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警民同心齐抓管治"黑的"
2007年11月08日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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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越来越难做了!‘黑车’对我们出租车的影响太大了,他们拉客比我们厉害,竞争不过,我们有的司机曾去运管部门举报过‘黑车’,结果被‘黑车党’打得重伤住院,我们是有苦难言啊!”出租车司机陈师傅告诉记者。
“黑车党”真的如此张狂?记者昨日下午6时来到宁德客运站,只见十多辆“黑车”聚集在候车厅门口,“黑车”司机一个个扯着嗓门叫价、揽客。据陈师傅介绍,这种场面将从傍晚一直持续到深夜两点。此外,运管部门有严格规定,不允许同时运载多批乘客,可是记者看到,“黑车”经常是一趟车同时运载多批乘客,这严重违反了运管条例。
蕉城区交警中队中队长施卫东告诉记者,“摩的”“野的”等“黑车”虽然从交通法规角度出发,属于手续齐备的车辆,但绝对不具备营运资格,并且由于运行状态不稳,事故发生率极高。记者从交警大队了解到,今年1至6月份,两轮摩托车造成的交通事故,立案的共有35起,其中死亡4人,受伤51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2700元人民币。2006年8月1日,张某驾驶摩托车沿蕉城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与天湖路交叉口转弯处时与驾驶摩托车的陈某相撞,造成两车损坏。值得一提的是,这两辆摩托车均为“摩的”,事故发生时,车后座都载有乘客,事故造成其中一名乘客毛某重伤,其余3人均受不同程度轻伤。类似这样乘坐“摩的”,由于车速太快等违规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案例还有很多。
记者从蕉城区运管所了解到,为维护经营者和广大市民合法权益,规范客运市场秩序,打击“黑车”猖獗的势头,曾由蕉城区政府牵头组织过多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黑车”来源渠道多,从事非法营运的不同层次人员多,流动性大,隐蔽性强,乘客不积极配合,取证难、执法难等特点,靠交通运管机构一家治理,人力、物力严重不足,力量显得单薄。
此外,“黑车”绝大多数都没有投保,一但发生交通意外,乘客没有任何保障。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不要乘坐“摩的”等非法营运车辆,以免造成人生、财产等不必要的损失。 □ 见习记者 周 婧
来源:新华网蕉城在线
“黑车党”真的如此张狂?记者昨日下午6时来到宁德客运站,只见十多辆“黑车”聚集在候车厅门口,“黑车”司机一个个扯着嗓门叫价、揽客。据陈师傅介绍,这种场面将从傍晚一直持续到深夜两点。此外,运管部门有严格规定,不允许同时运载多批乘客,可是记者看到,“黑车”经常是一趟车同时运载多批乘客,这严重违反了运管条例。
蕉城区交警中队中队长施卫东告诉记者,“摩的”“野的”等“黑车”虽然从交通法规角度出发,属于手续齐备的车辆,但绝对不具备营运资格,并且由于运行状态不稳,事故发生率极高。记者从交警大队了解到,今年1至6月份,两轮摩托车造成的交通事故,立案的共有35起,其中死亡4人,受伤51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2700元人民币。2006年8月1日,张某驾驶摩托车沿蕉城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与天湖路交叉口转弯处时与驾驶摩托车的陈某相撞,造成两车损坏。值得一提的是,这两辆摩托车均为“摩的”,事故发生时,车后座都载有乘客,事故造成其中一名乘客毛某重伤,其余3人均受不同程度轻伤。类似这样乘坐“摩的”,由于车速太快等违规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案例还有很多。
记者从蕉城区运管所了解到,为维护经营者和广大市民合法权益,规范客运市场秩序,打击“黑车”猖獗的势头,曾由蕉城区政府牵头组织过多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黑车”来源渠道多,从事非法营运的不同层次人员多,流动性大,隐蔽性强,乘客不积极配合,取证难、执法难等特点,靠交通运管机构一家治理,人力、物力严重不足,力量显得单薄。
此外,“黑车”绝大多数都没有投保,一但发生交通意外,乘客没有任何保障。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不要乘坐“摩的”等非法营运车辆,以免造成人生、财产等不必要的损失。 □ 见习记者 周 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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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炳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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