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马尾:违规投放垃圾,罚!

2020年01月03日09:07  来源:福建日报
 
原标题:违规投放垃圾,罚!

  执法人员上门对违规乱扔垃圾的居民开出罚单。

  综合督导队入户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宣传。

  编者按

  2019年7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从源头减量、分类投放、监督管理等方面为生活垃圾治理保驾护航,并对乱投放生活垃圾如何监管、怎么处罚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相关部门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处理运营单位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未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的个人和单位,由相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2019年8月30日,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对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今年1月1日起,这些《条例》开始施行。我省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速进入奖惩并举的时代。

  此前,福州已对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的个人、单位行为进行监督、执法,确保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四定”工作。本期报道,记者走进福州市最早成立垃圾分类督导执法队的马尾区,看看他们是怎么做的。

  集中督导精确到户

  近日,记者来到马尾区新港社区的闽渔新村小区。这是一个无物业小区,共13栋楼,出租户高达80%,人口流动量大。马尾区的垃圾分类宣传队员和社区工作人员一一敲开住户的门,发放宣传材料,询问意见,感谢参与垃圾分类工作。“我记得你们,都来了好几回啦。”好几家住户说。

  这是马尾区开展的第二轮垃圾分类集中督导,时间从2019年12月12日起,将持续到春节前夕。

  马尾区的第一轮集中督导,从2019年7月10日开始,由区城管局牵头,整合垃圾分类中心、社区、物业公司、志愿者等多方力量,组建福州市首支垃圾分类综合督导队伍,首创“桶边督导、破袋检查”工作模式,对每个小区“扫”了一遍。

  在第一轮联合集中督导的基础上,针对发现的问题,现在又开始新一轮集中督导,每晚对500个家庭进行入户宣传,并发放宣传单。

  “在推行垃圾分类‘四定’模式的前期工作中,我们感觉到,硬件建设并不是最难的,难的是改变居民的观念和习惯,这需要大量的人力投入。”马尾区城管局的陈志鹏介绍,在这样的考量下,参考上海、厦门的做法,马尾区的垃圾分类综合督导队伍应运而生,联合多方力量,包括入户宣传、桶边督导、劝导执法等队伍,按照“成熟一个、稳固一个、开发一个”的步骤,对全区163个小区进行轮流集中督导。“经过7~10天的周期,基本能够改变一个小区居民的习惯。”

  第一轮集中督导注重在“面”上推广,第二轮针对拒不参与的居民以及一些无物业小区,希望做到垃圾分类“全覆盖”。宣传队伍到每个楼道、每户居民,上门宣传,提高正确投放垃圾的意识;督导队伍在垃圾桶边破袋检查,现场教学;执法队伍针对违规投放业主进行取证、上门开出处罚决定书,就发现的问题督促镇(街)及时整改。

  新港社区主任连镛介绍,在无物业小区,依靠楼栋小组长、包片成员、热心业主、党员志愿者、业委会成员、安保人员等“一长五员”,每个小组落实几户居民,保证宣传推广精确到户。“全方位的集中督导后,小区氛围好转很多,乱扔垃圾明显少了。有执法队员在一旁,垃圾分类管理员更有底气引导居民。”

  “习惯的改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要有‘拉锯战’的心理准备与应对做法。”马尾区垃圾分类办公室的李琴认为,在分类屋(亭)建好后,管理要跟上,避免居民所担心的“督导队撤走后变回原样”的情况,需要持续性地宣传、监督、引导。

  溯源追责开出罚单

  “定时定点投放垃圾之后,小区环境好了很多,老鼠也少了。”闽渔新村的李先生表示,“不过在分类屋关门的时间段,还是有人把垃圾扔在分类屋门口,甚至随处乱扔。”

  “第一轮集中督导后我们总结发现,大约80%的居民是愿意参与垃圾分类的,但也有少部分居民拒不参与,或者躲开管理、督导人员偷偷扔垃圾,或者态度强硬,用一句‘不会’‘不能’搪塞。这些人如果没有及时转变,会影响态度不坚决的群体,导致‘破窗效应’。”陈志鹏认为,需要用宣传手段影响一部分较为自觉的,用行政手段约束一部分不自觉的,用处罚手段改变小部分拒不参与的。

  2019年8月1日,根据《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马尾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开出了全市第一次针对个人的垃圾分类罚单——名城国际小区两住户被分别罚款50元。

  据介绍,在第一轮集中督导中,对于违反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居民,执法人员上门发放劝导书或者处罚书。第二轮集中督导,则在已经全面宣传推广过一轮的基础上,对违反规定的居民直接开出罚单。

  据了解,马尾区的垃圾分类“桶边工作法”,实施的是溯源追责机制——分类管理员通过破袋检查,现场记录居民的垃圾分类投放情况,建立台账,并定期与社区、物业人员一起研究分析。对3天以上未能做好垃圾分类的居民,通过上门回访和社区、物业走访,排查是否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对完成度高的居民进行奖励。如有乱扔垃圾的监控证据,或是在乱扔的垃圾中找到快递单、外卖单等线索,管理员将获得200~300元的奖励,社区人员确认居民身份后,执法人员上门处罚。

  他们发现,违规乱扔垃圾行为大多发生在分类屋亭关闭的时段。对此,在综合督导队员加强上午9点至下午6点之间的巡查力度之外,马尾区还将分类屋亭的监控统一接入移动第三方平台,由专人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抓拍。截至2019年底,马尾区已安装监控234处;区城管局共开具个人处罚书50份,罚款2500元。

  “处罚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其最终目的是让居民明确自己的责任,自觉参与垃圾分类。”陈志鹏说。

  为分类管理员发声

  在第二轮垃圾分类集中督导中,马尾区居民收到了马尾区城管局的《给居民群众的一封信》。信中写道:“请您尊重垃圾分类管理员的劳动,服从垃圾分类管理员的工作劝导。”信中介绍,垃圾分类管理员的职责,是宣教、督导以及指认不按政府法令进行垃圾投放的人员,开袋检查、登记门牌号码是工作任务,他们每天起早摸黑,不畏寒暑,理应得到全社会的尊重。

  “这封公开信,是我们的切身感受。”马尾区城管局长钟毅锋说,有一天在巡查中,发现有个小区的分类管理员不在岗,找了一圈,原来她被拒不配合的居民骂了一顿,正躲在角落哭泣。这种情况时有发生,其根源在于居民不认为垃圾分类是自己的责任,反而责怪分类管理员给他们添了麻烦。“这让我们十分难过、感慨。我们城管部门应该为分类管理员发声,并厘清责任。”

  为此,马尾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督导员工作通知》。对分类管理员明确责任,制定奖惩措施;对不服从督导劝导甚至侮辱谩骂管理人员的,将加大执法力度,精准查找违规人员进行处罚和曝光。

  罗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朱祥武认为,《给居民群众的一封信》强调了“谁产生垃圾谁负责”的原则,重申居民有义务对自己产生的生活垃圾按规定进行分类投放,不应把责任推卸他人。

  钟毅锋说,马尾区在垃圾分类“四定”推广中,不强调赠送垃圾桶、垃圾袋等,不鼓励为了一时的成绩让分类管理员“代劳”,就是希望树立责任意识。“树立居委会、物业、居民三者的责任意识,是走好垃圾分类的‘最后一公里’。这需要时间,也需要加强监管、强化保障,推进真分类、实分类。”

(责编:陈蓝燕、吴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