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门经济特区居住或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连续满五年的自然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依照本条例进行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个人破产制度实施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有序平衡的原则”“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建立破产事务协调…
| 2025-08-27 09:02
近年来,厦门市海沧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履职重点,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贡献人大力量。 开局:从“单打独斗”到“合力作战” 2021年,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在福建省率先颁布《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 2025-05-28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