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检察:坚决贯彻中央、省委部署要求,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有利司法环境

2020年02月06日10:44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2月5日,福建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全省检察机关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霍敏主持召开省院党组会暨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对疫情防控的重大部署,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和办案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细之又细的措施,实之又实的作风,严之又严的纪律,全面履行好各项职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有利司法环境。

会议强调,要以更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

全省检察机关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高检院工作要求,抓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要在党委的统一部署下履行检察职责,为开展疫情防控、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

会议指出,要真正抓实抓细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重要阶段,要切实按照省院党组和领导小组假期之中和节后开工上班时的安排部署,以及福建省直机关《关于印发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健康防护手册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全面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检察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健康安全。一是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每天都要报告疫情相关情况。二是严格落实人员防护措施。在疫情期间,要减少不必要的开会,不互相串门,自觉佩戴口罩,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三是严格落实办公场所管理工作,加强就餐管理和防护。四是严格落实相关纪律要求。通过微信、短信、视频等方式,发布新型冠状病毒和防疫相关知识,提高干警防疫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引导干警不传谣、不信谣。

会议要求,要妥善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检察办案工作。

检察办案既要严格依法,又要严格落实隔离、防控要求,妥善处理好办案与防控的关系。要落实好自身防范措施,确保干警和工作对象安全。要根据高检院《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时尽量减少人员流动、集聚、交谈。在开展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中,要充分发挥监控视频系统的作用。要根据党委统一部署,依法妥善办理与疫情可能存在关联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责编:林东晓、陈蓝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