绍。“好厝边”诉前案件管理平台获评“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法院十大解决方案”。
湖里法院充分应用信息技术手段,探索建立了以互联网智慧法院为基础,搭载“易送达+在线质证+在线庭审”平台的“一网三平台”架构。易送达平台疏“送达堵点”,可有效破解送达对象“验找难”,减轻送达成本,精准服务审判管理;在线质证平台扫庭前准备“盲点”,实现随时随地举证质证、证据归纳分级管理,重塑优化审判流程;在线庭审平台祛诉讼成本“痛点”,利用人脸识别技术对当事人身份进行确认,以共享屏幕方式实现在线举证质证,庭审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全程留痕,实现足不出户参加庭审;平台还赋予当事人线上、线下诉讼转化的选择权,实现自如切换。
三明中院坚持高站位驱动、创一流理念标准,高水平建设、创一流环境标准,高要求落地、创一流服务标准,把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作为重点工程来抓,系统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建设,编立《人民法院司法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手册》,建立服务标准化体系共207项标准。实现“互联网+司法服务”,68项服务中的47项可在线上运行,21项提供网上办事指引和流程展示。制定导诉、咨询、立案、司法救助等60项标准化服务流程,为当事人提供便捷服务。三明中院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被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列为全国第四批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成为全国法院系统第一家制定和实施标准化服务的法院。三明中院申报的《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运行规范》福建省地方标准通过验收并发布实施。
泉州中院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信息化建设融合建设,构建全市法院统一送达平台,实行信息化、同城化、网格化、约束化管理,探索综合破解送达难问题的整体方案。打通与电子卷宗系统文件数据实时对接,实现一键发起送达功能,平台与通讯运营商、邮政快递公司、城乡社区网格系统实现数据对接。全市法院共组建40个专门送达机构,推行集约化、专业化办理,以全市164个乡镇街道为界,构建半小时法院直接送达圈。将人民法院司法送达工作纳入全市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发挥全市2400多个村居社区、5700多名基层网格人员作用,引入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形成线上数据指引、线下精准支援的“天罗地网”。以直接送达、电话送达、短信送达作为突破口,推行“一次送达、次次送达”“首次送达、后续畅通”的送达地址约束机制。
连城法院以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作为切入,在融合应用、线上线下(O2O)、庭前庭后等三方面上下功夫,先后建立线下人机交互诉讼服务平台、自助立案平台,着力打造“大数据驱动知识学习、跨媒体协同处理、人机协同增强、群体集成智能”的智慧法院新生态。在线下实现法院网、法院媒体矩阵、多元化纠纷化解系统、电子导诉系统、诉讼服务自助系统等平台的无缝对接。在线上建立全流程在线的“一站式”在线法院平台、智能微信导诉机器人、微法院小程序等应用平台体系,可提供全流程在线的立案、调解、开庭、送达等便捷服务,同时亮相了“刷脸查案”“微信送达”“执行线索在线提交”等特色功能。先后获评2017年“互联网+”司法创新活动最佳创新奖,全国政法综治智能化建设“智慧法院十大创新案例”奖,多次在全国性会议上介绍推广经验。
南平中院与南平市政府联合制定出台《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协作执行联动机制》,与市林业局、司法局共同设立诉前化解办公室200多个,形成了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化解网络;注重实现生态司法从惩处涉林犯罪向污染、土地、水域等全生态环境领域覆盖拓展,从事后惩处向全程全域综合治理拓展,从单纯办案向传播环保法治理念拓展;设立生态环境修复专项资金,发出“补植令”“管护令”,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推进就地、异地、异类到公益水域、林地、农田等多层修复模式;打造“一院一基地”工程,集“生态理念传播、生态成果展示、生态法治教育、生态文化推广”等功能于一体的一批生态司法教育实践基地陆续建成开放,接待社会各界人士近8000人次。
霞浦法院在全国率先引入保险机制,积极推进海洋生态修复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与保险公司签订《生态环境救助保险合作协议》,确定被告人(侵权人)向法院缴纳生态修复资金,法院再将生态修复资金转入保险公司专门账户,保险公司则将生态修复资金纳入承保范围,体现为附加保险条款的生态修复资金,并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将生态修复资金用于生态修复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再由保险公司将生态修复资金直接支付给承建商。同时,积极与厦门大学法学院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开展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创新机制研究,建立完善“海洋生态司法审判→生态修复资金的确定→司法与保险衔接→第三方承建生态修复工程→海洋生态基地建设”的海洋生态修复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