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长泰县检察院服务保障“大抓工业、抓大工业”

2020年03月10日15:23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明泰化工有限公司负责人陈某涉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漳州市长泰县检察院办理该案时,查明涉案企业虽存在买卖盐酸、硫酸未按规定备案的行为,但系用于合法生产需要,不应以犯罪论处,遂对陈某作出不捕决定,并监督撤案,助其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日前,陈某送来锦旗向检察官表示感谢。

自开展服务保障“大抓工业、抓大工业”工作以来,长泰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工业企业合法权益,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至今已提供法律咨询10余次,受理涉企司法诉求7件,已办结5件。

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作出服务保障“大抓工业、抓大工业”部署后,长泰县检察院走访全县工业企业20余家,梳理汇总意见建议4大类21条,随后结合县域实际制发《关于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大抓工业、抓大工业”的意见》,从开展“订单式”检察服务、积极履行检察职能、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三个方面,提出16条工作措施,细化责任清单18项,提供有针对性检察服务。

该院在走访福建泰林家具有限公司时发现,因为自来水管道铺设未到位,导致厂房未通水,存在生产安全隐患,遂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依法履职的检察建议。同时,联合有关部门及企业召开圆桌会议,协商解决官山工业区自来水管网增压改造问题。现在,泰林家具公司已完成自来水管道建设并实现通水,工业区38家企业的正常用水也得到保障。

为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加强检察机关与企业之间的互动,长泰县检察院建立检企联络员机制,主动与工商联、总工会、商会等的沟通联系,聘请了28名优秀民营企业家代表担任县检察院首届特约检企联络员,并专门建立特约检企联络员微信群,逐步搭建起与民营企业的连心桥。

在办案中,该院充分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慎用搜查、扣押、冻结、拘留、逮捕等措施,最大限度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不捕企业员工犯罪2件2人,不诉3件3人。(洪美玲 黄从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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