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17日上午对外公布10起“执行不能”典型案例,期望通过以案释法,引导社会大众正确区分“执行难”和“执行不能”,理性认识“执行不能”。
两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着眼于解决精准服务、便捷服务、品质服务意识不强、服务功能不完善、信息化建设不配套、队伍不稳定能力不适应等突出问题。



(一)内容要求
1.围绕执行专题进行形式多样的演绎,微电影应讲述一个完整故事,微视频为与主题相关的创意短片、纪录片、动画片及抖音、快手短视频等。
2.参赛作品应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各项法院工作规定,不涉及国家秘密。
3.参赛法院必须是作品的合法权利人或授权代表人,合法拥有作品相关版权和网络传播权等邻接权利,严禁剽窃、抄袭。
(二)拍摄要求
1.画面清晰,镜头运用流畅,有一定的拍摄和剪辑技巧。
2.拍摄视频分辨率为1920×1080,统一为mp4视频数据文件。
3.必须有完整的片头、片尾、字幕 (中文简体)和主创人员名单。
4.为做好宣传推广,每部参赛作品均需提供1张JPEG格式宣传海报和1-2分钟作品片花。
5.抖音、快手短视频不受上述拍摄要求限制。
(三)时限要求
2018年1月1日之后出品的作品。微电影片长不超过25分钟,微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
微电影微视频作品有奖征集活动由省法院联合人民网福建频道邀请专家组成评委会,采取专家评定的方式,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发给奖杯、证书。
作品征集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31日
评选颁奖时间:
2018年11月
作品报送方式:
每部参赛作品刻录2套数据光盘(内含作品本身、1-2分钟片花、宣传海报图片、报名表电子版),填写《全省法院微电影大赛参展作品报名表》(见附件)并加盖选送单位公章,于10月31日前将作品及报名表等有关材料统一寄送至省法院宣传处。
联系人:姚润泽
联系电话:0591-87087056,1585901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