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疫情福建时刻

利率下调、房租减免、社保延期缴纳……福建中小企业复工,这份“宝典”请收好

林晓丽 詹伟业 谢小姿

2020年02月19日08:52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疫情当前,企业陆续复工,为解除企业的后顾之忧,福建各地已出台了相应的扶持政策,从提供融资、减轻税负、减少成本的资金保障,到就业奖补、返还社保的用工保障,为中小企业应对疫情、渡过难关搭起“过江桥”。

资金保障

贷款余额高于2019年,融资成本低于2019年

福建省要求对还款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适当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和方式,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不得随意下调信用评级和贷款风险分类,不得随意压缩贷款规模和授信额度。

福建省财政安排5亿元资金,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给予贷款贴息;降低信贷融资成本,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比2019年同期降低1个百分点左右。

福州加大技改基金对中小企业的贴息力度,要求对在库及新增项目,福州市技改基金(二期)年利息由4.5%降到3.5%,期限不超过1年。

厦门要求提出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暂时受困的小微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基础上,下调10%以上,并减免相关费用,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明显低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

泉州要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调 10%以上,至 2020 年末普惠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至少降低 0.5 个百分点。在疫情防控期间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确保2020 年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不低于 2019 年同期水平,5 家大型国有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20%。

莆田明确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白名单”中小微企业续贷时,执行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减点,减点幅度在60个基点以内。

延期缴税或“先征后补”

福建省提出中小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征或者免征;纳税人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中小企业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可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厦门提出对于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当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减免。如不符合条件无法享受减免的,可按照租金减免期间所缴纳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给予50%扶持,扶持金额不超过减免租金总额。

三明明确在疫情期间,对遭受重大损失影响的中小企业,其实际缴纳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先征后补,可申请由受益地财政给予地方实得财力50%补助;确有其它特殊困难的,最高可给予地方实得财力100%补助。

为部分中小企业减免1至3个月房租

福建明确对承租国有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可以免收或减半收取3个月左右的房租;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国家级、省级创业孵化基地,给予不低于3个月的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减免租金总额的30%。

据此,各地出台相关政策。福州要求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免收2020年2月份房租(含摊位费),3月份、4月份房租(含摊位费)减半。厦门对承租政府性资产中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1个月全免、2个月减半。泉州给予减免1个月租金,再给予2个月租金减半。三明提出2020年2月份、3月份、4月份房租(含摊位费)减半。

网络销售“达标”有奖励

福建对2020年首季度利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自营平台实现实物商品网络销售额超过3000万元或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按销售额的1.5%给予奖励;对利用电商平台开展进出口业务,2020年首季度交易额增长超过300万元的企业,按交易额的2%给予奖励;对已与国有企业签订合同的中小企业,受疫情影响确实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适当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用工保障

返还部分社保,确保不裁员或少裁员

2020年,福建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支持企业引工稳工,对连续生产的企业,给予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对为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引进劳动力的,提高用工服务奖补标准,对坚持在生产一线工作的职工给予生活补助。

福州市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按员工进行补贴

厦门提出对初次来厦就业和本市初次就业的劳动力,且已办理就业登记和缴交社保,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补贴给企业。

泉州支持企业对职工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并取得证书,给予企业每人800至1000 元的培训补贴。

平潭综合实验区支持企业对职工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并取得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可按规定给予企业每人1200元至3500元的培训补贴。

“留岗留薪”补助

福州对用工人员属湖北等地,且因疫情延迟返岗给予“留岗留薪”的企业,根据核定的“留岗留薪”人员数量,按照福州市人均月最低工资标准的50%予以补助。

宁德对用工人员属湖北、温州等疫情较为严重地区,且因疫情延迟返岗给予“留岗留薪”的工业企业,根据核定的“留岗留薪”人员数量,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予以补助,所需资金纳入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资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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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吴舟、张子剑)