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毒枭:惊动公安部栽倒在泉州
2007年11月21日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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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由来自云南及本地南安官桥贩毒人员组成的特大贩毒团伙,从外地贩运多达3298克的毒品海洛因来到泉州,准备高价出手销售,结果被快速反应的泉州禁毒民警一举摧毁。据悉,该团伙首要成员阮亚明先后单独或伙同他人从国外贩运高达3万多克的毒品海洛因进入我国。昨日,国家公安部发布嘉奖令,奖励泉州警方有功人员5万元人民币。
1
发现踪迹
2005年年初,泉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在工作中获悉一条非常重要的线索:有一伙本地人与外地人纠合而成的贩毒团伙,在泉州、南安一带进行涉毒犯罪活动,数量多达数千克,而且纯度非常高。
随即,办案民警向支队领导作了汇报。接报后,支队领导立即组织人员展开初步侦查。经过连续一段时间的秘密侦查,办案民警初步查明,一个由云南籍人员及本地南安官桥镇籍男子组成的团伙,确有贩卖毒品的嫌疑。据此,泉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领导亲自坐镇,指挥办案民警抓紧进一步侦查。结果,经进一步暗中侦查,该案又有了新的进展:毒品由云南贩运至南安市官桥镇,现毒品极有可能在40岁的南安市官桥镇人杨某钢的手中。目前,该团伙正急于四处联系买主,伺机出售。初步查明这些情况后,禁毒支队领导马上向泉州市公安局领导作了汇报。
2
秘密侦查
当年6月15日,经市公安局领导同意,禁毒支队决定对此案予以正式立案侦查。为此,禁毒支队派出精干警力,兵分多组同时展开案件侦破工作。其中一组乔装成“买主”,与毒贩接触周旋,并获得毒贩提供的毒品样品。在此情况下,办案民警抓紧时间“顺藤摸瓜”,展开进一步侦查,最终获悉毒贩确定于6月19日在晋江进行毒品交易。侦查民警同时了解到,该犯罪团伙不但贩运的毒品海洛因数量大,而且极有可能随身携带着枪械等作案凶器。
由于案情重大,因此泉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将上述情况向市局分管领导作了紧急汇报。在报经领导同意后,禁毒支队决定采取抓捕收网行动,并制定了严密的抓捕方案。
3
毒枭落网
6月19日上午,禁毒支队在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及丰泽公安分局禁毒大队的配合下,兵分三路,迅速出击。其中第一抓捕小组由支队长李永木带领,赶往南安实施抓捕。第二抓捕小组则由副支队长周和平带领,前往晋江实施抓捕。
根据侦查中掌握到的情况,第二抓捕小组赶到晋江市区某酒店后,兵分两路,一路分别控制住某酒店大堂、大门及停车场等处;另一组则直接上到案犯入住的该酒店六楼。由于怀疑这些毒犯随身携带有枪械等作案凶器,因此为了减少可能带来的不必要伤亡,抓捕小组决定在毒犯走出电梯后、进入客房前动手抓捕。
一个多小时后,携带毒品前来某酒店进行毒品交易的毒犯杨某钢、张某团准时出现在晋江市区某酒店大堂。发现目标出现后,守在大堂的便衣抓捕民警立即打电话通知楼上的同事。随即,在六楼电梯口附近守候的抓捕民警立即散开,有的装扮成等电梯的旅客,守候在电梯口两侧;有的则装作另外的住客,在电梯口附近的六楼走廊守候。
很快,杨某钢、张某团乘电梯来到六楼。待他们走出电梯后,守候在电梯口两侧的周和平等人同时拥上去,将杨某钢、张某团双双扑倒在地。与此同时,其他抓捕人员也一拥而上,有的将杨某钢、张某团随身携带的毒品、“枪械”等控制住,有的上前给两人戴上手铐,以防万一。
将杨某钢、张某团两人完全控制后,抓捕民警打开两人随身携带的毒品、“枪械”等东西后发现,多达2980克的毒品海洛因被分成几包,装在一个手提袋里;所谓的“枪械”原来是一把“子弹已经上膛”的干粉灭火剂塑料手枪。
就在上述抓捕行动顺利实施的同时,由李永木带领的第一抓捕小组则将南安市官桥镇某酒店秘密控制。
当日下午5时许,惊动公安部、被公安部列为A级通缉犯的贩毒团伙首要成员阮亚明(化名何小法)出现在某酒店,成为网中之鱼。在缜密侦查到阮亚明只有一人来到酒店后,乔装打扮成旅客的便衣抓捕民警在指挥员的暗示下,若无其事般慢慢靠近阮亚明。在逼近阮亚明的一刹那,多名训练有素的抓捕民警同时扑上去,死死将其按倒在地。
次日凌晨,抓捕小组赶往南安官桥,在南安警方的配合下,成功将正在家里睡觉的毒犯蔡文市抓获,并在其家中当场缴获毒品海洛因318克。
至此,这个特大贩毒犯罪团伙被泉州警方一举成功摧毁,4名团伙成员全部落网。与此同时,泉州警方当场缴获高纯度海洛因多达3298克。
4
大巴运“货”
经审查:当年2月间,化名何小法的阮亚明从云南老家来到泉州南安后,由早已相识的杨某钢安排入住于南安官桥某酒店。随后,阮亚明与均为南安官桥人的杨某钢、蔡文市、张某团等人在该酒店房间预谋贩毒事宜。作为团伙“老大”,阮亚明要求蔡文市到云南取“货”(海洛因),然后带回南安。但是,蔡文市考虑直接到云南取“货”不安全,因此提出让人把“货”送到贵州省贵阳市后,他再负责接“货”。同时,经过“商议”,该团伙所有成员“达成共识”:蔡文市接到“货”后只能乘坐大巴车回南安,绝对不能坐飞机。因为,坐飞机的“安全系数”远比坐大巴车要低得多。随后,阮亚明返回云南找“货”。
一切准备妥当后,当年5月中旬,阮亚明通知杨某钢“货”已到,可以前去接“货”。于是,杨某钢随即要求蔡文市马上到贵阳取“货”。
当月下旬,蔡文市到贵阳找阮亚明接“货”。顺利取到“货”后,蔡文市一刻也不敢停留,立即搭乘贵阳到泉州的大巴车连夜返回南安官桥。一到官桥,蔡文市又马上把“货”交给杨某钢。次日,杨某钢、张某团便分头行动,四处联系买主,欲以每千克(一公斤)23万元的价格,把手中的3千克海洛因转手出卖。令他们做梦都没有想到的是,当杨某钢、张某团过后“依约”前往晋江市区某酒店准备进行毒品交易时,便被泉州警方人赃俱获,落入法网。
在上述“战役”中,泉州警方不但成功摧毁了以阮亚明为首的特大贩毒犯罪团伙,一举切断上述这条由云南经贵州直达泉州的地下贩毒通道,而且成功将公安部A级通缉犯阮亚明抓获。因此,公安部发布嘉奖令,奖励泉州警方有功人员人民币5万元。
新闻链接
大毒枭阮亚明
阮亚明,云南省勐海县人,今年49岁,已有多年的贩毒历史。为了方便作案并逃避打击,颇有心计的他将自己化名为“何小法”。此次在泉落网之前,阮亚明先后多次或单独或伙同他人从国外贩运高达3万多克的毒品海洛因进入我国。每次作案,阮亚明始终对外自称自己名叫“何小法”。因此,此次落网后,当地公安机关发现,在阮亚明的档案资料中,其在本地并没有犯罪记录。
官桥三毒贩
均为南安市官桥镇人的杨某钢、蔡文市、张某团今年分别为40岁、43岁、41岁。在此之前,3人曾因贩卖假币或贩毒犯罪被政法机关处理过。原本互不相识的3人在服刑期间相互认识,并成为“朋友”。随后,3人刑满释放后继续保持联系,并经常聚集在一起“商议大事”。
这3人中,蔡文市因贩毒被判刑10年,于2003年出狱。但是,出狱后的他并没有悔改,而是再次走上贩毒的犯罪道路,贩毒活动区域涉及莆田、泉州等地。早在去年,蔡文市的贩毒行为被公安机关发现后,在省公安厅禁毒总队的协调下,蔡文市贩毒一案交由莆田警方禁毒部门予以立案侦控。随后,蔡文市贩毒一案被省公安厅列为省厅督办案件。结果,蔡在这次抓捕行动中落入法网。
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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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踪迹
2005年年初,泉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在工作中获悉一条非常重要的线索:有一伙本地人与外地人纠合而成的贩毒团伙,在泉州、南安一带进行涉毒犯罪活动,数量多达数千克,而且纯度非常高。
随即,办案民警向支队领导作了汇报。接报后,支队领导立即组织人员展开初步侦查。经过连续一段时间的秘密侦查,办案民警初步查明,一个由云南籍人员及本地南安官桥镇籍男子组成的团伙,确有贩卖毒品的嫌疑。据此,泉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领导亲自坐镇,指挥办案民警抓紧进一步侦查。结果,经进一步暗中侦查,该案又有了新的进展:毒品由云南贩运至南安市官桥镇,现毒品极有可能在40岁的南安市官桥镇人杨某钢的手中。目前,该团伙正急于四处联系买主,伺机出售。初步查明这些情况后,禁毒支队领导马上向泉州市公安局领导作了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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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侦查
当年6月15日,经市公安局领导同意,禁毒支队决定对此案予以正式立案侦查。为此,禁毒支队派出精干警力,兵分多组同时展开案件侦破工作。其中一组乔装成“买主”,与毒贩接触周旋,并获得毒贩提供的毒品样品。在此情况下,办案民警抓紧时间“顺藤摸瓜”,展开进一步侦查,最终获悉毒贩确定于6月19日在晋江进行毒品交易。侦查民警同时了解到,该犯罪团伙不但贩运的毒品海洛因数量大,而且极有可能随身携带着枪械等作案凶器。
由于案情重大,因此泉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将上述情况向市局分管领导作了紧急汇报。在报经领导同意后,禁毒支队决定采取抓捕收网行动,并制定了严密的抓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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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枭落网
6月19日上午,禁毒支队在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及丰泽公安分局禁毒大队的配合下,兵分三路,迅速出击。其中第一抓捕小组由支队长李永木带领,赶往南安实施抓捕。第二抓捕小组则由副支队长周和平带领,前往晋江实施抓捕。
根据侦查中掌握到的情况,第二抓捕小组赶到晋江市区某酒店后,兵分两路,一路分别控制住某酒店大堂、大门及停车场等处;另一组则直接上到案犯入住的该酒店六楼。由于怀疑这些毒犯随身携带有枪械等作案凶器,因此为了减少可能带来的不必要伤亡,抓捕小组决定在毒犯走出电梯后、进入客房前动手抓捕。
一个多小时后,携带毒品前来某酒店进行毒品交易的毒犯杨某钢、张某团准时出现在晋江市区某酒店大堂。发现目标出现后,守在大堂的便衣抓捕民警立即打电话通知楼上的同事。随即,在六楼电梯口附近守候的抓捕民警立即散开,有的装扮成等电梯的旅客,守候在电梯口两侧;有的则装作另外的住客,在电梯口附近的六楼走廊守候。
很快,杨某钢、张某团乘电梯来到六楼。待他们走出电梯后,守候在电梯口两侧的周和平等人同时拥上去,将杨某钢、张某团双双扑倒在地。与此同时,其他抓捕人员也一拥而上,有的将杨某钢、张某团随身携带的毒品、“枪械”等控制住,有的上前给两人戴上手铐,以防万一。
将杨某钢、张某团两人完全控制后,抓捕民警打开两人随身携带的毒品、“枪械”等东西后发现,多达2980克的毒品海洛因被分成几包,装在一个手提袋里;所谓的“枪械”原来是一把“子弹已经上膛”的干粉灭火剂塑料手枪。
就在上述抓捕行动顺利实施的同时,由李永木带领的第一抓捕小组则将南安市官桥镇某酒店秘密控制。
当日下午5时许,惊动公安部、被公安部列为A级通缉犯的贩毒团伙首要成员阮亚明(化名何小法)出现在某酒店,成为网中之鱼。在缜密侦查到阮亚明只有一人来到酒店后,乔装打扮成旅客的便衣抓捕民警在指挥员的暗示下,若无其事般慢慢靠近阮亚明。在逼近阮亚明的一刹那,多名训练有素的抓捕民警同时扑上去,死死将其按倒在地。
次日凌晨,抓捕小组赶往南安官桥,在南安警方的配合下,成功将正在家里睡觉的毒犯蔡文市抓获,并在其家中当场缴获毒品海洛因318克。
至此,这个特大贩毒犯罪团伙被泉州警方一举成功摧毁,4名团伙成员全部落网。与此同时,泉州警方当场缴获高纯度海洛因多达3298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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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巴运“货”
经审查:当年2月间,化名何小法的阮亚明从云南老家来到泉州南安后,由早已相识的杨某钢安排入住于南安官桥某酒店。随后,阮亚明与均为南安官桥人的杨某钢、蔡文市、张某团等人在该酒店房间预谋贩毒事宜。作为团伙“老大”,阮亚明要求蔡文市到云南取“货”(海洛因),然后带回南安。但是,蔡文市考虑直接到云南取“货”不安全,因此提出让人把“货”送到贵州省贵阳市后,他再负责接“货”。同时,经过“商议”,该团伙所有成员“达成共识”:蔡文市接到“货”后只能乘坐大巴车回南安,绝对不能坐飞机。因为,坐飞机的“安全系数”远比坐大巴车要低得多。随后,阮亚明返回云南找“货”。
一切准备妥当后,当年5月中旬,阮亚明通知杨某钢“货”已到,可以前去接“货”。于是,杨某钢随即要求蔡文市马上到贵阳取“货”。
当月下旬,蔡文市到贵阳找阮亚明接“货”。顺利取到“货”后,蔡文市一刻也不敢停留,立即搭乘贵阳到泉州的大巴车连夜返回南安官桥。一到官桥,蔡文市又马上把“货”交给杨某钢。次日,杨某钢、张某团便分头行动,四处联系买主,欲以每千克(一公斤)23万元的价格,把手中的3千克海洛因转手出卖。令他们做梦都没有想到的是,当杨某钢、张某团过后“依约”前往晋江市区某酒店准备进行毒品交易时,便被泉州警方人赃俱获,落入法网。
在上述“战役”中,泉州警方不但成功摧毁了以阮亚明为首的特大贩毒犯罪团伙,一举切断上述这条由云南经贵州直达泉州的地下贩毒通道,而且成功将公安部A级通缉犯阮亚明抓获。因此,公安部发布嘉奖令,奖励泉州警方有功人员人民币5万元。
新闻链接
大毒枭阮亚明
阮亚明,云南省勐海县人,今年49岁,已有多年的贩毒历史。为了方便作案并逃避打击,颇有心计的他将自己化名为“何小法”。此次在泉落网之前,阮亚明先后多次或单独或伙同他人从国外贩运高达3万多克的毒品海洛因进入我国。每次作案,阮亚明始终对外自称自己名叫“何小法”。因此,此次落网后,当地公安机关发现,在阮亚明的档案资料中,其在本地并没有犯罪记录。
官桥三毒贩
均为南安市官桥镇人的杨某钢、蔡文市、张某团今年分别为40岁、43岁、41岁。在此之前,3人曾因贩卖假币或贩毒犯罪被政法机关处理过。原本互不相识的3人在服刑期间相互认识,并成为“朋友”。随后,3人刑满释放后继续保持联系,并经常聚集在一起“商议大事”。
这3人中,蔡文市因贩毒被判刑10年,于2003年出狱。但是,出狱后的他并没有悔改,而是再次走上贩毒的犯罪道路,贩毒活动区域涉及莆田、泉州等地。早在去年,蔡文市的贩毒行为被公安机关发现后,在省公安厅禁毒总队的协调下,蔡文市贩毒一案交由莆田警方禁毒部门予以立案侦控。随后,蔡文市贩毒一案被省公安厅列为省厅督办案件。结果,蔡在这次抓捕行动中落入法网。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魏炳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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