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4月

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在万安乡捷文村、上圳村开展林权登记换发证工作试点。

2001年12月30日

武平县万安乡捷文村村民李桂林领到全国第一本新式林权证。"我们农村是靠山吃山,没有分山之前林地都是集体的。发证之后有了管理的权力,林农就像吃了一颗定心丸。"李桂林认为新的林权证明晰了产权,对激发林农积极性有很大作用。

2002年4月3日

武平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关于深化集体林地林木产权改革的意见》(武委发[2002]2号文件),成立了县委林改工作领导小组,林改工作由此全面推开。

2002年6月21日

2002年6月21日,时任福建省省长习近平同志在武平调研时,对武平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作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那样从山下转向山上"的重要指示。

2002年8月

时任福建省省长习近平同志对武平林改再次作出重要指示:"林改的方向是对的,要脚踏实地向前推进 ,让老百姓真正受益"。

2002年8月15日

福建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研讨会在武平县召开。

2003年4月

福建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开展以明晰产权为重点的改革,在保持林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进一步明晰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落实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体、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集体林经营体制,初步实现了"山有其主"。

2003年5月27日-28日

福建省委、省政府在福州召开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大会,时任武平县委书记严金静参加会议,并在会上做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的情况汇报。

2008年6月8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中发[2008]10号文件),把武平县最早提出"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的"四权"改革目标;"县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工作机制,以及"方案制定关、外业调查关、产权转让关、确权发证关、政策法规关、质量督查关"的林改"六关"等内容全部吸纳写入中央文件。

2009年12月

福建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持续深化林改,建设海西现代林业的意见》,对深化林改和海西现代林业建设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巩固提升林改成果。

2010年10月10日

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百县经验交流会在北京召开,福建省5个林改典型县(市)的与会县(市)之一参加会议。与会代表们畅谈林业改革大计,交流了改革的经验心得,力争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向新阶段。

2012年12月24日

新华社发布的《习近平特稿》指出:2002年,他对武平县的林改工作给予肯定和支持,福建由此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来成为全国林改的标杆。

2013年8月

福建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加强林权管理、建立林权流转市场、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体系建设、加大金融支持林业发展力度、完善生态公益林管理机制、推进商品林可持续经营、加强林业基层建设、强化林业社会化服务、积极实施生物防火林带和设施林业建设等十条深化林改政策。

2014年11月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深情寄语:要抓住机遇,着力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

2016年6月

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出台了《关于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六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6]94号),分别对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金融支持林业发展、林权抵押贷款风险防控机制完善、重点区位森林资源管护、林下经济科学发展、林业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部署和指导。

2016年8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及《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福建省成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