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检察机关:做好“四大检察”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吴新华 张仁平

2020年01月13日15:42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做实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目标是共赢

2017年以来,厦门市同安区王某等8人未办理林地使用许可手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占用林地共计5126.67平方米。

同安区检察院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线索,遂于2019年7月依法向区农业农村局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其依法组织强制实施,执行法院生效裁定。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局强制拆除王某等8人非法建筑物。

该院在办理此案的基础上,从非法占用林地案件进一步扩大摸排范围,延伸检察监督触角到全区违法占地案件,推动区政府形成专题会议纪要,建立全区非法占用土地案件强制执行联合执法机制。

行政检察被称作“一手托两家”,一头连着审判机关,一头连着行政部门。福建省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检察工作,与法院谋共识护公信,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建立良性互动机制,不断呈现出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

“检察监督不是零和博弈,监督与被监督者目标一致,都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行政检察的实效在共赢理念下得到充分体现。该负责人举例说,省检察院受理某地市民黄某状告“政府信息不公开”行政诉讼申诉案,该案抗诉后获改判,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细则。以个案公平正义促进法治进步,该案被最高检评为抗诉优秀案例。

做实行政检察,不仅要多办案,更要通过办案促进行政机关规范执法、依法行政。为此,省检察院探索建立依法行政与检察监督良性互动关系,建机制、聚共识,补短板、强弱项。

据介绍,早在2012年,福建省检察院和省政府法制办在全国率先建立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相衔接工作机制,在此基础上,2015年与省政府召开联席会,建立“加强依法行政与检察监督工作协作配合五项机制”,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级检察院也与当地政府、相关行政机关会签协作协议、办法217项,实现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

实践中,加强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机制建设,完善联席会议、线索双向移送、检察建议备案审查与跟踪落实等协作机制。龙岩市检察院督促各地积极派员走访法院、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宣传介绍检察机关非诉执行监督工作情况,对近三年来行政非诉执行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困难进行调研,摸清底数,积极推动建立协作机制,在案件线索发现、调查核实、检察建议回复等方面进行沟通,取得了良好成效。

对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检察机关做好释法说理和服判息诉工作。省检察院制定《民事行政检察案件息诉和解工作规定》,建立行政检察与控告申诉检察息诉与和解案件衔接机制,在行政检察执法办案中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共息诉息访314起案件,均未出现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上访现象。

在开展行政检察工作中,福建检察机关还结合办案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福建省政府领导对省检察院总结分析形成的《行政违法情况分析报告》作出批示,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对策和建议认真吸纳落实,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做好公益诉讼,聚焦重点领域,助力新福建建设

2019年9月,随着最后一车垃圾运走,在莆田市涵江区梧塘镇枫林村的一座垃圾山,终于清理完毕。搬走这座近二十年堆积起来的“大山”,还得益于三份检察建议书。

2018年3月底,莆田市检察院根据市人大代表联名反映,会同相关部门深入涵江区梧塘镇枫林村太子坪垃圾场核查情况。针对现场勘查的情况,检察机关立即成立了检察官办案小组,迅速查清事实、确认相关行政机关权责,决定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分别向三个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将垃圾清理到位,并制定太子坪区域垃圾治理、生态恢复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在检察机关和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近二十年无人清理的垃圾山终于消失了,当地村民拍手称赞。

“福建依山向海,是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全省检察机关着眼陆海统筹、河海共治的全局,运用公益诉讼职能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省检察院负责人介绍,立足福建作为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区位特点,全省检察机关融入大局主动作为,聚焦重点领域,一年来,检察机关通过诉前程序办结案件1101件,提起公益诉讼68件,督促治理被损毁的耕地、林地、湿地2700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2300余吨。

2019年3月,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以来,办理涉及海洋生态环境领域案件50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46件,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海域面积873.3亩,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3390.9万元。福州市检察院将12个基层院划分为内河、闽江、海洋三个片区,针对片区特点加大办案力度。

福州长乐区海岸线近70公里,沿海餐饮业十分密集,临海餐厅大量污水通过各种明渠暗道直排大海。长乐区检察院以此次专项监督活动为着力点,向该区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持续督促推进整改,到2019年11月初,漳港海岸线一带酒楼排污管道基本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实现污水入网不入海。以打赢首场“海洋保卫战”为契机,长乐区院联合有关部门深入解决陆源污染防治、海上污染防控等环境污染问题,全力推动海洋环境保护。

办理公益诉讼,福建检察机关以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为目标,建立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诉前圆桌会议”机制,将检察公益诉讼从督促之诉转变为兼顾协同之诉,从单项检察监督转变为多方合力监督,解决公益诉讼“多头治理”难题,合力打通公益保护“最后一公里”;针对诉前检察建议整改落实不够到位等问题,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加大督促力度,力求达到“办理一件、影响一片,教育引导社会面”的良好效果。

除生态环保领域外,福建省检察机关围绕服务保障福建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针对高检院明确的重点领域,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找准服务新福建建设的着力点。

——重点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部署开展“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等专项监督活动,共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49件,提起公益诉讼20件。

——突出办理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加强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性奖励、补贴等专项资金的监督,防止国有财产流失,共督促收回国有财产1886.32万元。

——认真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督促收回被欠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1.25亿余元,督促收回被非法占用的城镇国有土地34.3亩。

在推进公益诉讼进程中,全省各级检察院主动争取党委、人大、政府重视,以立法或联合发文方式支持检察机关当好公共利益守护人,为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在法律监督格局中如车之四轮,唯有协同共进,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更高要求的美好生活需要。2020年,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福建检察机关将持续在“做优”“做强”“做实”“做好”上做文章,在精耕细作上下功夫,出实招、见实效,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和法治产品。

(责编:林东晓、吴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