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成立一周年之际,《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4月1日起正式施行。与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相比,《条例》有哪些特色和亮点?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副教授、《条例》草案统筹工作参与者、福建自贸试验区研究院执行院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王利平就此接受人民网记者专访。什么是“试验”?就是一个新生事物,在福建是第一次。
由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主办,福建自贸试验区研究院承办的“大陆自贸试验区建设与两岸经贸发展”研讨会3月30日-31日顺利召开。来自韩国和我国北京、上海、广东以及台湾、香港等地的专家学者、企业家、政府官员及党校师生300多人齐聚一堂,共议自贸试验区建设,共谋两岸经贸合作发展。
本次研讨会由上海财经大学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创新中心、台湾政治大学中国区域发展暨治理论坛、中华跨域管理教育基金会等学术平台协助承办,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副校院长徐小佶主持研讨会开幕式。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常务副校院长陈雄在致辞中强调,福建与台湾一水之隔,联系密切。从深层次来讲,建设自贸试验区需要为两岸的企业和居民开拓更广阔的合作空间、创造更多的发展机遇:一要探索闽台产业合作的新模式;二要扩大对台服务贸易的开放;三要推动闽台货物贸易自由化;四要推动两岸金融合作的先行先试;五要实施更加便利的台湾居民和专业技术人员入出境的一些相关政策。
陈雄表示,设立福建自贸试验区研究院是校院发挥职责、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和发展的生动实践和具体探索。成立一年来,福建自贸试验区研究院按照“服务中心、发挥优势,准确定位、借力发展,当前可操作、今后可拓展”的工作方针,创新了机构设置,举办了系列讲座,开展了系列课题,推出了系列丛书,获得了系列领导批示。陈雄希望研究院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再接再厉,拿出更多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对策性优秀研究成果。
研讨会设置了“自贸区的现状与跨域经验”、“自贸区与两岸跨界合作”、“两岸产业合作的契机与挑战”,以及圆桌论坛“自贸区与两岸产业合作与实务”、“环境治理与资源整合:两岸产业合作与创新”等六个议题,与会专家学者和企业界人士立足福建自贸区建设实际情况,结合跨域经验,从不同角度、多个方面阐述了大陆推进自贸区建设背景下如何进一步加强两岸产业合作、环境治理与产业对接、闽台经贸发展等学术观点,并对当前自贸区建设面临的关键问题和优化措施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政策建议,对于如何在“十三五”时期扎实推进福建自贸区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通过本次研讨会,既全面梳理和总结大陆尤其是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成效和问题,也进一步深化两岸学者对未来自贸区建设和两岸经贸合作的学术研究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